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秀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秀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覃西文、须峰、王伟、王海鸥四名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有限合伙)对公司2018年内控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2017年度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
月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13.2.1条第(四)
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l-_Toc300000084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1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16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9
第五节重要事项...... 7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2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82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83
第九节公司治理...... 94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07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114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275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凯迪生态 | 指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 | 指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凯迪工程 | 指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一代电厂 | 指 | 使用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发电机组 |
第二代电厂 | 指 | 使用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发电机组 |
华融资产 | 指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电集团 | 指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武汉金湖 | 指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格薪源 | 指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阳光公司 | 指 | 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凯迪生态 | 股票代码 | 000939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凯迪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凯迪生态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KaidiEcologicalAndEnvironmental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KaidiEc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义龙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223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223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ina-kaidi.com/ | ||
电子信箱 | kaidishengtai@kaidihi.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义龙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702 | |
电话 | 027-67869270 | |
传真 | 027-67869018 | |
电子信箱 | chenyilong@kaidihi.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300019029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以脱硫脱硝为主的节能环保业务向以生物质发电为主的清洁能源平台型公司的转变。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东坤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404,119,732.44 | 5,445,743,305.64 | 5,474,369,335.42 | -56.08% | 5,000,715,468.76 | 5,000,715,468.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09,595,903.95 | -2,380,512,584.58 | -5,404,332,279.77 | -1.91% | 333,527,855.64 | 333,527,855.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76,739,274.85 | -2,663,139,483.48 | -5,836,731,609.92 | -16.45% | 160,515,716.07 | 160,515,716.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9,394,155.37 | 439,982,657.27 | 451,145,199.06 | -173.01% | 299,131,237.32 | 299,131,237.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0.610 | -1.38 | 0.11 | 0.11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0.610 | -1.38 | 0.11 | 0.11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5.22% | -22.30% | -57.37% | -47.85% | 4.24% | 4.2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 | 2016年末 |
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2,628,674,849.88 | 38,468,526,007.61 | 35,951,165,190.81 | -9.24% | 41,758,156,359.81 | 41,758,156,359.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66,208,642.29 | 9,484,419,042.18 | 6,975,804,546.24 | -68.95% | 11,864,931,626.76 | 11,864,931,626.7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09,727,779.82 | 685,701,017.35 | 403,906,606.21 | 604,784,329.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3,709,892.11 | -677,782,258.63 | -772,705,532.51 | -3,075,398,22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0.00 | 0.00 | 0.00 | -4,876,739,274.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706,348.06 | -158,053.02 | 22,351,581.01 | 10,118,664.7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357,767.22 | -18,678,292.15 | -1,350,598.19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219,411.89 | 441,200,848.53 | 15,487,296.0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2,470,324.60 | 86,081,633.99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236,880.3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288,628.35 | -448,196.92 | 29,047,801.3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56,501.14 | 76,223,399.02 | 2,704,430.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56,531.12 | -466,735.72 | -295,190.71 | |
合计 | 67,143,370.90 | 432,399,330.15 | 173,012,139.5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7,832,413.44 |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可经常性享受的税收优惠,故将此部分政府补助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是一家以生物质发电为主营业务,兼顾风电、水电的清洁能源平台型公司,同时,公司还从事海外EPC电厂分包、开发建设林业资产等业务。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业务为公司最主要的主营业务。其中:
1、生物质发电业务:生物质发电是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已达世界领先水平的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实现了发电、供热和灰渣综合利用一体化。在燃料收集模式和流程上进行了创新和再造,目前燃料采购大力推广村级燃料收购、开展大客户合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燃料度电承包模式,以实现减少中间环节、让利于民,形成持续、低成本燃料控制能力,建立有效的燃料收集网络体系。
(1)装机容量及生产能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生物质电厂为47家,累计装机容量1392MW。
时间 | 装机容量(MW) |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 售电量(亿千瓦时) |
2018年末/2018年度 | 1392 | 26.02 | 23.46 |
2017年末/2017年度 | 1302 | 69.49 | 62.48 |
2016年末/2016年度 | 1122 | 56.55 | 50.32 |
公司生物质发电量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略有增加,但由于公司负债率较高,自2017年以来,受国家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去财务杠杆等措施的影响,公司逐渐陷入流动性困难。2018年5月初,公司发生中票违约,本息到期无法兑付,陷入债务危机。众多债权人通过诉讼等措施进行资产保全,导致运营电厂电费账户被监管或冻结,电厂资金链断裂,公司生产经营面临考验。此后虽通过与各电厂相关债权人、当地政府、燃料供应方等多方协商,部分电厂达成了有效的生产恢复方案,部分电厂逐步恢复生产经营,但总体上,电厂运营情况较以前年度差距较大,报告期内电量同比下降较多。
(2)生物质电厂燃料运行模式
(3)生物质电厂生产模式及销售模式
公司生物质电厂采用技术为生物质直燃发电,发电燃料采用生物质,通过上料系统,进入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产生合格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组中做功、发电。生物质电厂电量销售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电厂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电厂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2005年12月31日后获得国家发改委或者省级发改委核准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部分,在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销售电量中分摊。
据此,生物质电厂上网电价由结算价格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国家发改委核定的上网标杆价格与结算价格间的差额部分)组成,结算价格由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确定,各地存在一定差异,结算价格对应的上网电费由与生物质电厂签订《购售电合同》的当地电网公司承担,结算周期为一个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对应的上网电费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结算周期为一个季度。报告期内38家电厂已被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目录中。
(4)报告期内电厂运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电厂运营家数、装机容量有增长。2016年生物质发电收入稳中有升;2017年因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且进行了大量技改,优化了机组运行方式,提高了运行人员操作技能,降低了机组非停次数,生物质发电量大幅提升,生物质发电收入增长比重较大;2018年因公司5月份爆发债务危机,多家金融债权人冻结电厂账户,导致大量已投产电厂无法正常生产,生物质发电收入降低。
(5)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空间
我国是农林业大国,拥有18亿亩耕地、45亿亩有林地,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及谷壳约9亿多吨,林业废弃物约3.5亿吨,除去“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及秸秆还田部分外,尚有约3亿吨秸秆(谷壳)、3亿吨林业废弃物需通过能源化利用来消化,此外,我国每年还有约30多亿吨人及禽畜粪便需作能源化及肥料化综合利用,总计约合4亿吨标准煤。目前生物质能源产业年消费生物质原料约5000万吨标准煤,仅占资源总量的12.5%。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形式相比,生物质能源可连续、稳定生产高品质的电能、热能、燃气、燃油、冷源等五种核心能源商品,且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分布广泛。
我国生物质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过小,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北欧国家生物质能源在民用能源中占比已高达60-80%,而我国则低于10%。生物质能源在目前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仅1.3%,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30年,风能、太阳能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合计约4%,水电约占4.7%,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履行习总书记2015年在联合国巴黎气候大会上提出的,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20%左右的承诺,应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将其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0%以上,并逐步替代进口能源,推动我国能源“自主、安全、稳定”体系建设,破解能源危机。
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凯迪生态作为生物质能源行业的领军企业,2019年,拟通过出售非主业资产瘦身自救走出困境,做实做强生物质发电主业,不断实现技术创新,优化燃料收购商业模式,打造生物质能源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2、风力发电业务:风能是一种清洁而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装入风电、水电
资产,公司通过持续建设运营风电发电机组,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通过升压变电站升压后输送到电网
中,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单位。
(1)装机容量及生产能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产的风力发电机组情况如下: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MW) | 并网时间 | 电价(元/度) |
平陆风电一期 | 26*1.5 | 2011/3 | 0.62 |
平陆风电二期 | 33*1.5 | 2012/11 | 0.62 |
盐池风电一期 | 33*1.5 | 2014/2 | 0.59 |
阜新风电一期 | 31*1.5 | 2016/1/13 | 0.61 |
阜新风电二期 | 2*1.5 | 2017/3 | 0.61 |
公司运营风力发电厂共3家,累计装机容量187.5MW。2015年6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中盈长江将其持有的风电资产全部注入公司。目前,公司拥有运营风力发电厂平陆风电一期、平陆风电二期、盐池风电厂和阜新风电一期、阜新风电二期。
时间 | 装机容量(MW) |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 售电量(亿千瓦时) |
2018年末/2018年度 | 187.5 | 4.33 | 4.25 |
2017年末/2017年度 | 187.5 | 3.45 | 3.38 |
2016年末/2016年度 | 194.5 | 2.979 | 2.932 |
2015年末/2015年度 | 148 | 2.574 | 2.537 |
2014年末/2014年度 | 148 | 2.55 | 2.53 |
2013年末/2013年度 | 49 | 1.68 | 1.66 |
风力发电经营模式:
3.水力发电业务:水电作为清洁与可再生能源,运行调度灵活,具有综合开发利用效益。目前水力发电厂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已投产的水力发电业务,将水电站发出的电力按照国家有权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出售给省电力公司,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由于水电生产经营状况受水源上游来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变化。
4、林业资产开发建设:公司林业资产目前主要由阳光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现有1,018.70万亩林地,其中有林地(林地作物丰富的林地)为692.8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8%,目前有林地平均每亩生物量约为4吨。目前,阳光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燃料销售,原料均为林地的自然或人工抚育废弃物。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固定资产 | 根据总包合同和竣工结算协议调整固定资产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始终专注技术创新,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形成了产业先发优势,成功实现多次产业转型升级。自2018年以来,公司逐渐陷入资金流动性不足,偿债压力凸显;2018年5月,公司债务危机全面爆发,公司到期债务发生多起未能按时兑付的情况,公司资金链断裂;因债务问题及融资纠纷等问题,引发公司生物质发电厂大面积停产,持续经营存在风险。在此背景下,公司仍始终致力于通过非主营业务资产出售、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让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以期更好地迎接新机遇、新发展。
1、产业布局优势
生物质资源是生物质发电的原料基础。公司自2005年开始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发电业务,截至2018年12月底,凯迪生态下属已运营生物质能电厂共计47家,总装机容量1392MW,分布全国十三省(自治区)、一直辖市,多数集中分布在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华中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区域。在上游原料储备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的战略布局拥有1018万亩林地,广泛分布在湖南、江西、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集中连片区域,通过合理的开发利用,将成为排他性的生物质战略资源储备和保障。
2、领先的技术优势
发电机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是影响生物质发电企业盈利的关键因素。公司已运营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32%采用自主研发的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直燃发电技术(第一代技术),68%采用自主研发的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第二代技术)。第二代技术锅炉设备通过对燃料成分的差异进行合理设计,并引进了德国西门子汽轮机,热转化效率达到全球最高水平,第二代技术整体运行参数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即综合转换效率34%、单度电燃料消耗1.5KG/KMH、厂用电率小于10%,并已成功研发了第三、第四代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具有持续升级的技术储备能力。
3、生物质原料收储运优势
生物质原料的收储运是影响生物质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建立了以“村级收购”为主、“大客户收购”为辅的燃料收购体系,建设村级燃料收购点,组建生物质燃料产销专业合作社。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结合当地秸秆利用及禁烧政策,通过补贴等方式,保证燃料收购数量;实行源头质检,按质论价,在源头端保证燃料收购质量,降低收购成本;严格按照收购、破碎和运输专业化分工的模式开展燃料收购工作,依靠流程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的专业团队,提升收购效率。
实行对燃料收集、破碎、储存和运输各环节的网络化调度,通过调整村级收购点收购时间、燃料破碎时间、村级收购点数量平衡燃料收购淡旺季;采用“村级收购点+电厂料场”两级存储模式,保障电厂全年
稳定运营;燃料短途倒运环节集约化管理,通过合理调配车辆运输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同时,通过秸秆收储运,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产业精准扶贫、企业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良性循环。
4、全产业链核心价值优势
公司的生物质能发电业务,从电厂项目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到原材料收集保障供应、林地资源开发、碳交易等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单独或者协同都能产生经济价值。目前公司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使公司在生物质能发电领域保持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因公司为重资产经营,各环节均需投入大量资金,债务较重,2018年5月爆发债务危机以来,公司生产经营面临重大考验,公司产业链核心价值难以凸显。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债务危机化解及重组工作,拟处置非主营业务相关资产,未来将更为聚焦主营业务经营发展。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交困,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生物质能源产业的政策扶持,公司为了抓住产业发展良好机遇,加大了投资力度,加快了发展步伐,在获取了大量绿色低碳优质资源的同时,形成了较大量有息负债,企业债务杠杆和财务成本较高,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负担。公司于2017年底即着手资产瘦身及重组工作,然而2018年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持续疲软,去杠杆宏观措施持续推进,一季度以来,个别授信银行及非银行债权人基于对公司产业发展认知和还贷信心不足,在金融市场去杠杆多重压力下,开始出现了抽贷或压贷现象。凯迪生态在生产经营指标向好、资产处置、重组混改即将取得进展的背景下,陷入短时流动性不足,偿债压力凸显。
2018年5月初公司中票兑付违约,债务危机爆发,企业信用评级被下调,融资通道关闭,到期债务无力偿还,各方债权人维权诉求及诉讼接踵而至,凯迪生态及电厂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部分电厂生产陷入停滞,持续经营存在风险;另燃料供应方欠款无法偿付造成其围堵公司事件时有发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
(一)2018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截至2018年底,公司发电装机达到185万千瓦,其中已投运生物质发电厂47家,已投运生物质机组的总装机容量1392MW。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完成年累计26.0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合并)24.04亿元;营业成本(合并)38.62亿元;利润总额-48.6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8.10亿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总结
1.重组工作。债务危机爆发后,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各级政府、相关债权人等各方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积极开展瘦身自救,提出了“以资产重组为基础,以债务重组为关键,以股权重组为根本”的三大重组思路,确立了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并引入战投控股,推动生物质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核心目标。2018年9月,公司就生物质发电项目资产、林业资产、杨河煤业股权三大资产包与各交易对方达成正式交易协议(总价61.4亿元),且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6日、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有关内容。此后,公司不断努力,协调债委会、司法机关等各方,致力于解除拟交易资产保全措施和担保等,尽快完成资产交割,同时推动债务重组工作,但债委会未能就债务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拟交易资产受限情况尚未解除,交易仍存在障碍。
2.生产恢复。债务危机爆发后,公司以推动电厂生产恢复为第一要务,积极展开与各电厂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及当地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商,随着2018年上半年生物质发电补贴电费于9月份下发以及公司为生产恢复筹措的部分专项资金的到位,报告期内,共计19家电厂与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当地政府等达成多方协议,被相关债权人查封的资金账户得以解冻,实现了封闭经营模式下的生产恢复。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9日,生物质电厂完成发电量27883万kWh,环比增加1536万kWh、增长5.8%,12月恢复26台机组运行。
3.探索燃料管理模式。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村级点和村级合作社建设,并结合地方经济林改造项目,提升秸秆和清山柴收购量,优化秸秆与清山柴的收集、运输、加工、存储各环节的工艺流程;二是试行生产燃料一体化改革方案,建立以电厂总经理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管理团队,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激发电厂创造利润的能力,调动电厂作为独立主体经营管理单元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新性;三是引进燃料供应商,签订燃料度电承包合同,根据生物质电厂发电的需要保障燃料供应,与电厂按约定的度电燃料价格及发电(或供电量)获取相应收益,减少燃料管理环节、锁定燃料成本、降低腐败风险。
4.技术改造。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6家电厂的锅炉空预器、1家电厂省煤器技术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了
机组效率、降低能耗。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404,119,732.44 | 100% | 5,474,369,335.42 | 100% | -56.08% |
分行业 | |||||
原煤开采与销售 | 729,793,705.47 | 30.37% | 799,997,912.95 | 14.61% | -8.78% |
电建承包 | 16,193,834.44 | 0.67% | 420,930,641.54 | 7.69% | -96.15% |
环保发电 | 4,391,974.21 | 0.18% | 9,531,590.58 | 0.17% | -53.92% |
生物质发电 | 1,420,735,166.32 | 59.12% | 4,038,637,039.25 | 73.77% | -64.82% |
风水发电 | 216,672,717.02 | 9.02% | 175,624,883.27 | 3.21% | 23.37% |
其他 | 16,332,334.98 | 0.64% | 29,647,267.83 | 0.54% | -47.92% |
分产品 | |||||
原煤开采与销售 | 729,793,705.47 | 30.37% | 799,997,912.95 | 14.61% | -8.78% |
电建承包 | 16,193,834.44 | 0.67% | 420,930,641.54 | 7.69% | -96.15% |
环保发电 | 4,391,974.21 | 0.18% | 9,531,590.58 | 0.17% | -53.92% |
生物质发电 | 1,420,735,166.32 | 59.12% | 4,038,637,039.25 | 73.77% | -64.82% |
风水发电 | 216,672,717.02 | 9.02% | 175,624,883.27 | 3.21% | 23.37% |
其他 | 16,332,334.98 | 0.64% | 29,647,267.83 | 0.54% | -47.92% |
分地区 | |||||
安徽 | 230,009,073.02 | 9.57% | 930,205,132.64 | 16.99% | -75.27% |
北京 | 7,389,936.85 | 0.31% | 10,478,109.53 | 0.19% | -29.47% |
甘肃 | 48,583,476.40 | 2.02% | 103,907,985.52 | 1.90% | -53.24% |
广西 | 88,385,761.85 | 3.68% | 108,570,577.93 | 1.98% | -18.59% |
贵州 | 6,136,731.16 | 0.26% | 63,735,159.79 | 1.16% | -90.37% |
国外地区 | 0.00% | 420,930,641.54 | 7.69% | -100.00% |
河北 | 21,136,923.07 | 0.88% | 79,443,269.21 | 1.45% | -73.39% |
河南 | 737,121,415.27 | 30.67% | 809,529,503.53 | 14.79% | -8.94% |
湖北 | 366,265,963.63 | 15.20% | 987,846,539.15 | 18.04% | -63.01% |
湖南 | 198,288,375.24 | 8.25% | 646,853,864.02 | 11.82% | -69.35% |
吉林 | 97,622,865.92 | 4.06% | 294,699,769.82 | 5.38% | -66.87% |
江苏 | 9,065,623.51 | 0.38% | 87,633,334.66 | 1.60% | -89.66% |
江西 | 146,137,160.77 | 6.08% | 456,024,206.85 | 8.33% | -67.95% |
辽宁 | 58,181,509.79 | 2.42% | 58,014,475.30 | 1.06% | 0.29% |
宁夏 | 45,026,489.38 | 1.87% | 34,361,908.33 | 0.63% | 31.04% |
山西 | 113,464,717.85 | 4.72% | 83,821,149.25 | 1.53% | 35.37% |
陕西 | 41,881,122.98 | 1.74% | 100,159,615.36 | 1.83% | -58.19% |
四川 | 118,893,110.53 | 4.95% | 72,948,417.98 | 1.33% | 62.98% |
重庆 | 70,529,475.22 | 2.93% | 125,205,675.01 | 2.29% | -43.67%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原煤开采与销售 | 729,793,705.47 | 563,956,133.10 | 22.72% | -8.78% | 0.67% | -30.84% |
生物质发电 | 1,420,735,166.32 | 1,552,689,338.84 | -9.29% | -64.82% | -52.50% | -117.14% |
分产品 | ||||||
分地区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生物质发电 | 销售量 | 亿千瓦时 | 23.46 | 62.47 | -62.45% |
生产量 | 亿千瓦时 | 26.02 | 69.51 | -62.57% | |
库存量 | 亿千瓦时 | 0 | 0 |
原煤销售 | 销售量 | 万吨 | 181.656752 | 193.88 | -6.30% |
生产量 | 万吨 | 180.0166 | 200.13 | -10.05% | |
库存量 | 万吨 | 17.189848 | 18.83 | -8.71% | |
风水发电 | 销售量 | 亿千瓦时 | 4.25 | 3.4 | 25.00% |
生产量 | 亿千瓦时 | 4.33 | 3.45 | 25.51% | |
库存量 | 亿千瓦时 | 0 | 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资金链断裂,大多电厂停产没有发电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原煤销售 | 职工薪酬 | 200,642,868.53 | 5.19% | 208,371,825.26 | 4.31% | |
电建承包项目 | 设备采购 | 401,767,552.94 | 8.30% | |||
生物质发电 | 燃料成本 | 960,032,192.76 | 24.86% | 2,253,305,061.39 | 46.57% |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见“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之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403,228,831.4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6.3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9,793,705.47 | 30.37% |
2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18,766,592.30 | 4.94% |
3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供电公司 | 65,828,310.69 | 2.74% |
4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 110,281,812.56 | 4.59% |
5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88,323,872.49 | 3.68% |
合计 | -- | 1,112,994,293.51 | 46.3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0.0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0 | 0.00 | 0.00% |
2 | 0 | 0.00 | 0.00% |
3 | 0 | 0.00 | 0.00% |
4 | 0 | 0.00 | 0.00% |
5 | 0 | 0.00 | 0.00% |
合计 | -- | 0.00 | 0.0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065,855.94 | 7,937,822.55 | -10.98% | |
管理费用 | 713,855,333.78 | 667,953,769.30 | 6.87% | |
财务费用 | 2,011,571,671.98 | 1,594,075,687.56 | 26.19%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8,185,786.63 | 6,497,032,993.37 | -65.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7,579,942.00 | 6,045,887,794.31 | -57.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394,155.37 | 451,145,199.06 | -173.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977,337.00 | 235,313,389.24 | -71.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689,945.37 | 2,411,478,898.92 | -84.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12,608.37 | -2,176,165,509.68 | -85.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8,214,481.23 | 10,519,342,245.19 | -78.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94,671,839.80 | 13,812,211,895.42 | -76.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457,358.57 | -3,292,869,650.23 | -70.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3,909,786.70 | -5,017,745,802.03 | -67.4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2,470,324.60 | -0.87% | ||
资产减值 | 661,683,307.50 | -13.60% | ||
营业外收入 | 3,971,599.35 | -0.08% | ||
营业外支出 | 74,260,227.70 | -1.53%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61,121,857.44 | 2.03% | 2,464,199,417.55 | 6.85% | -4.82% | 现金流断裂 |
应收账款 | 1,603,993,114.63 | 4.92% | 2,648,757,270.68 | 7.37% | -2.45% | 多家电厂停产未正常发电 |
存货 | 1,573,934,024.48 | 4.82% | 1,707,468,359.57 | 4.75% | 0.07%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63,504,158.93 | 0.19% | 110,941,578.84 | 0.31% | -0.12% | |
固定资产 | 15,651,586,082.79 | 47.97% | 14,081,356,878.60 | 39.17% | 8.80% | 在建工程转固;根据结算协议调整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7,117,584,156.13 | 21.81% | 8,136,723,498.12 | 22.63% | -0.82% | 在建工程转固,在建电厂停建 |
短期借款 | 4,678,957,373.19 | 14.34% | 4,960,700,234.33 | 13.80% | 0.54% | |
长期借款 | 1,918,515,011.98 | 5.88% | 3,969,061,809.43 | 11.04% | -5.16% | 本期新增借款减少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158,304 | 0 | 158,304 | 0 | 0 | 0.00% | 1.1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2016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417,499.84 | 138.2 | 256,467.44 | 0 | 0 | 0.00% | 354.5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按承诺投资项目规定用途使用 | |
