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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9-2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8,832,473.51161,589,173.892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405,883.4010,752,810.59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125,091.779,727,906.24-1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3,311,316.14-66,195,822.9619.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3%0.46%0.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10,637,789.272,547,002,439.48-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24,230,457.862,212,824,178.76-4.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804.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47,999.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283.37
减:所得税影响额578,686.60
合计3,280,791.6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6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56%200,389,7240质押111,100,000
朱国锭境内自然人8.07%45,497,25034,122,937质押25,000,000
周庆捷境内自然人2.83%15,954,16511,965,624质押2,860,000
包晓茹境内自然人2.66%15,000,0000
张永浩境内自然人1.50%8,467,7200
汇添富基金-兴业银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1.00%5,620,7650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基金浙商汇融5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92%5,204,8360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2%4,032,2580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2%4,032,2580
刘涛境内自然人0.54%3,024,5050质押3,024,50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0,389,724人民币普通股200,389,724
包晓茹1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
朱国锭11,374,313人民币普通股11,374,313
张永浩8,467,720人民币普通股8,467,720
汇添富基金-兴业银行-三峡资5,620,765人民币普通股5,620,765
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平安银行-北信瑞丰基金浙商汇融5号资产管理计划5,204,836人民币普通股5,204,836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32,258人民币普通股4,032,258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32,258人民币普通股4,032,258
周庆捷3,988,541人民币普通股3,988,541
刘涛3,024,505人民币普通股3,024,50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长,张永浩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管理层成员。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7.63%,主要原因:1)本期公司用2.4亿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入其他流动资产、2)本期用1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13.21%,主要系较年初增加预付材料款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87.03%,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业务票据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61.82%,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及业务借款等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45.79%,主要系本期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年初增加71.38%,主要系公司的货币资金2.4亿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计入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13.89%,主要系本期公司对联营公司—中恒派威增加投资1000万元股权所致。

8、预收帐款较年初增加44.43%,主要是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80.35%,主要系公司支付了去年预提的工资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57.95%,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去年计提的税金。

11、库存股较年初增加66.66%,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9.95%,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致使税金及附加增加。

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0.99%,主要系本期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4.23%,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同比下降42.68%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39.40%,主要系本期确认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5、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18.74%,主要系去年同期转让联营公司股权产生收益所致。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7.76%,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5.13%,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7.52%,主要是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所致(公司1.2亿元万货币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825.54%,主要是本期回购公司股份99,999,604.30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2月28日,公司二次回购股份数量13,1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74,597.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二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2,956,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54,507.23元(不含交易费)。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2010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朱国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6家发行对象股份限售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6家发行对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6年09月14日36个月(朱国锭);12个月(其他6家发行对象)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2016年01月04日长期有效严格履行
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朱国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6家发行对象股份减持承诺通过公司201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获得的部分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后在法定期限及本次解2018年02月26日三年严格履行
禁后三年内不减持。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相关承诺方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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