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收购eDevice第二期盈利能力挂钩收购款的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收购法国eDevice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欧洲子公司iHealthLabsEurope(以下简称iHealthLabs)持有eDevice100%的股权。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需要支付给eDevice原股东的第二期盈利能力挂钩的收购款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基本情况根据2016年6月27日公司与eDevice四名主要股东签订的《主要股东SPA协议》(Majority Shareholders SPA)约定,公司以9,388.43万欧元购买eDevice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分三次支付,第一笔款项于认购日支付,其中向4名主要股东合计支付45,151,187.03欧元,向13名少数股东合计支付20,483,159.97欧元。第二、三次支付仅对主要股东,相关款项根据eDevice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盈利能力进行计算。
根据eDevice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公司已按照上述协议,向eDevice原股东支付了第一期盈利能力支付金额14,175,089欧元。
二、 第二期盈利能力支付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基于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过去连续12个财务月份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总额,九安欧洲应向主要交易对方支付一笔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挂钩的价款(“EA2”), 计算公式如下:
EA2 = [(12,250,000欧元-B2) x MIN (A2 ; 20,000,000欧元) / 20,000,000欧元)+ C2 ]
MIN:A2 和20,000,000欧元中较低的数A2:指根据九安欧洲向主要交易对方提交的标的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第二次基于盈利能力的调整价款支付声明,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过去连续12个财务月份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总额。
B2:如果A2大于等于20,000,000欧元,B2等于零,如果A2小于20,000,000欧元,B2等于1,000,000欧元。
C2:等于A2和20,000,000欧元之间差额的20%,当且仅当该差额为正数。
各方同意并认可,如果经计算的标的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过去连续12个财务月份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额等于20,000,000欧元,第二期盈利能力付款金额(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等于12,250,000欧元。
三、 eDevice实际业绩情况
根据eDevice公司在当地聘请的审计机构ERNST & YOUNG Audit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eDevice公司2018年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总额为2,297,705欧元。根据上述约定计算所得的第二次盈利能力支付金额实际为1,292,459欧元。
四、 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重大资产购买价款的鉴证报告》(大华审字【2019】003303号)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