2015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131,130.16 | 0 | 131,130.1 | 0 | 0 | 0.00% | 0.1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于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 | 706,934 | 138.2 | 545,901.54 | 0 | 0 | 0.00% | 355.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18年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0,278.50万元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尚未归还。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 否 | 289,000 | 243,899.89 | 117,655.72 | 117,655.72 | 48.24% | 2018年06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 否 | 60,000 | 50,636.66 | 9,201.36 | 15,813.38 | 31.23% | 2020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5,800 | 123,047.08 | 12,719.32 | 122,940.9 | 99.91%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4,800 | 417,583.63 | 139,576.4 | 256,410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没有超募资金 | 否 | |||||||||
合计 | -- | 494,800 | 417,583.63 | 139,576.4 | 256,410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发生债务危机,相关项目推进可能受到影响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26,234.2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5月9日已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5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及14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3,621.12万元,总计113,121.1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41,064.90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由于公司尚未支付因此尚有余额。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继续按承诺投资项目规定用途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8年1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0,278.50万元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尚未归还。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长沙融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 沅江市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2日 | 1,100 | -7.39 | 无重大影响 | 协商定价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可以避免秸秆焚烧带来的严重大气污染,作为新能源形式之一,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生物质能源产业因农林业废弃物的收储运环节与三农联系紧密,是精准扶贫优势产业,可以有效带动广大农民脱贫致富。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700万千瓦。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继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凯迪生态作为我国生物质能源产业的领军企业,公司自主创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流化床高温超高压锅炉燃烧技术已达世界领先水平,且项目遍布全国十三省(自治区)、一直辖市,具有产业布局先发优势。在控股权转移、资产重组成功的前提下,公司仍能充分发挥现有优势甚至借助新机遇实现新发展,做大做强生物质发电主业。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扎根县乡、深入农村,“探索就近收集、就近转化、就近消费的生物质能分布式商业化开发利用模式”,全面推进农村能源市场形成以生物质能源为主体的基本格局,构建自主安全稳定的农村能源体系,助力农村能源供给侧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
1.实施资产重组,聚焦生物质发电主业2017年以来,公司拟推进资产重组,进行风电、水电、林地等非生物质发电资产的处置,让公司聚焦生物质发电主业,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集团拟转让其股权,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2018年公司爆发债务危机,拟继续通过出售非主营业务资产获得现金解决流动性问题,同时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人实现新一轮创新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经过十多年的成长积累,正逐步进入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成熟期,业内一大批企业经营效益显现出了整体行业的优质赢利能力。
2.发挥核心竞争优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一方面,公司拟在重点区域,例如京津冀等北方地区,集中发挥公司成熟的生物质电厂建设经验、完善的生物质电厂管理模式以及多元多态联合超净发电技术优势,建设多元多态联合超净能源工厂,提供热、电、冷三联供能源产品,同时处理农林废弃物、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泥等四大废弃物,全面提供所在地区所需的能源产品和环保服务,有效破解城镇、乡村建设中难以攻克的环保难题。另一方面,对于旗下现有的生物质电厂,可逐步通过技术改造转型为多元多态联合超净能源工厂。与此相适应,公司将积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开展战略合作、建设产业基金等对接各类社会资源,创新合作方式,致力实现轻资产发展战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三)经营计划1.开发目标。2019年无新项目开发计划,无新增土地款支出,工作重心为土地款回款。2.建设目标。2019年预算优先确保桦甸、桂阳、嫩江3个项目实现年内投产;兼顾多元多态项目(永新)年内建设计划及进度。
3.经营指标。(1)生物质发电项目。①2019年新投产3台机组,分别为桦甸#2机、桂阳、嫩江,新增装机容量9万千瓦;到2019年底预计共投产48家电厂,其中一代机组13家26台、二代机组35家38台,总装机145.2万千瓦。②生物质年化发电小时4571小时,其中一代机组3011小时,二代机组5031小时。预计年发电量62.60亿千瓦时(一代9.40亿千瓦时,二代52.9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56.91亿千瓦时,平均折标燃料收购价格297元/吨(较2017年平均降低18元/吨,较2018年平均上升26元/吨,根据各电厂市场情况结合资金自平衡需求确定)。
(2)风电发电项目。①2019年无新投产风电机组。2019年底总装机18.75万千瓦。②年化发电小时2157小时,预计年发电量4.0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99亿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1.67%。
4????标??1??发????伤???????2??发??????设备????3??发???????灾????4??发??????环?污?????5??发???垮塌?????????6??发?负?????责????????7??发?恶?误??????备???时间节??响??报??拟?2019??????标时1-4?份?????计??5-12?份?预???计?????产经营?标拟???组??节??进关?????
上述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以及下述“面临的风险”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四)面临的风险1.重组事项不确定性2018年9月,公司就生物质发电项目资产、林业资产、杨河煤业股权三大资产包与各交易对方达成正式交易协议(总价61.4亿元),且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6日、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有关内容。但因拟交易资产被相关债权人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暂无法实现交割,交易存在障碍。公司重组及控股权转让事宜尚未与有关方面签署正式协议,仍面临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退市风险公司因2017年度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和深入,电力行业的发展和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现有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电力产业政策以及电价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4.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与火力发电行业类似,生物质燃料作为生物质能产业重要上游原材料,同样具备资源稀缺性及运输合理半径等问题,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其取得成本是影响生物质能领域相关企业能否实现盈利的核心要素。随着国内物价水平、人力成本的提升,生物质电厂也面临人员工资、运输费用等生产成本的上升风险,以及存在因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大规模农林废弃物减产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燃料采购价格上升的可能性。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近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可分配利润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做出及时披露。第一百五十九条:
(一)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二)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状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并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现金需求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五)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除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外,还应提供多种途径让中小股东参与决策。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七)在遵循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事先征求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独立董事需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除现场会议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
)公司在面临资金需求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如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或项目扩建、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股权、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4,797,74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公司《章程》、以及《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00 | -4,809,595,903.95 | 0.00% | 0.00 | 0.00% | ||
2017年 | 0.00 | -5,404,332,279.77 | 0.00% | 0.00 | 0.00% | ||
2016年 | 0.00 | 333,527,855.64 | 0.00%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次重组前,阳光凯迪作为凯迪电力大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阳光凯迪承诺 | 2015年04月07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2015年04月07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关于林业资产业绩承诺 | 2015年04月07日 | 2017年12月31日 | 正在履行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09年11月18日 | 2020年1月1日 | 正在履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2015年5月,公司向中盈长江收购林业资产并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林业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未实现中盈长江在补偿协议承诺的净利润额,中盈长江应就未实现的差额部分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2017年度,上述林业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94.42万元,与中盈长江承诺的30,000.00万元差异为27,405.58万元,应予以现金补偿。2018年6月4日,中盈长江代公司偿还借款1亿元,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涉及事项(1)凯迪生态2018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本息合计为218.94亿元,集中兑付金额巨大且已经发生多起债务违约。由于凯迪生态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或监管及部分电厂印章被监管,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货币资金的期初和期末余额是否准确。(2)因债务危机导致凯迪生态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因涉诉案件中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还未最终判定,我们无法判断这些案件最终涉及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说明】(一)详细情况截至2019年3月22日,凯迪生态共有26个账户被冻结,申请冻结金额8,688,145,162.12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22,364,924.55元;公司旗下共有54家子公司的143个账户被冻结,申请冻结金额5,589,559,242.20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42,627,975.37元。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诉讼、仲裁案件合计844件,涉及融资纠纷案件共计101件,涉及买卖、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665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共计78件(仅含母公司凯迪生态)。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已经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裁判或调解的案件67件。经与有关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公司部分旗下电厂与债权人、燃料供应农户等各方达成了生产恢复协议,因而存在其账户、印章需与债权人等共同监管情形。(二)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19年4月18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经裁判或调解生效案件共涉及金额99.13亿元,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其他涉诉案件,由于标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有待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对案件作出裁判或调解生效后才能确定,目前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三)董事会说明因公司发生流动性危机、债务违约,诸多债权人采取了包括诉讼、查封、冻结在内的应急措施,确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
本期利润、期后利润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共计
家电厂与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当地政府等达成多方协议,虽然自主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在共同监管模式下,被相关债权人查封的资金账户得以解冻,实现了生产恢复。
(四)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积极应对上述涉诉案件并寻求账户共同监管等模式下的生产恢复方案。各级政府积极关心、协调推进公司司法重组工作,计划引入战略投资人,尽快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全面恢复生产,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问题的全面解决,致力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事项(
)2018年
月
日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向凯迪生态提交了《律师函》,就越南EPC项目完工进度、合同履行情况提出了异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凯迪生态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而根据此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018年越南EPC项目已经完工,并且进行了相关决算,凯迪生态作为越南EPC项目的分包商亦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工程公司进行了结算,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我们无法判断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各期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公司说明】(一)详细情况2011年
月,凯迪生态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凯迪生态作为升龙项目的分包商,负责完成升龙项目总承包合同47%的工作,金额为3.0315亿美元。2016年
月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为1.12亿美元。上述凯迪生态分包合同金额共计4.1515亿美元。按协议约定的固定汇率为6.4936,折合人民币为269,581.80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012年至2018年,工程项目地址为越南。2011年
月凯迪生态公告,升龙项目预计毛利率17%-23%。其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凯迪生态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而根据此完工进度乘以总分包金额,以确认每季度收入。(二)对公司的影响项目执行期间,原计划购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有限公司生产的锅炉设备,双方于2012年
月
日签订了卖方合同编号X2012-0551,买方合同编号为KD1212C-TL-G001的设备采购合同。但越南业主方指定需从另一品牌供应商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处购买锅炉,且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仅与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因此上述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未实际执行。升龙项目的锅炉设备及相关安装调试实际由工程公司实施。公司2018年度将上述事项作为结算差异在2018年当期进行了适当的账务调整。(三)董事会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越南业主方要求或实际实施限制,越南境内发生的物流仓储费用、部分设备及耗材购买及部分其他服务实际由工程公司完成,公司2018年度将上述事项作为结算差异在2018年当期进行了适当的账务调整。
(四)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2018年,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在当期进行了适当的账务调整,已公允反映在报表中。涉及事项(
)凯迪生态2018年对2017年度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因丧失控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事项进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期初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格薪源及其子公司巨额亏损及大额减值,我们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亏损及减值的准确性。【公司说明】(一)详细情况
2017年
月末,对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格薪源”)、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格薪源”)、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格薪源”)三家格薪源公司进行了股权交易变更。本次股权交易中,交易各方确认以安徽、湖南、湖北三家格薪源公司2017年
月
日的净资产合计16,726.91万元作为交易对价。2017年
月
日,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公司”)收到了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凯益”)支付的部分股权处置对价8,500万元。格薪源公司于2017年
月将安徽格薪源、湖南格薪源和湖北格薪源作为处置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末安徽、湖南、湖北三家格薪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公司名称 | 变更前股权结构 | 工商登记变更时间 | 变更后股权结构 | 2017年度会计处理方式 |
安徽格薪源 | 嘉兴凯益50%凯迪生态20%合肥薪昇30% | 2017.12.26 | 嘉兴凯益95%合肥薪昇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湖南格薪源 | 嘉兴凯益50%凯迪生态20%长沙众薪城30% | 2017.12.27 | 嘉兴凯益95%长沙众薪城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湖北格薪源 | 格薪源公司100%控股 | 2017.12.27 | 嘉兴凯益95%武汉市薪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薪晟”)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2017年12月22日,根据《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原有限合伙人中投百瑞(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吸收新合伙人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变更为10万元,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
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北京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货币 |
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990.00 | 货币 |
1.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曾鑫、张自军、李金亮,通过核查嘉兴凯益的出资款及支付给三家格薪源公司股权处置的资金的最终来源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且嘉兴凯益实际受凯迪生态最终控制,因此2017年嘉兴凯益应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对公司而言,此次属于内部股权转让,且上述三家格薪源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仍然受凯迪生态或格薪源控制。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三家格薪源公司出表虽然进行了工商变更,但未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既未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也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此,安徽、湖北、湖南三家格薪源公司在2017年度作为处置子公司处理属于前期差错。(二)对公司的影响2017年度将嘉兴凯益及安徽、湖北、湖南三家格薪源纳入合并范围。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科目及影响金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度 |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当期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存货 | 2,570,574,910.85 | -2,426,117,216.56 | 144,457,694.29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936,600.41 | -2,426,117,216.56 | -2,430,053,816.97 |
(三)董事会说明
2017年
月
日,凯迪生态决定对安徽/湖北/湖南格薪源等公司的股权进行变更,前经营层召开会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凯迪生态会议决定:(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格薪源”)、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格薪源”)及湖南格薪源生物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格薪源”)的股权全部变更为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凯益”)占股95%及各省员工持股公司占股5%。(
)嘉兴凯益股权工商变更:中投百瑞(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投百瑞)将所持嘉兴凯益99.98%的股权转让给武汉薪合成。武汉薪合成自然人股东曾鑫、李金亮、李合领短期持有嘉兴凯益股东中投百瑞股份,在其持有期间,按照凯迪生态指令行使股东权利,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承担武汉薪合成及嘉兴凯益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凯迪生态指定周海波作为安徽格薪源、湖北格薪源、湖南格薪源法人代表,在其任职期间,按照凯迪生态指令行使法人代表权利,不承担安徽格薪
源、湖北格薪源、湖南格薪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
)北京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普提金)退出嘉兴凯益普通合伙人,退出后不承担嘉兴凯益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凯迪生态将委派新的普通合伙人。(
)上述股权变更须在
月底完成,对股权变更的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及完成时间作了安排。同时明确,涉及股权变更的资金往来由相关责任人根据股权变更需要,统筹安排相关协议签订和资金往来调拨。2017年
月
日,按照凯迪生态《专题会议纪要》的安排,中投百瑞退出所持嘉兴凯益99.98%股权,同时武汉薪合成入伙嘉兴凯益持有99.98%股权;凯迪生态于2017年
月
日向北京普提金出具《承诺及保证函》后,北京普提金退出嘉兴凯益,凯迪生态指派武汉中经凯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经凯迪)入伙嘉兴凯益持股0.02%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月
日,格薪源、嘉兴凯益、安徽格薪源、吉林格薪源、江西格薪源、湖南格薪源签定了六方协议,确认中投百瑞普提金从北京凯迪资本收购嘉兴凯益的股权收购合同没有生效。2017年
月
日-27日,安徽格薪源、湖北格薪源、湖南格薪源三家公司的股权按照凯迪生态《专题会议纪要》安排,进行了股权变更,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变更为凯迪生态指定的周海波。其中:(
)安徽格薪源股权变更为:嘉兴凯益持股95%、合肥薪昇众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
)湖北格薪源股权变更为:嘉兴凯益持股95%,武汉市薪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
)湖南格薪源股权变更为:嘉兴凯益持股95%,长沙众薪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2017年
月
日,凯迪生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12000万元,途径中薪油公司、中盈公司账户,付入嘉兴凯益账户,再由嘉兴凯益将其中8500万元以股权转让款名义付给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收到该8500万元即转给了凯迪生态。武汉薪合成在代为持有嘉兴凯益股权,以及嘉兴凯益持有安徽格薪源、湖北格薪源、湖南格薪源期间,均按凯迪生态指令行使股东权利,不享受股东权益。2019年
月
日,双方基于以上事实签订《协议书》,对上述股权代持等事实进行确认。
(四)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2017年度将嘉兴凯益及安徽、湖北、湖南三家格薪源纳入合并范围,将更加公允反映客观情况。涉及事项(
)由于债务违约导致多家运营电厂被债权人监管或申请强制执行,且已有一家运营电厂被拍卖,截止目前大部分电厂停机待料,已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及税款等情形。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所述,凯迪生态虽已制定了司法重组计划,计划于2019年
月之前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但我们未能就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凯迪生态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同时也无法判断在此种情况下凯迪生态的所有非货币资产计价是否合理。【公司说明】(一)详细情况近些年,公司在生物质能源产业政策利好背景下扩张过快,负债率高企,企业管理存在不足,2017年公司充分意识到有关问题及风险,积极推进经营管理变革,聚焦生产效益提升并拟推进非主营业务资产出售等工作,但由于2018年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持续疲软,去杠杆宏观措施持续推进等原因,凯迪生态在生产经营指标向好、资产处置、重组混改即将取得进展的背景下,陷入短时流动性不足,偿债压力凸显。2018年
月初,公司中票兑付违约,债务危机爆发,企业信用评级被下调,融资通道关闭,到期债务无力偿还,各方债权人维权诉求及诉讼接踵而至,凯迪生态及电厂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部分电厂生产陷入停滞,持续经营存在风险;另燃料供应方欠款无法偿付造成其围堵公司事件时有发生,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
(二)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19年
月
日,公司逾期债务共计1,241,883.25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1,063,292.87万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80%。目前诸多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资产等措施,未来公司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因公司资金困难,公司目前存在欠发员工工资及拖欠燃料供应款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带来影响。(三)董事会说明债务危机爆发后,在各级政府及各方支持下,公司逐步确立瘦身自救及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三大重组思路,致力通过出售非主营业务资产回笼现金,优先偿付燃料供应农户欠款、补发员工工资及恢复生产,同时推进债务重组,继而引入战略投资人进行股权重组,最终化解公司危机、实现公司新一轮发展。一方面,经过近两个月的资产评估、审计工作后,2018年
月底,公司就生物质发电项目资产、林业资产、杨河煤业股权三大资产包与各交易对方达成正式交易协议(总价61.4亿元),且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有关内容。另一方面,公司以推动电厂生产恢复为第一要务,积极展开与各电厂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及当地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商,报告期内,共计
家电厂与债权人、燃料供应方、当地政府等达成多方协议,被相关债权人查封的资金账户得以解冻,实现了封闭经营模式下的生产恢复。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生物质电厂完成发电量27883万kWh,环比增加1536万kWh、增长5.8%,
月恢复
台机组运行。此后,公司董事会不断努力,协调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司法机关等各方,致力于解除拟交易资产保全措施和担保等,尽快完成资产交割,同时推动债务重组工作,但债委会未能就债务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拟交易资产受限情况尚未解除,交易仍存在障碍。目前,公司旗下
家生物质电厂正在运行中。
(四)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鉴于上述重组工作进展存在一定障碍以及公司全面恢复生产的紧迫性要求,在承接前期资产出售及生产恢复工作重要成果基础上,各级政府积极关心、协调推进公司司法重组工作,计划引入战略投资人,尽快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全面恢复生产。公司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进入司法重组程序,公司全力配合并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在积极推行相关工作的同时,董事会将督促经营层抓好经营、安全和稳定员工等基础工作。涉及事项(
)凯迪生态于2018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凯迪生态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凯迪生态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说明】(一)详细情况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
月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8005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
月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39),2018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2019年
月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220、2019-3、2019-16、2019-27、2019-37)。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
月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三)董事会说明
因前期相关审计工作量较大以及2018年一季度公司逐渐陷入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对审计结论的获取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出现了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情形,公司已于2018年
月
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待公司收到相关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后将积极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如有)或其他应对措施。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变更原因鉴于公司当前的应收款项结构、预期经济效益的流入及义务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行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按如下方式变更会计估计。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 | 0 |
半年-1年(含1年) | 5 | 5 |
1-2年 | 6 | 6 |
2-3年 | 10 | 10 |
3-4年 | 20 | 20 |
4-5年 | 30 | 30 |
5年以上 | 60 | 60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售电收入 | 非售电收入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00% | 5.00% |
半年至1年(含1年) | 5.00% | 10.00% |
1-2年(含2年) | 10.00% | 3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60.00% |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12月末,对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格薪源”)、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格薪源”)、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格薪源”)三家格薪源公司进行了股权交易变更。本次股权交易中,交易各方确认以安徽、湖南、湖北三家格薪源公司2017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合计16,726.91万元作为交易对价。2017年12月28日,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公司”)收到了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凯益”)支付的部分股权处置对价8,500万元。格薪源公司于2017年12月将安徽格薪源、湖南格薪源和湖北格薪源作为处置子公司,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末安徽、湖南、湖北三家格薪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公司名称 | 变更前股权结构 | 工商登记变更时间 | 变更后股权结构 | 2017年度会计处理方式 |
