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第 007250号)、(大华内字【2019】第 000129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公司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事项和强调事项所做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现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保留意见事项和强调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