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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关于隆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128,104,57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59,9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9,971,892.9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01730008号)。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209,859,1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79,999,98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为人民币2,942,240,127.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30019号)。

(三)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26.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1290004号)。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隆基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694472566账户、695582188账户、695580545账户、694504615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61001920900052586356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29362001040008773账户、29362001040008765账户。2015年6月、7月,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隆基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银川隆基2GW切片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后,隆基股份及相关子公司、保荐人与前述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95580545 4,788,686.382 农业银行中宁支行 29362001040008765 65,596,369.88

合计 / 70,385,056.26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隆基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698161878账户、698162362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61050192090000000647账户。2016年9月、10月,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98161878 78,452.232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98162362 8,068,785.30

合计 / 8,147,237.53

(三)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隆基股份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605029559账户、605021380账户、604980105账户。2016年11月,隆基股份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共同与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05029559 2,373,624.582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05021380 176,057,821.09

合计 / 178,431,445.67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191,997.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8.3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122.0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宁夏隆基年产1GW单

晶硅棒项目

是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6,468.36 26,664.92 -13,335.08

66.66(注1)

2018年2

11,854.19 是 否银川隆基年产1.2GW

单晶硅棒项目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0.00 60,787.43 787.43 100

2016年6

11,960.12 否(注4) 否西安隆基年产1.15GW

单晶硅片项目

56,000.00

29,208.00 29,208.00 0.00 22,982.06 -6,225.94

78.68(注2)

2016年4

4,122.06 否(注4) 否无锡隆基年产850MW

单晶硅片项目

是 26,792.00 26,792.00 0.00 25,660.25 -1,131.75

95.78(注3)

2016年6

2,970.02 否(注4) 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000.00 35,997.19 35,997.19 0.00 36,027.43 30.2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96,000.00 191,997.19 191,997.19 6,468.36 172,122.09 -19,875.10 / / 30,906.40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60,836,872.81元和158,692.53元分别投入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2015年7月1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95,565.3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6年7月14日到期。截至2016年7月5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2015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6年9月14日到期。截至2016年9月9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2016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将于2017年7月10日到期。截至2017年7月10日,上述资金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

(1)2015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2)2016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3)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期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已于2016年4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6,685.14万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①募集资金到帐后,存储专户产生利息净收入402.18万元;②“银川隆基年产2GW切片项目”于2015年10月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后变更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其中1.15GW切片项目由西安隆基实施,鉴于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需要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办理委托贷款后方可由西安隆基使用,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1,087.65万元;③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5,195.31万元。(2)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片项目已于2016年6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1,061.83万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①募集资金到帐后,存储专户产生利息净收入371.59万元;②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以及汇率变动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减少690.24万元。(3)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已于2018年2月建设完毕,形成节余资金6,832.71万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①由于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实际采购成本和预备费支出减少3,758.09元;②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从而导致募集资金铺底流动资金支出减少3,074.62万元。

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夏隆基年产1GW单晶硅棒项目投入进度为66.66%,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款尚未结算以及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2: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棒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78.68%,主要是由于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3: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棒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5.78%,主要是由于项目产生部分节余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

注4:银川隆基年产1.2GW单晶硅棒项目、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片项目2018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光伏政策调整,特别是“823号文”的出台,导致短期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整个行业开工率和盈利水平均显著下降,虽然公司募投项目销量保持增长,非硅成本持续下降,上游原材料价格也相应下调,但由于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且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存在一定滞后,因此毛利率同比出现较大下滑,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随着2018年4季度以来市场的逐步调整到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水平呈明显回升趋势。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294,224.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41.2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3,553.2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

否 190,000.00 190,000.00 190,000.00 18,632.64 189,212.37 -787.63

99.59(注

1)

2018年3月 27,060.46 是(注2) 否泰州乐叶年产2GW高

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

否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3,808.60 50,000.00 0.00 100 2017年9月 15,081.27 否(注3) 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58,000.00 54,224.01 54,224.01 0.00 54,340.92 116.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98,000.00 294,224.01 294,224.01 22,441.24 293,553.29 -670.72 / / 42,141.73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780,936,788.85元和150,687,743.86元分别投入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和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10月27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730043号《关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2016年10月27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 2016年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1,624,532.7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29日,公司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2017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九个月内有效。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全部按期收回。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于2017年9月建设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净利息收入形成结余募集资金563.98万元,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累计利息净收入2,012.41万元,鉴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并结项,上述结余资金低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9.59%,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款尚未结算所致,但该项目已完工。注2: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PERC电池项目于2018年3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项目达产期年平均净利润为47,105.00万元,投产首年达产率为75%,2018年为投产首年,按照项目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18年末(2018年4月至12月)计算的2018年度承诺效益为26,496.56万元,故2018年已达到承诺效益。

注3:泰州乐叶年产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项目2018年度实现效益15,081.27万元,达到承诺效益的75.14%,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光伏政策调整,特别是“823号文”的出台,导致短期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光伏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整个行业开工率和盈利水平均显著下降,虽然公司募投项目销量保持增长,非硅成本持续下降,上游原材料价格也相应下调,但由于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且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存在一定滞后,

因此毛利率同比出现较大下滑,从而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随着2018年4季度以来市场的逐步调整到位,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水平呈明显回升趋势。

(三)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276,126.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683.9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1,649.2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

项目

否 150,000.00 146,126.00 146,126.00 72,869.92 91,276.07 -54,849.93 62.46

2018年

12月

21,142.45

不适用(注1)

否银川隆基年产

5GW单晶硅棒、5GW单晶

硅片项目

否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24,814.06 130,373.19 373.19 100.29

2018年

9月

69,292.34 是 否合计 / 280,000.00 276,126.00 276,126.00 97,683.98 221,649.26 -54,476.74 / / 90,434.7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175,791,495.99元和938,284,458.86元分别投入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和银川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5GW单晶硅片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17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290002号《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2017年11月24日,隆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075,954.8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到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注1:保山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于2018年12月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实际效益中为201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建设期内产生的效益,故2018年不适用是否达到承诺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西安隆基年产1.15GW

单晶硅片项目银川隆基年产2GW切

片项目

29,208.00 29,208.00 0.00 22,982.06 78.68

2016年4

4,122.06

否(注

1)

否无锡隆基年产850MW

单晶硅片项目

26,792.00 26,792.00 0.00 25,660.25 95.78

2016年6

2,970.02

否(注

1)

否宁夏隆基年产1GW单

晶硅棒项目

宁夏隆基年产800MW

单晶硅棒项目

40,000.00 40,000.00 6,468.36 26,664.92 66.66

2018年2

11,854.19 是 否合计 / 96,000.00 96,000.00 6,468.36 75,307.23 / / 18,946.2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1)2015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银川隆基2GW切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5年10月16日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详见2015年10月17日公告),将银川隆基2GW单晶硅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使用西安隆基和无锡隆基现有厂房;同时由于切片机选型调整,公司拟采购新型金刚线切片机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将原采购124台切片机购置计划变更为采购94台新型切片机,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2)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夏隆基800MW单晶硅棒项目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14日经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宁夏隆基800MW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租赁厂房实施;同时,由于技术升级及工艺改进,单晶炉生产效率显著提升,变更220台单晶炉购置计划为192台,并相应调整相关辅助设备采购计划。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产能规模目标将由原年产800MW单晶硅棒提升至1GW单晶硅棒。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1:西安隆基年产1.15GW单晶硅片项目、无锡隆基年产850MW单晶硅片项目2018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参见“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之“(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2017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六、会计师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02360021号),发表意见为:隆基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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