安徽格薪源 | 嘉兴凯益50%凯迪生态20%合肥薪昇30% | 2017.12.26 | 嘉兴凯益95%合肥薪昇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湖南格薪源 | 嘉兴凯益50%凯迪生态20%长沙众薪城30% | 2017.12.27 | 嘉兴凯益95%长沙众薪城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湖北格薪源 | 格薪源公司100%控股 | 2017.12.27 | 嘉兴凯益95%武汉市薪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薪晟”)5% | 按处置子公司处理,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1、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
2017年12月22日,根据《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原有限合伙人中投百瑞(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吸收新合伙人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变更为10万元,并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
名称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北京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货币 |
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9,990.00 | 货币 |
(1)武汉薪合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曾鑫、张自军、李金亮,通过核查嘉兴凯益的出资款及支付给三家格薪源公司股权处置的资金的最终来源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且嘉兴凯益实际受凯迪生态最终控制,因此2017年嘉兴凯益应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对公司而言,此次属于内部股权转让,且上述三家格薪源公司在业务、
资金、人事等各方面仍然受凯迪生态或格薪源控制。
(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三家格薪源公司出表虽然进行了工商变更,但未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既未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也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此,安徽、湖北、湖南三家格薪源公司在2017年度作为处置子公司处理属于前期差错。
、具体变更的会计处理2017年度将嘉兴凯益及安徽、湖北、湖南三家格薪源纳入合并范围。
、上述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科目及影响金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2017年度 | |||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项目名称 | 调整前金额 | 当期影响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存货 | 2,570,574,910.85 | -2,426,117,216.56 | 144,457,694.29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3,936,600.41 | -2,426,117,216.56 | -2,430,053,816.97 |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武汉凯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朝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通渭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宿松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名称 | 变更原因 |
沅江市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出售子公司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东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详见2018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2018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8-185)》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因2017年度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全力争取实现重组工作目标,实现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通过出售非主营业务资产获得现金解决流动性问题,同时积极引
入新的战略投资人实现新一轮创新发展。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 2,125.3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6月12日 | 《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60,545.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6月12日 | 《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松桃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洋浦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 19,214.4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04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扬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141.5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04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http://www.c |
ninfo.com.cn/new/index) |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2,599.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9,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5,423.5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0,147.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洋浦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 19,214.4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6,939.6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鄱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4,994.5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融资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74.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县支行因贷款合同纠纷起诉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80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8年07月19日 | 《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张家港市华电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 | 2,31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 |
有限公司 |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1,30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 40,303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第三人) | 17,226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 | 9,05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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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59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59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18.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66.96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 | 18,478.03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 |
赁合同纠纷起诉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506.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053.7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053.7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053.7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47.4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公正 | 12,385.6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公正 | 12,000.6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08.1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债权转让纠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 | 64,743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 |
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1,246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担保合同纠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讼 | 21,81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30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第三人) | 27,061.3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桐城市凯迪绿色能 | 4,070.5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 |
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林芝 | 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47.4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stockCode=000939&announcementId=1205733702&announcementTime=2019-01-11,2019-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公正 | 7,953.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陵县凯 | 4,04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 |
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公正 | 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4,361.1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托贷款合同纠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 26,368.2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起诉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838.5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472.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98.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 |
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7.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45.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60.3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45.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32.12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65.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42.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物流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1,068.9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 5,018.8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 |
司的债券申请公正 | ninfo.com.cn/new/index) | ||||||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23.5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 11,367.5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67.72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上海国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47.4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债券 | 21,407.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 |
交易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 7,00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 6,40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对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 58,85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申请公正 | 30,71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5,618.2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11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405.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2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333.6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2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 |
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薪昇众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20,615.77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2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陈跃生与阮响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0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2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它合同纠纷起诉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 | 1,196.32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2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0,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7,356.3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050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2,409.2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1,21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1月2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 | 49,496.04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2月23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 |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660.4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2月23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票据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10,17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2月23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26.73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起诉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 | 22,766.7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起诉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21,560.66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45.2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45.28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811.61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金融租赁合 | 3,454.5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15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 |
同纠纷起诉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41.02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30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广州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1.9 | 是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详见索引 | 2019年03月30日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4,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公司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无 | 2018年05月07日 | 《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39,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
月
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事先告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18]71号),详见《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56,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度季度报告
序号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机关 | 案由 | 标的金额(万元) |
1 | 合肥东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仲裁委员会 | 借款合同纠纷 | 约3900.36 |
2 |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股份增发纠纷 | 约103323.29万元 |
3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证券合同纠纷 | 约8600万元 |
4 | 牡丹江瑞源投资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其他合同纠纷 | 约1000万元 |
5 |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19330.61万元 |
6 |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10792万元 |
7 |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18719.46万元 |
8 | 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16524.51万元 |
9 |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江夏区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 约1000万元 |
10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 约4.14亿元 |
11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 约4.65亿元 |
12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 约6324.97万元 |
13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①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85440万元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阳光凯迪集团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武汉中院作出保全裁定 | 保证及回购协议纠纷 | 约3.15亿元 |
15 |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 委托担保合同纠纷 | 约3.62亿元 |
公司大股东其他涉诉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54)、《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更新公告》(编号:2018-55)、《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61)、《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2018-79、2018-107)、《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4、2019-10、2019-11、2019-21、2019-28、2019-34、2019-38)。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逾期情况如下:
机构 | 品种 | 期末本金余额(元) | 到期日 | 存续状况 |
英大证券 | 股票质押融资 | 61,000,000.00 | 2018/7/14 | 逾期 |
申港证券 | 股票质押融资 | 80,000,000.00 | 2018/6/4 | 逾期 |
万和证券 | 股票质押融资 | 840,000,000.00 | 2018/9/26 | 逾期 |
马逸雯 | 个人借款 | 20,000,000.00 | 2018年5月 | 逾期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 美元并购贷款 | 5449万美元 | 2020/6/28 | 利息逾期 |
金元证券 | 股票质押融资 | 420,000,000.00 | 2020/5/7 | 跌破平仓线 |
华融证券 | 股票质押 | 702,000,000.00 | 2018/10/25 | 逾期 |
中信资本 | 623,000,000.00 | 2019/8/7 | 逾期 | |
华融信托 | 信托 | 500,000,000.00 | 2018/6/29 | 逾期 |
银河证券 | 180,000.00 | 2019/6/3 | 利息逾期 |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7年公司实施了“云信凯迪1号”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1月8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7年2月28日通过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超过1,000人。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云信凯迪1号”于2017年5月陆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截止2017年5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买入,“云信凯迪1号”共计买入公司股票共计35,716,031股,成交合计金额39,190.1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1.82%,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相关情况于2017年5月24日已在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受益人份额已被罚没(详见2018-67《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受益人份额丧失的公告》,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但目前暂未处置,公司正与相关方积极沟通,进一步协商补救措施。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26日 | 15,500 | 2014年04月16日 | 9,1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4.16至2021.10.16 | 否 | 是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26日 | 18,900 | 2014年04月17日 | 11,91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4.17至2023.4.17 | 否 | 是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26日 | 18,900 | 2014年04月17日 | 11,62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4.17至2023.4.17 | 否 | 是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4年04月26日 | 18,900 | 2014年08月11日 | 7,6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8.11至2022.8.21 | 否 | 是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30,000 | 2016年11月11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11.11至2018.12.12 | 否 | 是 |
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22,900 | 2016年05月05日 | 22,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5.5至2021.4.29 | 否 | 是 |
宿州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22,900 | 2016年05月05日 | 22,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5.5至2021.4.29 | 否 | 是 |
兴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22,900 | 2016年05月05日 | 22,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5.5至2021.4.29 | 否 | 是 |
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5年07月31日 | 21,900 | 2015年12月25日 | 21,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5.12.25至2019.12.20 | 否 | 是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5年07月31日 | 21,900 | 2015年12月25日 | 21,44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5.12.25至2019.12.20 | 否 | 是 |
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7年02月21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2.21至2018.2.26 | 是 | 是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2月2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2.24至2018.2.23 | 是 | 是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 | 2017年04 | 4,000 | 2017年01月19 | 4,000 | 连带责任保 | 2017.1.19至 | 是 | 是 |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月27日 | 日 | 证 | 2018.1.19 |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4,000 | 2017年01月11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11至2018.1.11 | 是 | 是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1月2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1.20至2018.1.20 | 是 | 是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4月21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4.21至2018.4.20 | 是 | 是 |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4月17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4.17至2018.4.12 | 是 | 是 |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4月17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4.17至2018.4.12 | 是 | 是 |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4月21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4.21至2018.4.20 | 是 | 是 |
重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8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8.30至2018.8.29 | 是 | 是 |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5,000 | 2017年07月0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7.5至2018.7.4 | 否 | 是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5,000 | 2017年09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29至2020.9.29 | 否 | 是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9.30至2020.9.30 | 否 | 是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6月26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28至2018.6.27 | 否 | 是 |
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6月27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27至2018.6.26 | 否 | 是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6月2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28至2018.6.27 | 否 | 是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3,000 | 2017年06月2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28至2018.6.27 | 否 | 是 |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2月04日 | 2,000 | 2017年06月2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28至2018.6.27 | 否 | 是 |
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2月04日 | 3,000 | 2017年07月05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7.5至2018.7.4 | 否 | 是 |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2月04日 | 3,000 | 2017年07月0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7.5至2018.7.4 | 否 | 是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1,000 | 2017年07月0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7.5至2018.7.4 | 否 | 是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4,000 | 2018年01月09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9至2018.12.25 | 是 | 是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600 | 2018年12月18日 | 3,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2.18至2019.11.25 | 否 | 是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4,000 | 2018年01月31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31至2019.1.31 | 否 | 是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3,000 | 2018年01月31日 | 2,71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31至2019.1.31 | 否 | 是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1,500 | 2018年01月31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1.31至2019.1.29 | 否 | 是 |
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02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8至2019.2.8 | 否 | 是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02月0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9至2019.2.9 | 否 | 是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02月09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9至2019.2.9 | 否 | 是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02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8至2019.2.8 | 否 | 是 |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 | 2018年02月0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8至2019.2.8 | 否 | 是 |
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4,000 | 2018年02月08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2.8至2021.2.2 | 否 | 是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800 | 2018年03月19日 | 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3.19至2019.3.18 | 否 | 是 |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1,477 | 2018年07月09日 | 1,47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7.9至2019.7.8 | 否 | 是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1,477 | 2018年07月09日 | 1,47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7.9至2019.7.8 | 否 | 是 |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1,499 | 2018年07月09日 | 1,4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7.9至2019.7.8 | 否 | 是 |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1,500 | 2018年07月09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7.9至2019.7.8 | 否 | 是 |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6年04月27日 | 25,000 | 2016年09月29日 | 19,1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6.9.29至2021.9.29 | 否 | 是 |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7年06月16日 | 15,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16至2022.6.22 | 否 | 是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7年06月19日 | 15,5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6.19至2022.7.13 | 否 | 是 |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5年07月31日 | 10,000 | 2015年04月10日 | 4,83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5.4.10至2020.4.20 | 否 | 是 |
