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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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资产收购的基本情况
1.交易双方本次交易双方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
2.交易标的本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与浙江翰晟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本公司拟通过货币资金购买的方式取得浙江翰晟50%股权(即2,5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以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翰晟1,250万元的注册资本。收购股权和增资浙江翰晟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浙江翰晟60%的股权。
3.交易价格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16号)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浙江翰晟整体估值为6.04亿元。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200万元收购浙江翰晟的50%股权,并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100万元认缴浙江翰晟新增的1,250万元注册资本。
4.资产收购进展情况(1)2017年1月11日,本公司与浙江翰晟及其全体股东签订了《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投资框架协议》。
(2)经评估机构预估,截至2016年11月30日的浙江翰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预估值不高于人民币6.08亿元。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4亿元收购浙江翰晟的50%股权,并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认缴浙江翰晟新增的1,250万元注册资本。股权收购及增资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支付条件、股权的交割等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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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协商并在正式协议进行约定。
(3)本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与浙江翰晟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本公司拟通过货币资金购买的方式取得浙江翰晟50%股权(即2,5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以增资的方式取得本公司1,250万元的注册资本。收购股权和增资浙江翰晟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浙江翰晟60%的股权。
2017年2月6日,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2亿元的51%即1.5402亿元。
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2亿元的29%即8,758万元。
剩余股权转让款3.02亿元的20%即6,040万元,作为业绩承诺与补偿的保障,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实现之后支付,每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
(4)2017年2月15日,本公司支付浙江翰晟股权10%的增资款1.51亿元。
(5)浙江翰晟已于2017年3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浙江翰晟的注册资本为6,2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股60%、陈环持股40%。
(6)2017年5月16日,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2亿元的5%即1,510万元。
(7)2018年9月28日,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02亿元的5%即1,510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与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陈环、林国平对浙江翰晟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即承诺浙江翰晟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00万元、4,600万元、6,000万元及7,900万元。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截至每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万元) | 3,100.00 | 7,700.00 | 13,700.00 | 21,600.00 |
对应的每年度承诺净利润(万元) | 3,100.00 | 4,600.00 | 6,000.00 | 7,900.00 |
三、2018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经审计,2018年度浙江翰晟实现净利润-620,520,867.08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113,939,980.7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4,460,847.79元。
2016至2018年实际净利润及累计净利润情况如下 :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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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
期末累积净利润(万元) | 3,100.00 | 3,156.92 | 7,700.00 | 8,285.44 | 13,700.00 | -65,160.64 |
净利润(万元) | 3,100.00 | 3,156.92 | 4,600.00 | 5,128.52 | 6,000.00 | -73,446.08 |
四、本说明的批准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批准。五、公司应对措施
1、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向陈环、林国平追讨2018年度的业绩补偿款;
2、公司积极应对浙江翰晟事件引起的法律问题,作为浙江翰晟持股60%的股东,公司努力维护浙江翰晟的权益,协助浙江翰晟生产自救,妥善处理浙江翰晟的业务,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