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27)。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公告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会议股权登记日
更正前: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3日(星期一)”
更正后: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二、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更正前: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提案一,2.00元代表提案二,以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元。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提案序号 | 提案名称 | 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00 |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 3.00 |
4.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 | 4.00 |
5.00 |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
6.00 |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
7.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 7.00 |
8.00 | 《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
9.00 | 《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 9.00 |
10.00 | 《关于拟参与投资无锡正海锦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 10.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更正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因此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