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