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宏股份”)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宏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37元,募集资金总额18,47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98.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575.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6年7月6日,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2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962.74 万元,2017年度利息收支差额(扣除手续费支出)为10.23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612.2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
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9.97万元。
(四)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092.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502.74万元(已包含专户利息收入并扣除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前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未变更过上述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
募集资金余额 | 利息收支差额(扣除手续费支出) | 合计 |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东孚支行 | 40314001040008889 | 6.24 | 7.23 | 13.47 |
兴业银行厦门文滨支行 | 129910100100396752 | 0.43 | 1.12 | 1.55 |
厦门银行莲前支行 | 87400120510001192 | 475.62 | 12.10 | 487.72 |
合计 | 482.29 | 20.45 | 502.74 |
注:上述开户银行均为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印银行之下属分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细如下表所示: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57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92.7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胶印改扩建项目 | 8,390.00 | 8,390.00 | 72.29 | 8,383.76 | 99.93% | 2017.12.31 | 1,077.43 | 否 | 否 | |
2.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 | 1,133.00 | 1,133.00 | 1,132.57 | 99.96% | 2017.12.31 | 注2 | 否 | 否 | ||
3.创意设计项目 | 1,052.00 | 1,052.00 | 57.68 | 576.38 | 54.79% | 2018.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575.00 | 13,575.00 | 129.97 | 13,092.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胶印改扩建项目本年度陆续完成全部设备投入并生产,本年度实现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但新增产能利用率尚需进一步提升,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收益; 注2.目前国内环保政策趋严和塑料软包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年度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产能利用率 |
较低,本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创意设计项目处于建设期,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方式发生调整的情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695.60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会议同意、保荐机构核查发表无异议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公司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502.74万元(其中含利息净收入2.07万元),其中创意设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75.62万元,其原因是该项目在现有场地进行装修,公司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控装修费用管理,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有效降低项目的施工成本,造成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建设费用出现节余。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3,092.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2.74万元(已包含专户利息收入及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695.60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会议同意、保荐机构核查发表无异议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公司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502.74万元(其中含利息净收入2.07万元),其中创意设计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5.62万元,金额较大,其原因是该项目在现有场地进行装修,公司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控装修费用管理,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有效降低项目的施工成本,造成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建设费用出现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8,47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98.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575.00万元,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3,092.71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02.74万元(已包含专户利息收入及专户银行手续费 支出等)。
(八)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华创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吉宏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审阅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等文件;在吉宏股份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与吉宏股份相关人员、会计师访谈核查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吉宏股份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吉宏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吉宏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捷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