益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15年07月31日 | 10,000 | 2015年04月10日 | 5,1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5.4.10至2020.4.20 | 否 | 是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7年08月25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8.25至2018.8.24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93,868.5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46,868.58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93,868.58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6,868.5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0.13%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与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标的为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榆树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等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 | 2018年09月27日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双方一致确认,山东水发收购上述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人民币206,000万元,包括股权转让价款及承债清偿资金;本次转让为部分承债式收购,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共同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债务清偿安排,对经交易双方 | 206,000 | 否 | 无 | 未交割 | 2018年09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1)》(公告编号:2018-162) |
确认的负债由经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相关标的公司负责继续履行偿还义务。在总对价中扣除承债清偿资金,为山东水发在本次交易中需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股权(详见公告) | 2018年09月27日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协议双方一致认可,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为基础,并结合林业资产整体状态,甲乙双方一致 | 318,000 | 否 | 无 | 未交割 | 2018年09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2)》(公告编号:2018-163) |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是一个以生物质能源为主业,涵盖生物质燃料专业化开发利用、林业综合性开发等上下游产业链完整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多年来一直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谋求企业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自觉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以谋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作为一家新能源高科技企业,公司通过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打造以生物质能为核心,兼顾水电、风电的领先的清洁能源平台,打造生态林业低碳循环产业集群,致力于清洁能源领域,积极承担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2018年公司出现债务危机,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根据现状,公司视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和客户的权益为主要任务。公司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努力帮助电厂恢复生产经营,同时,公司拟通过积极推进资产出售,全力争取部分资金回笼,尽快制定逐步补发员工工资及燃料欠款分步骤偿付方案,维护员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奉献环保,造福人类”的企业核心使命,专注于环保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引领产业发展,建立系统的产业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融合区域经济、循环低碳、生态绿色的完整产业链,并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创建了1+3+N生物质能源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即以生物质能源产业为依托,通过生物质发电、燃料利用和林业产业三个模块提供燃料采收、燃料加工、电厂就业、林地流转、林地管护、林地经营等多种精准扶贫渠道,努力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共建共享,从而形成产业建设与精准扶贫浑然天成协调发展的格局。公司以产业为依托和平台,积极参与全国“万企帮万村”、各省“千
企帮千村”和各县“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发挥生物质能源产业再推荐产业精准扶贫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的天然带动和辐射功能,努力为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创造更多的福祉。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8年,公司的债务危机对主营业务与扶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依托前期实践中探索创建的1+3+N生物质能源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主要通过支付农民燃料款及林地流转费的形式开展扶贫工作。公司努力恢复、维持运营生物质发电产业,依托主营产业直接或间接帮助农民增收,并通过林业产业平台,向湖北、湖南、安徽、甘肃、贵州等十个省份农民支付林地流转费,帮扶该地区贫困村、贫困户提高经济收益。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已将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纳入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努力恢复、维持、发展生物质电厂的生产运营,继续坚持凯迪生态1+3+N产业扶贫模式,通过生物质发电、燃料利用和林业产业三个模块提供燃料采收、燃料加工、电厂就业、林地流转、林地管护、林地经营等多种精准扶贫渠道,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公司力争在经营好、巩固好、发展好原有扶贫成果的基础上,新增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向贫困群众定向提供辅助用工岗位,积极开展文化培训活动,以实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整体脱贫为目标,为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创造更多的福祉。
公司将积极争取项目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扶贫工作部门、工商联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同时,凯迪扶贫办和公司各业务板块、各中心(部门)也将加强督办落实落地各类扶贫项目,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一线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扶贫效果。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1.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3、2018-81、2018-106、2018-113)、《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8、2018-182、2018-222、2019-8、2019-23、2019-32)。2.公司董事和经理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8、2018-24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76、2018-11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7)、《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6)、《关于任免公司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9)、《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5)。3.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7)、《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6)、《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2018-80、2018-103、2018-134、2018-180、2018-224、2019-9、2019-24、2019-30)。4.公司因债务违约等问题引发信用风险,导致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对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2、2018-78、2018-105、2018-149、2018-181、2018-221、2019-7、2019-22)、《关于更新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1)。5.公司主营业务生物质发电厂(各子公司)自2018年5月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大面积停产,2018年12月部分生物质电厂已恢复运行。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子公司生产恢复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247)。6.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5月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39)、《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019-3、2019-16、2019-27);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8月13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大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1.公司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子公司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3、2018-81、2018-106、2018-113)、《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8、2018-182、2018-222、2019-8、2019-23、2019-32、2019-39)。2.公司子公司因债务违约等问题引发信用风险,导致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对公司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51)、
《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2、2018-78、2018-105、2018-149、2018-181、2018-221、2019-7、2019-22)、《关于更新银行账户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31)。3.公司主营业务生物质发电厂(各子公司)自2018年
月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大面积停产,2018年
月部分生物质电厂已恢复运行。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子公司生产恢复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247)。4.公司子公司涉诉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
2018-54)、《关于公司涉诉案件的更新公告》(编号:
2018-55)、《关于公司新增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
2018-61)、《关于公司最新涉诉案件的公告》(编号:
2018-79、2018-107)、《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
2019-4、2019-10、2019-11、2019-21、2019-28、2019-34、2019-38)。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91,788,418 | 22.69% | 0 | 0 | 0 | 1,506,975 | 1,506,975 | 893,295,393 | 22.73%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0,496,170 | 2.81% | 0 | 0 | 0 | 0 | 0 | 110,496,170 | 2.81% |
3、其他内资持股 | 781,292,248 | 19.88% | 0 | 0 | 0 | 1,506,975 | 1,506,975 | 782,799,223 | 19.92%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760,897,842 | 19.37% | 0 | 0 | 0 | 0 | 0 | 760,897,842 | 19.37%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394,406 | 0.51% | 0 | 0 | 0 | 1,506,975 | 1,506,975 | 21,901,381 | 0.55%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37,807,076 | 77.31% | 0 | 0 | 0 | -1,506,975 | -1,506,975 | 3,036,300,101 | 77.27% |
1、人民币普通股 | 3,037,807,076 | 77.31% | 0 | 0 | 0 | -1,506,975 | -1,506,975 | 3,036,300,101 | 77.2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929,595,494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929,595,49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
股份予以全部锁定,到期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义龙 | 0 | 0 | 1,287,878 | 1,287,878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 |
唐宏明 | 3,566,974 | 0 | 1,188,992 | 4,755,966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 |
李林芝 | 402,000 | 0 | 134,000 | 536,000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 |
陈义生 | 135,300 | 0 | 45,100 | 180,400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 |
黄国涛 | 30,288 | 0 | 10,096 | 40,384 | 董监高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 |
合计 | 4,134,562 | 0 | 2,666,066 | 6,800,62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7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55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08% | 114,272,152 | 无变动 | 562,332,152 | 580,389,368 | 质押 | 1,121,284,186 | |||||||
冻结 | 1,121,284,186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18% | 400,000,000 | 无变动 | 0 | 400,000,00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47% | 215,053,762 | 无变动 | 0 | 215,053,762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4.93% | 193,548,386 | 无变动 | 0 | 193,548,386 |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 | 147,642,128 | 无变动 | 147,642,128 | 0 | 冻结 | 147,600,000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1% | 110,496,170 | 无变动 | 110,496,170 | 0 | |||||||||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71% | 106,408,602 | 无变动 | 0 | 106,408,602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云信凯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82% | 71,432,062 | 无变动 | 0 | 71,432,062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6% | 61,331,580 | 无变动 | 0 | 61,331,58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40% | 54,985,660 | 无变动 | 0 | 54,985,66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2016年12月2日,凯迪生态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其中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获得新增股份20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18%;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新增股份107,526,881股,持股比例为5.47%;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66号凯迪生态定向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得新增股份96,774,193,持股比例为4.93%;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新增股份53,204,301,持股比例为2.71%,以上股份限售期为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2日。2017年5月23日,公司完成员工持股计划“云信凯迪1号”,该计划于2017年5月陆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云信凯迪1号”共买入公司股票35,716,031股,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凯迪生态与阳光凯迪、武汉金湖为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80,389,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389,368 |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00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15,053,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053,762 | |||||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 | 193,548,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548,386 | |||||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券启航3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6,408,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408,602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云信凯迪1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71,432,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32,062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1,331,5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1,580 |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 | 54,985,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85,660 | |||||
徐如媛 | 46,667,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67,724 | |||||
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214,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214,24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 阳光凯迪普通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558,952,034股,通过担保交易账户持有 |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21,437,334股,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580,389,368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主体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大股东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阳光凯迪不是凯迪生态的控股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大股东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凯迪不是凯迪生态的控股股东,对凯迪生态没有控制权,凯迪生态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是□否法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陈义龙 | 2014年08月15日 | 30350694-9 | 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资产运营和管理;产业咨询。 |
AsiaGreenEnergyPte.Ltd | 2005年09月26日 | 投资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陈苏 | 2005年12月06日 | 78196640-5 | 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资产运营和管理;产业咨询。 |
武汉盈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陈小银 | 2011年12月28日 | 58796307-5 | 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研发、资产运营和管理;产业咨询。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褚玉 | 2007年05月31日 | 1130000万元 | 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产权经纪。("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陈义龙 | 董事长兼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60 | 2018年08月10日 | 171,716 | 0 | 0 | 0 | 171,716 | |
孙守恩 | 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 现任 | 男 | 75 | 2018年08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方宏庄 | 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5年09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
王海鸥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伟 | 董事 | 现任 | 男 | 38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覃西文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何威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王学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9年01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须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
罗廷元 | 监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5年09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沈夕林 | 监事 | 现任 | 男 | 47 | 2018年10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
金天 | 监事 | 现任 | 男 | 34 | 2018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
叶黎明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9 | 2014年07月19日 | 57,000 | 0 | 0 | 0 | 57,000 | |
唐秀丽 | 行政总监兼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38 | 2018年11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江林 | 人力资源总监 | 现任 | 女 | 37 | 201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满生 | 技术总监 | 现任 | 男 | 56 | 2015年04月15日 | 64,000 | 0 | 0 | 0 | 64,000 | |
杨虹 | 总经济师 | 现任 | 女 | 52 | 2016年03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
李林芝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51 | 2009年03月20日 | 2018年07月02日 | 536,000 | 0 | 0 | 0 | 536,000 |
唐宏明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56 | 2004年01月11日 | 2018年08月02日 | 4,755,966 | 0 | 0 | 0 | 4,755,966 |
徐尹生 | 董事 | 离任 | 男 | 57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07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王博钊 | 董事 | 离任 | 男 | 42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厉培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7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07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徐长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张兆国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4 | 2015年 | 2018年 | 0 | 0 | 0 | 0 | 0 |
09月02日 | 10月17日 | ||||||||||
谢科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18年10月17日 | 2018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沈烈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8 | 2018年08月03日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胡学栋 | 监事 | 离任 | 男 | 53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李张应 | 监事 | 离任 | 男 | 57 | 2018年10月16日 | 2018年11月09日 | 0 | 0 | 0 | 0 | 0 |
朱华银 | 监事 | 离任 | 男 | 53 | 2015年09月02日 | 2018年10月17日 | 0 | 0 | 0 | 0 | 0 |
张海涛 | 总裁兼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45 | 2017年11月06日 | 2018年07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江海 | 总裁 | 离任 | 男 | 57 | 2018年07月12日 | 2018年07月27日 | 0 | 0 | 0 | 0 | 0 |
黄国涛 | 副总裁 | 离任 | 男 | 58 | 2015年04月15日 | 2018年11月01日 | 40,384 | 0 | 0 | 0 | 40,384 |
谢波 | 副总裁 | 离任 | 男 | 35 | 2016年03月03日 | 2018年11月01日 | 0 | 0 | 0 | 0 | 0 |
孙燕萍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女 | 38 | 2017年03月22日 | 2018年03月24日 | 0 | 0 | 0 | 0 | 0 |
高旸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34 | 2018年08月28日 | 2018年11月03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5,625,066 | 0 | 0 | 0 | 5,625,066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林芝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07月02日 | 个人身体原因 |
唐宏明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08月02日 | 个人原因 |
徐尹生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7月10日 | 工作原因 |
王博钊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10月17日 | 任期满离任 |
厉培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07月03日 | 身体原因 |
徐长生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10月17日 | 任期满离任 |
张兆国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10月17日 | 任期满离任 |
谢科范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2月19日 | 工作原因 |
沈烈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0月17日 | 身体原因 |
胡学栋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10月17日 | 任期满离任 |
李张应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11月09日 | 工作原因 |
朱华银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11月02日 | 任期满离任 |
张海涛 | 总裁兼财务总监 | 解聘 | 2018年07月12日 | 解聘 |
江海 | 总裁 | 解聘 | 2018年07月27日 | 身体原因 |
黄国涛 | 副总裁 | 解聘 | 2018年11月02日 | 任期满离任 |
谢波 | 副总裁 | 任期满离任 | 2018年11月02日 | 任期满离任 |
孙燕萍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18年03月24日 | 个人原因 |
高旸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18年11月03日 | 个人原因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董事:
陈义龙先生:
1959年
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
月至1993年
月,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凯迪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1993年
月至1997年
月,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
月至2000年
月,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
月至2003年
月,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
月至2009年
月,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年
月至2013年
月,任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月至今,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孙守恩先生:
1944年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58年参加工作,1966年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热动专业。曾任江西信丰发电厂生技科专工,九江发电厂车间主任、科长,江西省电力公司多经处处长、江西省电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能源部劳动模范称号。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方宏庄先生:
1963年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教师、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凯迪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凯迪动力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中联动力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凯迪动力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凯迪煤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区域开发总监、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管理中心主任。2015年
月起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王海鸥先生:
1969年生,清华大学毕业,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曾在中国国际期货、中国银河证券、华融证券任职,2010至2013任海航东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2014年任亿利资源集团投资银行总监,2015年至今担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王伟先生:
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8年进入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工作,现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业务一处副处长。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覃西文先生:
1965年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证券及信托从业时间超过
年。曾担任亚洲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代管投资银行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惠普正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总部总裁。现任民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何威风先生:
197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
月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经管系,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8年
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担任财务系主任。现担任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学军先生:
1962年
月出生,河南鹿邑人,工学博士,1980.9-1984.6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农田水利工程本科专业毕业;1984.6-1986.4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农田水利工程系工作;1986.4-1988.8湖北省教委人事处;1988.8-1991.9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MBA;1991.9-2000.10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其中1996.9-1999.6攻读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2000.10-至今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技术经济管理研究所所长;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合作导师,MBA和EMBA主讲教授,国务院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特聘专家,湖北省国资委绩效管理特聘专家,湖北省交投集团独立董事,国家精品课程人力资源管理主讲教授,省部级重点学科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带头人,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等省市科技厅特聘专家。2019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须峰先生:
1973年
月出生,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互联网营销专家,曾出版
《网聚天下》专著,现作为清华大学EMBA教材。历任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国际时尚教育中心(SIFEC)副校长,现任筑客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须峰先生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
