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7649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监督董事会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