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原名: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吉宏”)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滦州吉宏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证书编号:
GR201813000471,发证时间:2018年9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滦州吉宏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即2018年至2020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