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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公司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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