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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授权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公司日益增加的房地产项目拓展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 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决策。具体授权条件如下: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单项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之日起,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交易的累计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对购买经营性土地有严格的内控流程,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旨在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公司业务拓展,增

加土地储备,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购买经营性土地进行授权管理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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