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1证券代码:838107 证券简称:中集股份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13:00- 15:00。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余长江、刘传琦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公司会议室。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7)。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7)。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提请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会议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应收账款催收情况,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以及为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拟对重庆幻速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 ||||
(八)审议《关于向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公司证券事
务部。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侃;联系电话:023-63055149,传真:
023-63055149;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80号,邮编:401333。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重庆中集汽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