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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关于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9-02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1. 2019财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发生采购、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3%。2. 2020冷年(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海立股份发生采购、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3%。

公司为持有海立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海立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2019财年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2月底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海立股份采购原材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502.4929.94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海立股份销售产品、商品302.7817.23

1. 2020冷年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2018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海立股份采购原材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50029.94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海立股份销售产品、商品30017.23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材料海立股份采购原材料29.94502.86%-40.12%2018年6月5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2018-017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海立股份销售产品、商品17.23301.01%-42.5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差异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确保相关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了调整,并非主观故意所致,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2年6月20日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宁桥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董鑑华
注册资本866,310,655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制冷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家用电器及相关的材料、机械、电子产品,集团内关联企业产品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投资举办其他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立股份营业收入11,708,311,339.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886,863.8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64,490,584.94元,总资产14,335,310,829.93元,本公司为持有海立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进行采购或者销售压缩机、电机、铸件等事项,均属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以可比市场价为依据;开具承兑汇票(含电子票据或商票保贴)的手续费以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等费率,借款利率、票据贴现率、结售汇汇率以不超过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水平确定。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按市场定价原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均具有独立采购及销售的市场渠道,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上述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进行日常经营业务的需求,且交易的风险可控。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海立股份之间的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交易风险可控,且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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