罗廷元先生:
1959年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1982年
月起,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处燃烧室设计员、副主任;锅炉设计科副科长;设计处副处长;综合计划处副部长;综合技术处副处长;设计处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
月起,历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洁净燃烧事业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兼洁净燃烧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
月
日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沈夕林先生:
1972年
月出生,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国家一级建造师。1993年
月参加工作,在河南电力安装公司从事热控安装和技术工作,2001年
月—2006年
月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任郑州市农网工程项目经理、多经龙珠公司副经理、商丘天龙公司电厂项目经理、平顶山计民线项目经理;2007年
月—2008年
月任浙江西子联合公司任工程部副部长兼柬埔寨热电EPC项目经理。2008年
月加入凯迪,先后担任山西关铝EPC项目副经理、安徽望江生物质电厂EPC项目经理、凯迪东北区域项目经理等职务,2014年
月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中心总经理,2018年
月至今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金天先生:
1985年出生,回族,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2006年加入凯迪,在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任外事助理、国际商务助理、国际商务副经理,负责老挝生物质能源项目调研和开发,老挝中南部
省林地流转工作。2011年起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开发中心开发工程师、开发经理、开发副总监、主要负责河北区域、华北区域、西北区域电厂开发工作和平陆、盐池风电项目开发工作。2014年
月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中心开发管理部副部长,负责开发管理部内部协议管理、合同管理、对外开发协调管理以及土地款回款专项工作;2016年
月任开发管理部部长;2018年
月至今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叶黎明先生:
1970年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曾任安庆石化总厂检安公司工程科科长;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2010年12—2012年
月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2012年
月—2014年
月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开发、建设、招采),2014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秀丽女士:
1981年
月至1984年在《财会通讯》杂志社工作,历任出纳、会计,1985年至1989年在武汉书刊发行联合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1990年至1999年在《决策与信息》杂志社工作,担任副社长,1999年至2000年
月早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稽核部,2000年
月至2006年
月在武汉市撤销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工作,2006年
月至2008年
月在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人力资源主管,2009年
月,在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经部部长、总裁助理、审计监察中心主任、行政中心主任,2013年
月
日任行政总监兼行政与公共事务中心总经理,2018年
月至
月任行政总监、财务负责人。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江林女士:
1982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中心综合策划部部长、战略规划中心副总经理,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李满生先生:
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鲤鱼江电厂锅炉专工,检修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广东省坪石发电厂生产副厂长,厂长;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技术管理中心副主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团有限公司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
月担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
月至2018年
月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杨虹女士:
1967年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中南电力设计院机务处,历任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工艺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脱硫事业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凯迪生态副总裁。2018年
月至今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义龙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
孙守恩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方宏庄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海鸥 | 中国华电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 2015年01月01日 | 是 | |
王伟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 副处长 | 2017年12月01日 | 是 | |
覃西文 | 民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17年04月21日 | 是 | |
何威风 | 湖北美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26日 | 是 | |
何威风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2月21日 | 是 | |
王学军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00年09月01日 | 是 | |
王学军 |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 | 外部董事 | 2016年04月01日 | 2019年04月01日 | 是 |
须峰 | 筑客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09月15日 | 是 | |
须峰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年12月24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李林芝 | 董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罗廷元 | 董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唐宏明 | 董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徐尹生 | 董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朱华银 | 监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胡学栋 | 监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方宏庄 | 监事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
张海涛 |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 已结 | 2018年07月23日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上班的专职董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确定标准;在公司上班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报酬按照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的经营目标,由董事会予以确定。
上述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项,皆为税前所得。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义龙 | 董事长兼总裁 | 男 | 60 | 现任 | 5.25 | 否 |
孙守恩 | 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 男 | 75 | 现任 | 6.88 | 否 |
方宏庄 | 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16.99 | 否 |
王海鸥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0 | 否 |
王伟 | 董事 | 男 | 38 | 现任 | 0 | 否 |
覃西文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0 | 否 |
何威风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现任 | 0.51 | 否 |
王学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0 | 否 |
须峰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0.51 | 否 |
罗廷元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现任 | 26.01 | 否 |
沈夕林 | 监事 | 男 | 47 | 现任 | 16.41 | 否 |
金天 | 监事 | 男 | 34 | 现任 | 13.92 | 否 |
叶黎明 | 副总裁兼开发中心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25.87 | 否 |
唐秀丽 | 行政总监兼财务中心总经理 | 女 | 56 | 现任 | 3.56 | 是 |
江林 | 人力资源总监兼人资中心总经理 | 女 | 37 | 现任 | 25.48 | 否 |
李满生 | 技术总监 | 男 | 56 | 现任 | 25.34 | 否 |
杨虹 | 总经济师兼计经中心总经理 | 女 | 52 | 现任 | 25.89 | 否 |
李林芝 | 董事长 | 女 | 51 | 离任 | 23.57 | 否 |
唐宏明 | 董事长 | 男 | 56 | 离任 | 22.07 | 否 |
徐尹生 | 董事 | 男 | 57 | 离任 | 0 | 是 |
王博钊 | 董事 | 男 | 43 | 离任 | 0 | 否 |
厉培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离任 | 0 | 否 |
徐长生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8.37 | 否 |
张兆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离任 | 8.37 | 否 |
谢科范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0 | 否 |
沈烈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离任 | 2.46 | 否 |
胡学栋 | 监事 | 男 | 53 | 离任 | 13.35 | 是 |
李张应 | 监事 | 男 | 57 | 离任 | 7.44 | 是 |
朱华银 | 监事 | 男 | 54 | 离任 | 22.94 | 否 |
张海涛 | 总裁 | 男 | 45 | 离任 | 20.86 | 否 |
江海 | 总裁 | 男 | 57 | 离任 | 2 | 是 |
黄国涛 | 副总裁 | 男 | 58 | 离任 | 25.8 | 是 |
谢波 | 副总裁 | 男 | 36 | 离任 | 33.58 | 否 |
高旸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4 | 离任 | 12.37 | 否 |
孙燕萍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离任 | 8.95 | 否 |
合计 | -- | -- | -- | -- | 404.74 | -- |
注:1、本报告期初任职,本报告期末不再任职的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仍须填写入本表中。
、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08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21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21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530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750 |
财务人员 | 136 |
行政人员 | 358 |
438 | |
合计 | 4,21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56 |
本科 | 863 |
专科及以下 | 3,291 |
合计 | 4,212 |
2、薪酬政策
公司以战略发展规划和目标为方向,以吸引、稳定和激励表现绩优员工为宗旨,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激励的薪资体系。结合公司经济发展效益,兼顾地区生活水平,根据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确定员工的年度薪酬、福利分配。
3、培训计划
(一)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了解了凯迪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生物质发电技术、安全生产等,对整个凯迪及对企业发展前景有很好的了解,对未来的工作有所期待。(二)在岗培训(
)电厂全能值班员培训
(2)电厂人事人力资源制度培训
(3)配合标信中心开展公司制度一级培训
(4)公开课培训
(三)干部分类分级培训
为提高公司各级干部综合管理能力和素质,培训部策划组织了针对电厂副总经理/总助、生产基层储备干部及校招管培生等不同层级员工的综合素质培训。培训形式包括集中授课、个人工作总结汇报、与高管对话、小组讨论、团队拓展等,授课讲师既有公司各业务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又有具有实战经验的外部高级讲师。干部集中培训开拓了干部视野,统一了认识,提高了他们干事情带队伍的能力。
(四)建立电厂培训体系
(五)培训资源开发
(六)职称申报工作的组织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都是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大股东与上市公司:本公司大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行使了股东权利并履行了股东义务,没有利用其大股东地位获取额外利益或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公司对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订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及时的披露,并同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同意见。大股东报告期内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行为,公司与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3、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组建成立,董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更换程序符合规定。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了职权。三名独立董事能够独立的履行职责,并对公司重要及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了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职责。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职工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收购和出售、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客观、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并加强了公司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责任。
6、与投资者关系公司确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业务独立情况
凯迪生态目前为全国规模最大、效益较好的生物质能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料销售、林业经济开发、环保发电和煤炭销售等业务,从燃料收购到生物质发电公司建立了完善自主的生物质发电产业链,公司拥有自己生
产经营所需的场所、生产设备、独立的原材料采购渠道,拥有独立于其他第三方的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因此,公司业务独立。
(二)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对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产权上有明确的界定与划分,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人员独立情况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处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或者领薪。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可自主决定其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用,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经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财务独立的情形;公司具有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共用同一银行账户的情况。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且公司已聘请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内部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
公司设立的内部管理机构、经营和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及办公机构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内部管理机构能够依据《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行使各自的职权,不存在大股东及其下属机构向公司及其内部管理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与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完全独立。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3.35% | 2018年01月05日 | 2018年01月06日 | 公告编号:2018-3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8.92% | 2018年02月09日 | 2018年02月10日 | 公告编号:2018-17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5.32% | 2018年08月03日 | 2018年08月04日 | 公告编号:2018-121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7.20% | 2018年10月17日 | 2018年10月18日 | 公告编号:2018-175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57% | 2019年01月02日 | 2019年01月03日 | 公告编号:2019-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厉培明 | 3 | 0 | 2 | 1 | 0 | 否 | 2 |
张兆国 | 10 | 4 | 6 | 0 | 0 | 否 | 4 |
徐长生 | 10 | 3 | 6 | 1 | 0 | 否 | 4 |
沈烈 | 3 | 1 | 1 | 1 | 0 | 否 | 0 |
谢科范 | 5 | 1 | 3 | 1 | 0 | 否 | 0 |
何威风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须峰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 异议的内容 |
张兆国 | 关于以林业资产担保向中信资本借款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反对:缺乏资产评估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
徐长生 | 关于以林业资产担保向中信资本借款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反对 |
张兆国 | 关于免去总裁张海涛职务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弃权 |
张兆国 | 关于提名江海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弃权 |
沈烈 |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 弃权:公司的财务状况严峻,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技术要求较高,信批压力和财务管理压力很大,内控建设,尤其是内控缺陷(重大的、重要的)的梳理、整改任务艰巨,迫切需要物色及任命一 |
名懂专业(会计、内控),且有一定在大中型企业相关工作组织领导能力与经历的人选担任财务负责人(CFO),而孙老的专业与经历与之不匹配(但我对孙老出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无异议)。 | ||
沈烈 | 关于《凯迪生态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 弃权:2017年年报审计中发现的财务内控缺陷未有证据表明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整改,无法判断其对2018年上半年年报的影响。 |
沈烈 | 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 弃权:因为议案收阅仓促,难以弄清,再加上本人因病住院,所以发表弃权意见。 |
沈烈 |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 弃权:因为议案收阅仓促,难以弄清,再加上本人因病住院,所以发表弃权意见。 |
沈烈 | 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 弃权:因为议案收阅仓促,难以弄清,再加上本人因病住院,所以发表弃权意见。 |
须峰 | 关于《凯迪生态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弃权:内容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10点才收到,时间紧急,无法做出评判,且议案内容不完整,因此弃权。 |
谢科范 | 关于《凯迪生态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弃权:没有足够时间审议材料,因为这几个议案的材料没有按时发给我。 |
须峰 | 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任命唐秀丽为行政总监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 弃权: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在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因部分交易标的存在证照瑕疵问题,凯迪生态累计向中盈长江超额支3付交易对价1.99亿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中盈长江尚欠上市公司剩余未补偿的业绩承诺款1.74亿元。根据工商查询信息,唐秀丽为中盈长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考虑可能因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导致履职不独立、侵害上市公司权益,认为唐秀丽不适合担任凯迪生态财务总监一职。 |
须峰 | 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2018年12月5日提交的议案1《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简称“本次董事会议案1”)为第三次提交的、与本次董事会议案1类似或相关的议案,前两次分别 |
召开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人对311月15日议案1投出反对票。理由如下:其一,凯迪生态目前处于非常时期,建议单笔或者累计超过一定金额(比如1亿元)的授信额度协议、与金融机构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均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别重要的应在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不应该授权董事长一人处理。一次性授权给董事长的方式,有规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之嫌;其二,本人未能取得关于存量授信业务、原条件的有关信息,无法判断存量授信业务及原条件的合理性,也无法判断董事长在授权期间签署的协议及法律文件是否确实为存量授信业务、是否确实符合原条件。3、对本次董事会议案1投出反对票及理由:2018年12月5日,公司再次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其中议案1为《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并增加附件《截至2018年11月30日凯迪生态合并口径有息负债表》。本人对本次董事会议案1投出反对票。理由如下:其一,凯迪生态目前处于非常时期,建议单笔或者累计超过一定金额(比如1亿元)的授信额度协议、与金融机构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均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别重要的应在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不应该授权董事长一人处理。一次性授权给董事长的方式,有规避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之嫌;其二,附件《截至2018年11月30日凯迪生态合并口径有息负债表》涉及234.93亿元借款余额,金额十分巨大且未列明借款利率,本人无法判断存量债务及借款利率的合理性,也无法判断董事长在授权期间签署的协议及法律文件是否确实为存量授信业务、是否确实符合原条件。 | ||
须峰 | 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2018年12月5日提交的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简称“本次董事会议案2”)是第三次提交的、与本次董事会 |
议案2类似或相关的议案,前两次分别于11月13日、11月15日提交(简称“上述两次的议案2”)。1、对上述两次的议案2投出反对票及理由:本人对上述两次的议案2均投出反对票。理由如下:本人对与议案2同时发出的议案1《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投出反对票,除非议案1通过当次董事会审议,否则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对本次董事会议案2投对反对票及理由:本人对本次董事会议案2投出反对票。理由如下:本人对本次董事会议案1投出反对票,除非议案1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否则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须峰 | 关于敦促经营管理层采取措施处理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议案3为《关于敦促经营管理层采取措施处理资金占用问题的议案》,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涉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方包括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盈长江”)、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湖科技”)、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凯迪电力”)、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薪油化工”),上述关联法人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31亿元。1、议案3的审议程序提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陈义龙、孙守恩、方宏庄分别兼任阳光凯迪的董事长、董事、董事,并且均为阳光凯迪大股东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丰盈长江”)的股东,为本议案决议事项的关联董事。根据凯迪生态《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因此,本人认为,陈义龙、孙守恩、方宏庄作为议案3的关联董事,不得对议案3行使表决权, |
本议案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应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根据凯迪生态《公司章程》第一百7一十二条之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该经董事会审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的净资产为87.00亿元;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关联法人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31亿元,因此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凯迪生态《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关联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2、主要经营管理层与资金占用方存在关联关系,恐失公正:根据工商查询信息,凯迪生态总裁陈义龙为阳光凯迪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阳光凯迪股东丰盈长江的控股股东;凯迪生态执行总裁孙守恩为阳光凯迪董事,是阳光凯迪股东丰盈长江的股东;凯迪生态财务总监唐秀丽为中盈长江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见,凯迪生态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与湖北证监局认定的资金占用方存在关联关系,如果将查清资金占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采取必要法律行动追回占用资金等一系列与资金占用相关的事项均授权经营管理层,本人担心凯迪生态的经营管理层无法公平、公正地对待上市公司,因此反对本次授权。 | ||
何威风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中薪油化工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公司目前处于非常时期,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下8称《决定》)涉及事项重大,情况复杂。根据公司常 |
年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意见,《决定》中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无法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此外,考虑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相关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涉及事项需要慎重考虑。若经调查和独立审计,存在《决定》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可考虑采用协议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以高效率低成本追回占用资金。 | ||
谢科范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中薪油化工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弃权:诉讼方式周期长、不确定性大,不能保证尽快结案。 |
何威风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金湖科技、凯迪电力工程占用资金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公司目前处于非常时期,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下8称《决定》)涉及事项重大,情况复杂。根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意见,《决定》中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无法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此外,考虑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相关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涉及事项需要慎重考虑。若经调查和独立审计,存在《决定》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可考虑采用协议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以高效率低成本追回占用资金。 |
谢科范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金湖科技、凯迪电力工程占用资金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弃权:诉讼方式周期长、不确定性大,不能保证尽快结案。 |
何威风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中盈长江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反对:公司目前处于非常时期,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下8称《决定》)涉及事项重大,情况复杂。根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意见,《决定》中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无法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此外,考虑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相关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涉及事项需要慎重考虑。若经调查和独立审计,存在《决定》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可考虑采用协议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以高效率低成 |
本追回占用资金。 | ||
谢科范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中盈长江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弃权:诉讼方式周期长、不确定性大,不能保证尽快结案。 |
何威风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阳光凯迪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反对:反对:公司目前处于非常时期,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0号)(下8称《决定》)涉及事项重大,情况复杂。根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意见,《决定》中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无法通过民事诉讼予以解决。此外,考虑到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相关诉讼成本等因素,《决定》涉及事项需要慎重考虑。若经调查和独立审计,存在《决定》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可考虑采用协议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以高效率低成本追回占用资金。 |
谢科范 | 关于凯迪生态立即向法院起诉追讨阳光凯迪占用资金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弃权:诉讼方式周期长、不确定性大,不能保证尽快结案。 |
