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存量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已经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 投资项目
(1)银行低风险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
3. 投资期限银行低风险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债券、结构性票据、资管计划、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4. 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 授权期限及产品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投资理财业务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90亿元。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每笔投资理财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同时得到财务部资金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理财业务基本情况,视资金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 公司财务部对理财投资业务单独建账记录、核算,负责投资理财业务人员实时关注投资产品波动及影响投资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审计部门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
3.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业务余额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