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9]000134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监督董事会履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