须峰 |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反对:1、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并不必然导致应收款项的回收难度加大、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更大,不构成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计提比例大幅提高的必要条件;2、变更后的计提范围不合理,一是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该如数清偿,对该部分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有包庇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之嫌,二是售电收入尤其是政府补贴部分无法收回的风险很小、不应该纳入计提范围,三是一般情况下不应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3、变更后的计提比例不合理,不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而且高于列举的韶能股份、长青股份的计提比例;4、变更后计提范围扩大、计提比例大幅提高,将严重影响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盈利水平,不利于公司未来重组及扭亏摘帽。 |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须峰对《任命唐秀丽为行政总监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存量授信业务相关文件的议案》、《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敦促经营管理层采取措施处理资金占用问题议案》、《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投出了反对票 |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公司积极听取并采纳其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单位的聘用进行了审议,与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见面沟通,对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监督;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制定和发放进行了审核,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积极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和指导,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投资进行决策和评估,对其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把控。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均对所审议提案表示赞成,未提出其他意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本公司工资制度确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初核定的经营目标,依据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核定应发工资。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包括:1.记账凭证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审核才能记账,且需不同的人进行编制和审核,2018年10月以前,记账凭证在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审核;2.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未经有效审核,2018年1月,凯迪生态将募集资金账户共计40,278.50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资金转出未经审批。公司已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后工作中修正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是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重大缺陷: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一般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不直接相关,且重要性程度较低的单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由于轻微错报所导致的一般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4.未进行定期财务分析,或未对财务分析的结果进行充分运用;5.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已列明一般缺陷定性条件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重要缺陷: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直接相关,或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单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4.财务档案管理存在缺陷,存在重要资料遗失的情况;5.由于一般错报所导致的重要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当定性为一般缺陷:1.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一般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2.与财务报告不直接相关,且重要性程度较低的单据存在审核遗漏的情况;3.由于轻微错报所导致的一般缺陷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而是由外部审计师首先发现;4.未进行定期财务分析,或未对财务分析的结果进行充分运用;5.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已列明一般缺陷 | 依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除宏观环境变化的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制度体系存在漏洞,非重要业务的制度控制存在缺失的情况;2.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未将全部重要业务流程纳入内部控制体系范畴;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4.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5.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1.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未将全部重要业务流程纳入内部控制体系范畴;2.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3.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性条件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3%;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1%≤错报<税前利润3%;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1%。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重要缺陷: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一般缺陷:50万元(含50万元)至5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2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1、根据查阅制度及访谈得知,记账凭证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审核才能记账,且需不同的人进行编制和审核。经翻阅2018年凭证,发现2018年1-10月份的记账凭证在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审核;2、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未经有效审核,2018年1月,凯迪生态将募集资金账户共计40,278.50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资金转出未经审批;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凯迪生态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但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9年四月二十五日对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2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根据查阅制度及访谈得知,记账凭证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审核才能记账,且需不同的人进行编制和审核。经翻阅2018年凭证,发现2018年1-10月份的记账凭证在编制完成后没有经过审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未经有效审核,2018年
月,凯迪生态将募集资金账户共计40,278.50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出,未用于募投项目,资金转出未经审批;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凯迪生态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但未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9年四月二十五日对凯迪生态2018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11凯迪债 | 112048 | 2011年11月21日 | 2018年11月21日 | 117,999.8 | 8.5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凯迪01 | 112441 | 2016年09月07日 | 2019年09月07日 | 80,000 | 6.1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凯迪02 | 112442 | 2016年09月07日 | 2021年09月07日 | 20,000 | 6.7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凯迪03 | 112494 | 2016年12月15日 | 2019年12月15日 | 60,000 | 7.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11凯迪债:2018年11月21日之前应支付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期间的利息10029.9830万元及本金117999.80万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16凯迪债:16凯迪01于2018年9月7日之前应支付2017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的利息4880.00万元及回售本金79809.00万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16凯迪02于2018年9月7日之前应支付2017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的利息1340.00万元。因公司现金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16凯迪03于2018年12月15日之前应支付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5日期间的利息4200.00万元及回售本金59199.70万元。因公司现金 |
流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付息。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11凯迪债:发行期限为7年,含第5年末发行人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已于2016年11月21日完成回售2000元。16凯迪01: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内有79809.00万元选择回售。16凯迪02: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含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还未到行权日。16凯迪03: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报告期内有59199.70万元选择回售。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凯迪11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1层 | 联系人 | 11凯迪债专项工作组 | 联系人电话 | 010-56437167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
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 | 联系人 | 辛志军 | 联系人电话 | 010-59026635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C座14层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11凯迪债:本期债券合计发行1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1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聘请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11)121号《验资报告》。根据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 |
年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凯迪债:公司为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设立了专项资金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为558657542168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凯迪债:
因公司2017年度发生巨额亏损,且大量债务已逾期等原因,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2011年公司债券进行了多次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并下调公司评级。2018年
月
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将
凯迪债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B。2018年
月
日,将
凯迪债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C。2018年
月
日,出具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C,债券信用等级C。2019年度的评级预计会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两月内在指定媒体披露。
凯迪
、
凯迪
、
凯迪
:
因公司2017年度发生巨额亏损,且大量债务已逾期等原因,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不定期跟踪分析,并下调公司评级。2018年
月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将
凯迪债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截止报告期末,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C,债券信用等级C。2019年度的评级预计会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两月内在指定媒体披露。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1凯迪债:
本期债券由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进行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偿付的保障措施。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在正常情况下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遵循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如若触发相关事项,将会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公司信息,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生或可能发生无法按期履行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未按照《募集说明书》及根据公司与登记托管机构的约定将到期的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或公司不能或预计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或本金;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担保人、公司债券的其他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或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异常的,存在导致债券价格异动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方式通知债券持有人而未通知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或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11凯迪债:
1、2018年5月29日9:00(含)至2018年5月30日17:00(含),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前15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议案》、《关于修订<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就“11凯迪债”发行人及担保人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披露,并提供详细文件清单的议案》、《关于要求11凯迪债加速到期的议案》、《关于授权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由发行人承担法律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采取法律措施以保护债权的议案》。
、2018年
月
日9:00(含)至2018年
月
日17:00(含),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相关行动以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3、2018年12月25日9:00(含)至2018年12月26日15:00(含),由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通
讯方式召开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尽快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并支付违约金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提供详细偿债计划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明确后续偿债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的议案》。公司对此次会议决议作出了相关回复。
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
1、2018年5月25日下午13:00-15:00,于北京阳光温特莱酒店10楼温特莱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号),由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截至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披露,并详细披露所有资产负债明细并提供截至2018年4月30日的财产清单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公司对此次会议决议作出了相关回复。
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关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凯迪债: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偿债情况,在本期债券违约后积极处置,包括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代理本期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代理债券持有人加入债委会等。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此外,在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2019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预计会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两月内披露。
凯迪
、
凯迪
、
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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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公司偿债情况,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此外,在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2019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预计会在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两月内披露。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223,784.5 | -440,920.78 | -49.25% |
流动比率 | 23.98% | 52.68% | -28.70% |
资产负债率 | 94.13% | 81.14% | 12.99% |
速动比率 | 17.64% | 42.82% | -25.1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47% | -15.21% | 7.74% |
利息保障倍数 | -1.44 | -4.03 | -64.22%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0.04 | 1.3 | -96.9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2 | -3.38 | -66.76% |
贷款偿还率 | 9.83% | 100.00% | -90.17% |
利息偿付率 | 36.61% | 100.00% | -63.39%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适用□不适用资金链断裂,大多电厂不能正常运营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公司于2011年
月
日发行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
凯迪MTN1),到期日为2018年
月
日,发行总额为
亿元,债券余额为6.57亿元。公司应于2018年
月
日之前支付2017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的利息4119.39万元及本金65700万元。因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流动资金紧张,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未能如期兑付本息。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授信总额1645430万元,用信765702万元,未使用余额879728万元。公司由于面临债务危机,报告期内逾期的银行债务本息合计95304.67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公司未能按期对付债券本息,公司在报告期内其他行为均按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承诺正常执行。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1.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3、2018-81、2018-106、2018-113)、《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8、2018-182、2018-222、2019-8、2019-23、2019-32)。2.公司董事和经理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独立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48、2018-24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76、2018-11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77)、《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86)、《关于任免公司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89)、《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4)、《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75)。3.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所持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47)、《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56)、《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5、2018-80、2018-103、2018-134、2018-180、2018-224、2019-9、2019-24、2019-30)。4.公司因债务违约等问题引发信用风险,导致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对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51)、《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2、2018-78、2018-105、2018-149、2018-181、2018-221、2019-7、2019-22、2019-31)。5.公司主营业务生物质发电厂(各子公司)自2018年
月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大面积停产,2018年
月部分生物质电厂已恢复运行。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子公司生产恢复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247)。6.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
月
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39)、《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220、2019-3、2019-16、2019-27);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
月
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详见《关于大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3)。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是□否公司债券的保证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单独披露保证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是√否公司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单独提供保证人报告期财务报表(并注明是否经审计)。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19]00764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东坤、彭威 |
审计报告正文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我们审计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不对后附的凯迪生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凯迪生态,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1)凯迪生态2018年到期的有息债务本息为218.94亿元,集中兑付金额巨大且已经发生多起债务违约,大量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较多账号被监管、部分电厂印章被监管且存在大量久悬户和休眠户,我们也未取得所有银行账户期初和期末余额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因债务危机导致凯迪生态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因涉诉案件中的金额、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的金额还未最终判定,我们无法判断这些案件最终涉及的金额对财务报表的影响。(3)2018年6月20日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向凯迪生态提交了《律师函》,就越南EPC项目完工进度、合同履行情况提出了异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凯迪生态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成本占项目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每季度的项目完工进度,进而根据此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018年越南EPC项目已经完工,并且进行了相关决算,凯迪生态作为越南EPC项目的分包商亦与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工程公司进行了结算,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我们无法判断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各期会计处理是否恰当。(4)凯迪生态2017年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对期初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发生巨额亏损及大额减值,我们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亏损及减值的准确性。(5)由于债务违约导致多家运营电厂被债权人监管或申请强制执行,且已有一家运营电厂被拍卖,截止目前大部分电厂停机待料,已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及税款等情形。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持续经营所述,凯迪生态虽已制定了司法重组计划,计划于2019年6月之前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但我们未能就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凯迪生态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合理。同时也无法判断在此种情况下凯迪生态的所有非货币资产计价是否合理。(6)凯迪生态于2018年5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凯迪生态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
的结果对凯迪生态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凯迪生态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凯迪生态管理层负责评估凯迪生态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凯迪生态、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凯迪生态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凯迪生态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凯迪生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1,121,857.44 | 2,464,199,417.5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609,093,114.63 | 2,661,357,270.68 |
其中:应收票据 | 5,100,000.00 | 12,600,000.00 |
应收账款 | 1,603,993,114.63 | 2,648,757,270.68 |
预付款项 | 178,335,728.43 | 282,595,108.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17,029,721.97 | 1,483,054,979.92 |
其中:应收利息 | 7,527,913.32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73,934,024.48 | 1,707,468,359.5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426,000.00 | 3,996,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710,391,930.82 | 519,691,787.49 |
流动资产合计 | 5,953,332,377.77 | 9,122,362,923.7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457,500.00 | 41,457,5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0,111,451.71 | 130,111,451.71 |
长期股权投资 | 63,504,158.93 | 110,941,578.84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651,586,082.79 | 14,081,356,878.60 |
在建工程 | 7,117,584,156.13 | 8,136,723,498.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42,447,187.91 | 41,949,159.40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98,459,042.94 | 1,371,609,734.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3,086,251.07 | 53,086,251.07 |
长期待摊费用 | 169,783,336.18 | 201,956,438.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162,410.58 | 128,528,845.4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7,160,893.87 | 2,531,080,931.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75,342,472.11 | 26,828,802,267.08 |
资产总计 | 32,628,674,849.88 | 35,951,165,190.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78,957,373.19 | 4,960,700,234.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4,078,608,184.55 | 3,480,551,497.77 |
预收款项 | 1,147,306.57 | 3,900,303.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8,671,534.40 | 89,457,251.29 |
应交税费 | 430,611,334.86 | 493,831,616.80 |
其他应付款 | 3,769,229,988.06 | 738,020,084.41 |
其中:应付利息 | 1,663,590,510.44 | 208,383,766.96 |
应付股利 | 4,429,843.64 | 4,429,843.64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45,998,563.42 | 7,551,574,653.5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823,224,285.05 | 17,318,035,641.1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18,515,011.98 | 3,969,061,809.43 |
应付债券 | 196,904,573.47 | 1,588,790,515.6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3,393,341,063.19 | 5,906,337,750.6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7,572,114.29 | 289,466,019.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910,422.61 | 97,882,222.3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91,243,185.54 | 11,851,538,317.83 |
负债合计 | 30,714,467,470.59 | 29,169,573,959.0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929,595,494.00 | 3,929,595,49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80,616,307.45 | 6,380,616,307.4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1,279.72 | 11,371,279.7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7,311,633.32 | 237,311,633.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392,686,072.20 | -3,583,090,168.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66,208,642.29 | 6,975,804,546.24 |
少数股东权益 | -252,001,263.00 | -194,213,314.4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4,207,379.29 | 6,781,591,231.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628,674,849.88 | 35,951,165,190.81 |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秀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秀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3,462,543.76 | 723,926,150.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090,441,458.02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0,441,458.02 | |
预付款项 | 50,000,000.00 | 186,723,254.20 |
其他应收款 | 14,260,506,488.29 | 14,680,910,115.68 |
其中:应收利息 | 7,527,913.32 | |
应收股利 | 789,265.24 | 7,800,000.00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264,185.69 | 39,130,143.88 |
流动资产合计 | 14,871,233,217.74 | 16,721,131,121.80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5,800,000.00 | 25,8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90,111,451.71 | 490,111,451.71 |
长期股权投资 | 11,694,191,369.07 | 11,569,411,843.7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9,119,855.69 | 114,236,447.15 |
在建工程 | 170,096,346.54 | 167,201,511.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854,429.06 | 791,720.2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51,154.44 | 15,451,282.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257,000.24 | 123,606,434.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36,081,606.75 | 12,506,610,691.83 |
资产总计 | 27,407,314,824.49 | 29,227,741,813.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8,647,037.41 | 3,359,15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92,700,180.86 | 1,552,032,877.84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479,360.36 | 9,109,310.80 |
应交税费 | 12,050,635.91 | 12,458,375.80 |
其他应付款 | 6,170,737,691.76 | 4,530,399,921.25 |
其中:应付利息 | 1,337,573,618.72 | 171,085,298.94 |
应付股利 | 4,429,843.64 | 4,429,843.64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71,896,913.15 | 5,261,165,642.2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93,511,819.45 | 14,724,316,127.9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53,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96,904,573.47 | 1,588,790,515.6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1,128,040,256.71 | 2,883,946,948.6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4,944,830.18 | 5,925,937,464.35 |
负债合计 | 21,318,456,649.63 | 20,650,253,592.2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929,595,494.00 | 3,929,595,49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44,798,301.94 | 5,594,010,998.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7,311,633.32 | 237,311,633.32 |
