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21日以书面、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公司监事石孟国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38)。
三、上网公告附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