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16年8月1日任职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为形成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2018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蒋春晨 | 3 | 1 |
祁怀锦 | 3 | 2 |
张晨颖 | 3 | 1 |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已列席参加股东大会。
2、董事会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蒋春晨 | 12 | 2 | 10 | 0 | 0 | 否 |
祁怀锦 | 12 | 1 | 11 | 0 | 0 | 否 |
张晨颖 | 12 | 0 | 11 | 1 | 0 | 否 |
1、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年,我们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实施时间》的议案: 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的时间由2017年7月1日变更为2017年1月1日。我们就变更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时间的目的与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2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就聘任吴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3月2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3)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我们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时,就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4月1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4)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我们就公司股东提名魏恒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及魏恒刚先生的任职条件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6月6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5)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免去陈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我们对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关于免去陈环董事长、董事职务及选举新的董事长、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12月2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1)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时,蒋春晨建议委托理财需要保本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董事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时,祁怀锦提出自然人陈环是否提供反担保或是同比例担保的疑问。公司管理层作出了相应回应。
(3)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独立董事祁怀锦就其他方面提出了建议与意见:提请公司密切关注原材料成本不可控的情况。对于公司业态规划方面,提请公司管理层特别关注金融板块,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完善风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需加强内部审计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
公司需制订发展战略,对现在和未来的业务要明确。另外,需要加强管理会计的应用,重视会计队伍的建设与学习,加强现金流方面的管理。
在担保方面,需要注意全资子公司在形成担保时的业务情况,加强公司层面的授权管理,根据公司以往情况结合管理需要做好担保项目的把控,非全资子公司要坚持同比例担保的原则,以分散风险。
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中,独立董事祁怀锦提请公司加强对子、孙公司的管理,以便真正控制风险。建议公司要全面细致地摸清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以便董事会掌握真实情况。如有占用情况,要迅速彻底解决,以便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把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的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4)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中,独立董事蒋春晨提请公司查清下属子公司和孙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并请公司提供半年报的预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5名的客户名称及对半年报中净利润下滑40%进行分析和说明。公司管理层作出了相应回复并提供了相应资料。
三、现场检查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实地调查、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掌握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行业的现状、发展前景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
的信息,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
2018年度,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对所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良性互动。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的培训,自觉学习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2019年度工作计划
1、认真对待每一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2、尽量安排更多的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全面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加强与股东方面的沟通,恪守诚信,防范内幕交易,促进公司与股东的良性互动,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注重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努力提升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春晨、祁怀锦、张晨颖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