未分配利润 | -4,322,847,254.40 | -1,183,429,904.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88,858,174.86 | 8,577,488,221.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407,314,824.49 | 29,227,741,813.6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404,119,732.44 | 5,474,369,335.42 |
其中:营业收入 | 2,404,119,732.44 | 5,474,369,335.4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345,589,831.23 | 12,545,292,617.68 |
其中:营业成本 | 3,862,255,012.62 | 4,838,376,546.9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9,158,649.41 | 106,032,873.22 |
销售费用 | 7,065,855.94 | 7,937,822.55 |
管理费用 | 713,855,333.78 | 667,953,769.3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011,571,671.98 | 1,594,075,687.56 |
其中:利息费用 | 1,992,087,072.48 | 1,304,717,254.41 |
利息收入 | 20,139,647.55 | 24,920,564.82 |
资产减值损失 | 661,683,307.50 | 5,330,915,918.10 |
加:其他收益 | 105,219,411.89 | 441,200,848.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470,324.60 | 86,081,633.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7,767.22 | -18,678,292.1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94,138,129.52 | -6,562,319,091.89 |
加:营业外收入 | 3,971,599.35 | 5,348,253.74 |
减:营业外支出 | 74,260,227.70 | 5,796,450.6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864,426,757.87 | -6,562,767,288.81 |
减:所得税费用 | 2,957,094.64 | 131,740,587.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67,383,852.51 | -6,694,507,876.2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67,383,852.51 | -6,694,507,876.2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09,595,903.95 | -5,404,332,279.77 |
少数股东损益 | -57,787,948.56 | -1,290,175,596.5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867,383,852.51 | -6,694,507,876.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809,595,903.95 | -5,404,332,279.7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787,948.56 | -1,290,175,596.5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22 | -1.3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22 | -1.3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秀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秀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9,331,839.24 | 425,076,954.19 |
减:营业成本 | 921,141,956.27 | 401,767,552.94 |
税金及附加 | 1,464,078.16 | 2,838,491.7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73,075,412.04 | 230,283,048.1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416,624,081.13 | 993,193,925.73 |
其中:利息费用 | 1,417,223,592.12 | 728,774,990.23 |
利息收入 | 12,047,725.82 | 19,733,231.98 |
资产减值损失 | -18,667,520.81 | 849,925,273.10 |
加:其他收益 | 449,400.00 | 247,9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47,073.4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6,0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73,710,767.55 | -2,058,530,510.83 |
加:营业外收入 | 60,407.00 | 341,281.53 |
减:营业外支出 | 845.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73,651,205.92 | -2,058,189,229.30 |
减:所得税费用 | 2,800,128.12 | -12,590,364.9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6,451,334.04 | -2,045,598,864.3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76,451,334.04 | -2,045,598,864.3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476,451,334.04 | -2,045,598,864.3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81,392,715.53 | 5,741,551,951.4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9,881,543.42 | 377,409,940.2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911,527.68 | 378,071,101.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8,185,786.63 | 6,497,032,993.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8,112,582.76 | 4,110,059,670.5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7,279,576.95 | 825,364,959.0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750,767.81 | 746,059,097.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9,437,014.48 | 364,404,067.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97,579,942.00 | 6,045,887,79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394,155.37 | 451,145,199.0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463,3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94,830.00 | 12,528,452.9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4,167,922.9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19,207.00 | 148,617,013.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977,337.00 | 235,313,389.2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4,689,945.37 | 2,156,026,251.8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158,237.8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7,294,409.2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689,945.37 | 2,411,478,898.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712,608.37 | -2,176,165,509.6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11,603,733.52 | 8,193,6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6,610,747.71 | 2,325,742,245.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8,214,481.23 | 10,519,342,245.1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51,252,282.42 | 9,376,779,303.1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2,681,251.51 | 1,500,193,522.3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0,738,305.87 | 2,935,239,069.8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94,671,839.80 | 13,812,211,895.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6,457,358.57 | -3,292,869,650.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4,335.61 | 144,158.8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3,909,786.70 | -5,017,745,802.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2,026,148.56 | 6,789,771,950.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116,361.86 | 1,772,026,148.5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245,149.73 | 163,030,050.3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13,568.27 | 162,324,384.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858,718.00 | 325,354,435.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513,977.32 | 401,097,562.6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46,385,657.49 | 68,854,743.11 |
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04,652.48 | 4,871,897.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914,034.01 | 2,615,776,108.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618,321.30 | 3,090,600,311.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759,603.30 | -2,765,245,876.2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236,880.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236,880.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311,939.78 | 20,983,641.6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5,478,237.8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11,939.78 | 276,461,879.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11,939.78 | -144,224,999.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54,006,705.33 | 6,214,2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010,000.00 | 443,099,3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4,016,705.33 | 6,657,299,3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5,066,325.81 | 7,131,746,156.6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0,235,828.11 | 589,552,040.4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862,135.23 | 199,648,181.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7,164,289.15 | 7,920,946,378.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147,583.82 | -1,263,647,078.2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4,158.8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3,219,126.90 | -4,172,973,794.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219,126.90 | 4,546,192,921.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0.00 | 373,219,126.9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380,616,307.45 | 11,371,279.72 | 237,311,633.32 | -3,583,090,168.25 | -194,213,314.44 | 6,781,591,231.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29,595,494.00 | 6,380,616,307.45 | 11,371,279.72 | 237,311,633.32 | -3,583,090,168.25 | -194,213,314.44 | 6,781,591,231.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09,595,903.95 | -57,787,948.56 | -4,867,383,852.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9,595,903.95 | -57,787,948.56 | -4,867,383,852.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380,616,307.45 | 11,371,279.72 | 237,311,633.32 | -8,392,686,072.20 | -252,001,263.00 | 1,914,207,379.2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64, | 7,682,4 | 11,371, | 237,311 | 1,969,0 | 1,095,9 | 12,960, |
797,747.00 | 48,038.44 | 279.72 | ,633.32 | 02,928.28 | 62,282.08 | 893,908.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147,760,816.76 | -147,760,816.7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4,797,747.00 | 7,682,448,038.44 | 11,371,279.72 | 237,311,633.32 | 1,821,242,111.52 | 1,095,962,282.08 | 12,813,133,092.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4,797,747.00 | -1,301,831,730.99 | -5,404,332,279.77 | -1,290,175,596.52 | -6,031,541,860.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04,332,279.77 | -1,290,175,596.52 | -6,694,507,876.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964,797,74 | -1,964,797,747. |
7.00 | 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964,797,747.00 | -1,964,797,74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62,966,016.01 | 662,966,016.0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380,616,307.45 | 11,371,279.72 | 237,311,633.32 | -3,583,090,168.25 | -194,213,314.44 | 6,781,591,231.8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256,977,014.39 | 237,311,633.32 | -1,846,395,920.36 | 8,577,488,221.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29,595,494.00 | 6,256,977,014.39 | 237,311,633.32 | -1,846,395,920.36 | 8,577,488,221.3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78,712.45 | -2,476,451,334.04 | -2,488,630,046.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76,451,334.04 | -2,476,451,334.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2,178,712.45 | -12,178,712.45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244,798,301.94 | 237,311,633.32 | -4,322,847,254.40 | 6,088,858,174.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5,594,010,998.38 | 237,311,633.32 | 346,963,760.74 | 10,107,881,886.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47,760,816.76 | -147,760,816.7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29,595,494.00 | 5,594,010,998.38 | 237,311,633.32 | 199,202,943.98 | 9,960,121,069.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2,966,016.01 | -2,045,598,864.34 | -1,382,632,848.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45,598,864.34 | -2,045,598,864.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62,966,016.01 | 662,966,016.0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29,595,494.00 | 6,256,977,014.39 | 237,311,633.32 | -1,846,395,920.36 | 8,577,488,221.3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2月经武汉市体改委武体改企(1993)1号文和武汉市证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武证办(1993)9号文批准,由北京中联动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水利电力大学(2000年8月组建为新武汉大学)、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凯迪科技开发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300019029L的营业执照。
1、本公司历史沿革及注册资本
1993年2月经武汉市体改委武体改企(1993)1号文和武汉市证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武证办(1993)9号文批准,由北京中联动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水利电力大学(2000年8月组建为新武汉大学)、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凯迪科技开发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股本为3,060万元。
1996年2月经批准增资扩股,公司股本为5,800万元。
1999年7月22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8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4,500万股,并于1999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A股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0,300万元。
1999年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00年4月以1999年末股本10,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至14,420万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000年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00年9月以2000年6月末股本14,4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股本增至21,630万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003年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04年6月以2003年末股本21,6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股本增至28,119万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006年9月7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文的批准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后公司已上市流通股增至169,356,049股,占总股本的60.23%。
2008年3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63号)文核准:本公司以每股作价8.12的价格向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发行8,72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购买凯迪控股持有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河煤业公司”)39.23%股权。2008年4月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凯迪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总股本由发行前的281,190,000股变更为发行后的368,480,000股。
2010年2月9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9年末股本36,8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总股本增至58,956.80万股。
2011年5月11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0年末股本58,95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总股本增至94,330.88万股。
2015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2号)文核准:本公司以每股作价7.41元的价格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集团”)、关联方中盈长江及华融资产、华融渝富、百瑞普提金、武汉金湖、北京金富隆、深圳天长、宁波博睿、杨翠萍、李春兰、李伟龙、赵玉霞、李永成、崔青松等无关联第三方合计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23,983,572股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以每股作价9.90元非公开发行股份14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用于购买其持有的生物质发电、水电、风电以及林地资产。具体包括:87家生物质电厂100%股权、1家生物质电厂运营公司100%股权、5家风电厂100%股权、2家水电厂100%股权、1家水电厂87.5%的股权以及58家林业公司100%股权,交易标的合计共154家公司。2015年7月20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凯迪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总股本由发行前的943,308,800股变更为发行后的1,507,292,372股。
2016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号文)文核准:本公司以每股作价9.31元的价格向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57,50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2016年12月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507,292,372股变更为发行后的1,964,797,747股。
2017年5月5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29,595,494元,股本为人民币3,929,595,494股。
2、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总部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母公司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生态环境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电源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灰渣利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电力建设总承包,电力及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生物质原料
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物流、运输;林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园林绿化,农林产品的加工、销售;碳资产的开发及交易;页岩气及煤层气的勘探技术研发、综合利用;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引进转让;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本公司主要经营电建项目总承包、生物质发电、风力和水力发电、环保发电、林业及原煤的开采和销售等。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59户。
子公司全部列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武汉凯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朝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通渭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宿松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沅江市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出售子公司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本公司已经制定了司法重组计划,预计在2019年6月底完成司法重组。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 | 0 |
半年-1年(含1年) | 5 | 5 |
1-2年 | 6 | 6 |
2-3年 | 10 | 10 |
3-4年 | 20 | 20 |
4-5年 | 30 | 30 |
5年以上 | 60 | 60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售电收入 | 非售电收入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00% | 5.00% |
半年至1年(含1年) | 5.00% | 10.00% |
1-2年(含2年) | 10.00% | 3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60.00% |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电建项目总承包业务生产周期较长、因行业特性导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尽管相关资产往往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然划分为流动资产;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仍然划分为流动负债。除此以外,本集团业务的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
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2.(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
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
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组合1 | 其他方法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20.00% |
2-3年 | 5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6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消耗性生物资产具体计价方法详见附注四(二十)生物资产。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14、长期股权投资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
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1.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1.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
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生物质发电机器设备折旧方法为工作量法,按实际发电量占预计总发电量的比例计提折旧;本公司的其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0 | 3~5 | 2.38~6.33 |
机器设备 | 工作量法 | 8~20 | 3~5 | 4.75~11.88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70~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3~5 | 9.70~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
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分类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
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乔木类、灌木类和地被类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油茶等,公益性生物资产包括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生物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取得的生物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1.生物资产后续计量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目的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过程中未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之前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资本化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和地被类三类植物进行郁闭度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相关支出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费用。根据消耗性生物资产自身生长特点和对郁闭度指标的要求,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郁闭度确定标准如下:
乔木类A:郁闭度确定为0.7,胸径18-20CM;
乔木类B:郁闭度确定为0.7,胸径14-20CM;
灌木类:采伐周期为5-6年,自种植起第5-6年停止资本化,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地被类:采伐周期为3年,自种植起第3年停止资本化,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生物资产减值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20、油气资产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专利技术、采矿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
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
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
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1.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工业用地产权50年 |
非专利技术 | 5 | - |
专利技术 | 10 | - |
采矿权 | 实际有效期 | - |
办公软件 | 5-10 | -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
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
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
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
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
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1.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
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1.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
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
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
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1.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
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1.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1.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1.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29、政府补助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1.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四)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 |
鉴于公司当前的应收款项结构、预期经济效益的流入及义务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行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按如下方式变更会计估计 | 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 2018年01月01日 |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 | 0 |
半年-1年(含1年) | 5 | 5 |
1-2年 | 6 | 6 |
2-3年 | 10 | 10 |
3-4年 | 20 | 20 |
4-5年 | 30 | 30 |
5年以上 | 60 | 60 |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前5名的应收款项或其他不属于前5名,但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总额5%(含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 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已获得收款保证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组合1以外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的应收款项。 |
组合3 | 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2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3 | 不计提减值准备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售电收入 | 非售电收入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0.00% | 5.00% |
半年至1年(含1年) | 5.00% | 10.00% |
1-2年(含2年) | 10.00% | 30.00% |
2-3年(含3年) | 50.00% | 8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60.00% |
34、其他
1.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2.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将部分生物质电厂在特定期间内的电费(“基础资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公司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公司作为资产服务商,提供资产维护和日常管理、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制定、制定和实施资产处置方案、签署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和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等服务;同时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机构,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补足利息或本金的差额。基础资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基础资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实际上保留了基础资产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基础资产终止确认。
公司接受专项计划的投资并获得资金的行为实为一种担保融资,即以预期的发电上网收费回款为偿还基础的长期债务性融资,构成一项金融负债。公司初始确认该项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构成实际利息组成部分。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指交易价格,即所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该交易而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负债当前的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各期利息费用根据筹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应地进行资本化处理或计入当期损益。当相关基础资产收益划转给专项计划账户后,按划付金额终止确认该部分金融负债。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额或销售额 | 16%、13%、10%、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1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1.5% |
堤防维护费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租金收入、房产余值 | 12%、1.2% |
矿产资源税 | 销售量 | 4元/吨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销售收入×回采率系数 | 注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15.00%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50% |
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50% |
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免税 |
本集团中从事林业项目的子公司 | 免税 |
本集团其他企业 | 25.00%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本集团中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38家为综合资源利用的企业,已在税务局备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本集团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享受增值税即征即
退5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①2017年11月30日,本公司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7年起三年。据此,2018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2016年12月13日,本公司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自2016年起三年。据此,2018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中规定“一、本通知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按《目录》规定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对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进行认定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中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④根据北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批复》(北国税函[2014]8号),本公司子公司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2018年度按照15.00%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至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⑥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相关规定,本集团中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及“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8年度按照7.50%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⑦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从事农业、林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故本公司中从事林业项目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⑨根据财税[2012]10号《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2018年为减半征收期。本公司子公司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8年为免税期。3、其他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注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据此,公司之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税率为零。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6,043.84 | 136,520.72 |
银行存款 | 304,272,325.77 | 1,887,408,357.50 |
其他货币资金 | 356,653,487.83 | 576,654,539.33 |
合计 | 661,121,857.44 | 2,464,199,417.55 |
其他说明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100,000.00 | 12,600,000.00 |
应收账款 | 1,603,993,114.63 | 2,648,757,270.68 |
合计 | 1,609,093,114.63 | 2,661,357,270.68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00,000.00 | 12,600,000.00 |
合计 | 5,100,000.00 | 12,6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43,710,558.68 | 99.95% | 139,717,444.05 | 8.01% | 1,603,993,114.63 | 2,723,053,512.07 | 99.97% | 74,296,241.39 | 2.73% | 2,648,757,270.6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10,827.02 | 0.05% | 910,827.02 | 100.00% | 0.00 | 910,827.02 | 0.06% | 910,827.02 | 100.00% | |
合计 | 1,744,621,385.70 | 140,628,271.07 | 1,603,993,114.63 | 2,723,964,339.09 | 75,207,068.41 | 2,648,757,270.6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分项 | |||
半年以内(含半年) | 967,823,145.18 | 19,723,692.21 | 2.04% |
半年至1年(含1年 | 459,384,852.03 | 26,823,593.17 | 5.84% |
1年以内小计 | 1,426,262,142.21 | 46,499,992.63 | 3.26% |
1至2年 | 230,862,037.24 | 24,178,103.11 | 10.47% |
2至3年 | 39,723,232.02 | 23,074,763.35 | 58.09% |
3年以上 | 45,917,292.21 | 45,917,292.21 | 1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5,421,202.6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66,043,860.49 | 26.73 | 26,936,820.44 |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 247,804,463.68 | 14.21 | 5,970,102.12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64,534,875.35 | 9.44 | 6,015,540.11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99,259,885.64 | 5.69 | 11,220,023.41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97,277,076.66 | 5.58 | 420,502.79 |
合计 | 1,074,920,161.82 | 61.65 | 50,562,988.8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6,007,092.02 | 65.05% | 236,402,867.68 | 83.65% |
1至2年 | 48,381,360.54 | 27.13% | 35,040,282.54 | 12.40% |
2至3年 | 11,683,092.50 | 6.55% | 10,200,998.99 | 3.61% |
3年以上 | 2,264,183.37 | 1.27% | 950,959.31 | 0.34% |
合计 | 178,335,728.43 | -- | 282,595,108.52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截至期末按供应商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未
,
,069.69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5.25%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527,913.32 | |
其他应收款 | 1,209,501,808.65 | 1,483,054,979.92 |
合计 | 1,217,029,721.97 | 1,483,054,979.9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盈长江业绩承诺款利息 | 7,527,913.32 | |
合计 | 7,527,913.32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5,413,707.70 | 1.82% | 25,413,707.70 | 100.00% | 25,403,798.70 | 1.58% | 25,403,798.70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58,834,879.59 | 97.42% | 149,333,070.94 | 10.99% | 1,209,501,808.65 | 1,576,278,436.73 | 97.77% | 93,223,456.81 | 5.91% | 1,483,054,979.92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92,184.46 | 0.76% | 10,592,184.46 | 100.00% | 10,613,343.26 | 0.66% | 10,613,343.26 | 100.00% | ||
合计 | 1,394,840,771.75 | 100.00% | 185,338,963.10 | 13.29% | 1,209,501,808.65 | 1,612,295,578.69 | 100.00% | 129,240,598.77 | 9.96% | 1,483,054,979.9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禹州市佳定煤业有限公 | 25,413,707.70 | 25,413,707.7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司 | ||||
合计 | 25,413,707.70 | 25,413,707.70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23,637,154.16 | 16,181,857.71 | 5.00% |
1至2年 | 532,360,367.25 | 53,236,036.74 | 10.00% |
2至3年 | 22,243,430.89 | 6,676,750.51 | 30.00% |
3年以上 | 122,064,043.63 | 73,238,425.98 | 60.00% |
合计 | 1,000,304,995.93 | 149,333,070.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6,098,364.3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85,021,286.12 | 381,169,785.56 |
备用金 | 43,672,693.54 | 31,144,129.88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 | 327,659,941.66 | 367,399,948.76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503,023,593.64 | 453,004,435.04 |
其他 | 61,407,457.54 | 105,521,480.20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174,055,799.25 | 274,055,799.25 |
合计 | 1,394,840,771.75 | 1,612,295,578.6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94,000,000.00 | 1-2年 | 21.08% | 29,400,000.00 |
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3,000,000.00 | 1-2年 | 13.84% | 19,300,000.00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174,055,799.25 | 1-2年 | 12.48% | 17,405,579.93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76,408,080.86 | 0-2年 | 5.48% | 5,412,010.82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往来款 | 68,583,245.45 | 1年以内 | 4.92% | 3,429,162.28 |
合计 | -- | 806,047,125.56 | -- | 57.79% | 74,946,753.03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5月从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处收购林业资产涉及业绩补偿,业绩补偿情况详见附注十、(五)8(1)。根据2015年4月13日本公司与中盈长江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因上述林业资产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944,200.75元,与2017年度业绩承诺金额300,000,000.00元之间差异274,055,799.25元作为2017年业绩承诺补偿款,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余额174,055,799.25元为中盈长江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中盈长江已于2018年7月11日出具承诺函,承诺业绩补偿款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92,761,602.19 | 2,393,315,938.47 | 99,445,663.72 | 2,584,754,741.83 | 2,393,315,938.47 | 191,438,803.36 |
在产品 | 50,592,005.14 | 2,105,513.78 | 48,486,491.36 | 28,188,929.85 | 2,105,513.78 | 26,083,416.07 |
库存商品 | 46,275,055.43 | 30,362.35 | 46,244,693.08 | 195,003,104.88 | 30,362.35 | 194,972,742.53 |
周转材料 | 1,629,851.83 | 41,527.63 | 1,588,324.20 | 1,596,124.89 | 41,527.63 | 1,554,597.26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378,168,852.12 | 1,378,168,852.12 | 1,293,418,800.35 | 1,293,418,800.35 | ||
合计 | 3,969,427,366.71 | 2,395,493,342.23 | 1,573,934,024.48 | 4,102,961,701.80 | 2,395,493,342.23 | 1,707,468,359.57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393,315,938.47 | 2,393,315,938.47 | ||||
在产品 | 2,105,513.78 | 2,105,513.78 | ||||
库存商品 | 30,362.35 | 30,362.35 | ||||
周转材料 | 41,527.63 | 41,527.63 | ||||
合计 | 2,395,493,342.23 | 2,395,493,342.23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426,000.00 | 3,996,000.00 |
合计 | 3,426,000.00 | 3,996,000.00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本集团按照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银监发[2014]50号《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作为融资者认购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57,609,970.09 | 44,749,557.67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581,202,026.84 | 401,958,994.18 |
预缴的税费 | 71,579,933.89 | 72,983,235.64 |
合计 | 710,391,930.82 | 519,691,787.49 |
其他说明: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按成本计量的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合计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1,457,500.00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汉口银行 | 25,800,000.00 | 25,800,000.00 | 0.89% | |||||||
襄城县万益煤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44,342,500.00 | 44,342,500.00 | 63.30% | |||||
合计 | 85,800,000.00 | 85,800,000.00 | 44,342,500.00 | 44,342,500.00 | --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 | 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 | 持续下跌时间(个月)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未计提减值原因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环保公司”)所投资的襄城县万益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益煤业公司”)虽然持股比例为63.30%。根据投资双方签订的协议,在万益煤业公司所投资的矿井达到预定可开采状况前,由许昌三昌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对万益煤业公司投资建设和管理。万益煤业矿井一直在建设中,蓝光环保公司尚未取得对万益煤业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故未将万益煤业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号),万益煤业公司投资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列入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12月11日发布的《河南省2017-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万益煤业公司据此于2017年关闭了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因万益煤业公司唯一经营资产系襄城县天晟煤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及万益煤业公司账面情况测算可收回资产金额15,657,500.00元,据此计提该项投资减值准备为44,324,500.00元。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债券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发电产业并购基金股权收购款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
嘉兴东润合伙企业认购份额 | 73,111,451.71 | 73,111,451.71 | 73,111,451.71 | 73,111,451.71 | |||
合计 | 130,111,451.71 | 130,111,451.71 | 130,111,451.71 | 130,111,451.71 | --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根据《武汉凯迪生物质发电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为武汉和薪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为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为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元达信-光大兴陇信托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投资期限为合伙人出资到位之日起5年。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公司按约定偿还委托贷款利息,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及中间级合伙人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的实现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各有限合伙人投资收益的计算期间为自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日起至合伙企业投资期限届满
之日止,其中,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8.06%/年;中间级有限合伙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50%/年;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不设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上述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1亿元,其中:本公司认购份额3亿元,普通合伙人认购0.01亿元,优先级认购6亿元,中间级认购1亿元。合伙企业资金用途为:(1)2.43亿元用于受让本公司下属兴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宿州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期限届满退出提供份额收购义务;(2)委托委贷行向目标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87亿元,专项用于补充其运营资金。为保障目标公司按照委托贷款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委托贷款本息,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认购份额3.00亿元减去上述2.43亿元股权收购款差额5,700.00万元列示计入长期应收款。14、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禹州市佳定煤业有限公司 | 7,100,000.00 | 7,100,000.00 | |||||||||
武汉凯迪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小计 | 8,100,000.00 | 8,100,000.00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 55,404,158.93 | 55,404,158.93 | |||||||||
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7,437,419.91 | 47,437,419.91 | |||||||||
小计 | 102,841,578.84 | 55,404,158.93 | |||||||||
合计 | 110,941,5 | 63,504,15 |
78.84 | 8.93 |
其他说明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651,586,082.79 | 14,081,356,878.60 |
合计 | 15,651,586,082.79 | 14,081,356,878.6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367,397,192.55 | 13,257,252,981.15 | 138,794,294.15 | 443,973,958.76 | 18,207,418,42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6,377,271.25 | 1,367,317,439.21 | 10,782,750.50 | 23,804,813.41 | 2,039,872,316.89 |
(1)购置 | 4,598,105.50 | 41,075,357.18 | 10,782,750.50 | 5,983,280.00 | 62,439,493.18 |
(2)在建工程转入 | 528,917,716.22 | 423,098,942.92 | 1,320,471.54 | 953,337,130.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竣工决算转入 | 102,861,449.53 | 903,143,139.11 | 16,501,061.87 | 1,024,095,693.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313.67 | 15,465,015.30 | 3,373,523.78 | 597,248.56 | 19,521,101.31 |
(1)处置或报废 | 85,313.67 | 12,665,460.51 | 3,373,523.78 | 597,248.56 | 16,721,546.52 |
其他减少 | 2,799,554.79 | 2,799,554.79 | |||
4.期末余额 | 5,003,689,150.13 | 14,609,105,405.06 | 146,203,520.87 | 467,181,523.61 | 20,227,769,642.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29,826,848.96 | 2,298,837,051.12 | 88,934,692.30 | 114,848,218.67 | 3,132,446,811.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614,570.45 | 272,088,869.18 | 7,294,475.61 | 18,916,990.18 | 459,914,905.42 |
(1)计提 | 161,614,570.45 | 272,088,869.18 | 7,294,475.61 | 18,916,990.18 | 459,914,905.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72,937.03 | 2,845,492.53 | 567,161.09 | 11,385,590.65 | |
(1)处置或报废 | 7,972,937.03 | 2,845,492.53 | 567,161.09 | 11,385,590.65 | |
其他减少 | 318,764.32 | 318,764.32 | |||
4.期末余额 | 791,441,419.41 | 2,562,953,116.74 | 93,383,675.38 | 133,200,568.39 | 3,580,978,779.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6,839,841.86 | 976,774,895.10 | 993,614,736.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16,839,841.86 | 976,774,895.10 | 993,614,736.9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95,407,888.86 | 11,069,377,393.22 | 52,819,845.49 | 333,980,955.22 | 15,653,176,125.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20,730,501.73 | 9,981,641,034.93 | 49,859,601.85 | 329,125,740.09 | 14,081,356,878.6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656,225,094.07 | 7,678,261,634.90 |
工程物资 | 461,359,062.06 | 458,461,863.22 |
合计 | 7,117,584,156.13 | 8,136,723,498.1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质发电厂工程 | 7,150,345,291.33 | 1,255,766,019.39 | 5,894,579,271.94 | 7,731,666,522.48 | 740,275,027.89 | 6,991,391,494.59 |
生物质及风能发电厂技改 | 54,890,298.13 | 43,575,672.42 | 11,314,625.71 | 47,340,137.25 | 43,575,672.42 | 3,764,464.83 |
杨河煤业井巷工程 | 59,596,834.40 | 59,596,834.40 | 7,547,169.81 | 7,547,169.81 | ||
风电机组 | 193,827,279.81 | 193,827,279.81 | 188,169,656.19 | 188,169,656.19 | ||
水电机组 | 617,384,960.21 | 205,379,258.50 | 412,005,701.71 | 614,990,680.83 | 205,379,258.50 | 409,611,422.33 |
生物质炼油工程 | 75,986,982.00 | 75,986,982.00 | 71,341,451.89 | 71,341,451.89 |
其他零星工程 | 8,914,398.50 | 8,914,398.50 | 6,435,975.26 | 6,435,975.26 | ||
合计 | 8,160,946,044.38 | 1,504,720,950.31 | 6,656,225,094.07 | 8,667,491,593.71 | 989,229,958.81 | 7,678,261,634.9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生物质发电厂工程 | 522,238,691.12 | 项目终止 |
合计 | 522,238,691.12 | --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质电厂建设专用设备 | 461,359,062.06 | 461,359,062.06 | 458,461,863.22 | 458,461,863.22 | ||
合计 | 461,359,062.06 | 461,359,062.06 | 458,461,863.22 | 458,461,863.22 |
其他说明: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油茶 | 油桐 | 乌桕 | 刺槐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323,476.61 | 11,406,089.73 | 1,185,877.91 | 33,715.15 | 41,949,159.40 | ||
2.本期增加 | 464,313.36 | 33,715.15 | 498,028.51 |
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464,313.36 | 33,715.15 | 498,028.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29,787,789.97 | 11,406,089.73 | 1,185,877.91 | 67,430.30 | 42,447,187.9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787,789.97 | 11,406,089.73 | 1,185,877.91 | 67,430.30 | 42,447,187.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23,476.61 | 11,406,089.73 | 1,185,877.91 | 33,715.15 | 41,949,159.40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证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49,922,352.65 | 8,259,206.80 | 11,481,325.23 | 693,704,784.00 | 6,597,304.84 | 1,869,964,973.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8,723.95 | 1,003,025.39 | 2,921,749.34 | |||
(1)购置 | 1,918,723.95 | 823,025.39 | 2,921,749.3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原因增加 | 180,000.00 | 18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352,327.40 | 12,953.88 | 132,365,281.28 | |||
(1)处置 | 5,411,459.52 | 12,953.88 | 5,424,413.40 | |||
其他原因减少 | 126,940,867.88 | 126,940,867.88 | ||||
4.期末余额 | 8,259,206.80 | 11,481,325.23 | 693,704,784.0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9,812,116.85 | 8,038,659.25 | 9,129,878.13 | 329,372,023.10 | 2,002,561.77 | 498,355,239.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10,876.27 | 16,273.73 | 2,204,381.85 | 32,699,428.92 | 883,694.51 | 54,914,655.28 |
(1)计提 | 19,110,876.27 | 16,273.73 | 2,204,381.85 | 32,699,428.92 | 883,694.51 | 54,914,655.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496,734.27 | 11,496,734.27 | ||||
(1)处置 | 1,337,013.62 | 1,337,013.62 | ||||
其他原因减少 | 10,159,720.65 | 10,159,720.65 | ||||
4.期末余额 | 157,426,258.85 | 8,054,932.98 | 11,334,259.98 | 362,071,452.02 | 2,886,256.28 | 541,773,160.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338.53 | 267,338.53 | ||||
(1)计提 | 267,338.53 | 267,338.5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267,338.53 | 267,338.5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1,795,151.82 | 204,273.82 | 147,065.25 | 331,633,331.98 | 4,701,120.07 | 1,198,480,942.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0,110,235.80 | 220,547.55 | 2,351,447.10 | 364,332,760.90 | 4,594,743.07 | 1,371,609,734.4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1、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 | 31,168,775.92 | 31,168,775.92 | ||
松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1,917,475.15 | 21,917,475.15 | ||
合计 | 53,086,251.07 | 53,086,251.07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赁费 | 4,701,219.66 | 174,377.64 | 3,835,913.93 | 1,039,683.37 | |
斗轮机大修费 | 21,699,749.31 | 7,685,409.50 | 14,014,339.81 | ||
污水处理费用 | 4,444,444.44 | 533,333.33 | 3,911,111.11 | ||
采矿搬迁补偿款 | 122,300,801.70 | 14,347,323.02 | 107,953,478.68 | ||
林地流转费 | 28,231,930.10 | 890,831.33 | 27,341,098.77 | ||
道路补偿费 | 102,768.60 | 41,107.44 | 61,661.16 | ||
房屋装修费 | 2,796,762.51 | 5,116.67 | 1,247,852.12 | 1,554,027.06 | |
其他零星 | 17,678,761.80 | 1,086,452.39 | 4,857,277.97 | 13,907,936.22 |
合计 | 201,956,438.12 | 1,265,946.70 | 33,439,048.64 | 169,783,336.18 |
其他说明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48,915,764.75 | 107,016,426.46 | 338,501,961.69 | 75,186,164.63 |
递延收益 | 229,040,722.18 | 53,145,984.12 | 230,213,124.55 | 53,342,680.77 |
合计 | 677,956,486.93 | 160,162,410.58 | 568,715,086.24 | 128,528,845.4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试运行损益计入固定资产 | 393,810,426.06 | 94,910,422.61 | 406,978,378.25 | 97,882,222.39 |
合计 | 393,810,426.06 | 94,910,422.61 | 406,978,378.25 | 97,882,222.3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162,410.58 | 128,528,845.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4,910,422.61 | 97,882,222.3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工程、设备及土地款 | 2,013,903,893.63 | 2,495,448,431.20 |
未确认售后回租损失 | 33,257,000.24 | 35,632,500.20 |
合计 | 2,047,160,893.87 | 2,531,080,931.40 |
其他说明: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35,300,795.90 | 393,400,000.00 |
抵押借款 | 904,716,578.31 | 723,150,000.00 |
保证借款 | 1,855,627,908.21 | 1,68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9,026,240.47 | 230,000,000.00 |
质押+保证 | 623,150,000.00 | 991,000,000.00 |
保证+信用 | 29,995,615.97 | 15,000,000.00 |
抵押+质押 | 921,140,234.33 | 923,150,234.33 |
合计 | 4,678,957,373.19 | 4,960,700,234.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8、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73,448,487.00 | 133,448,487.00 |
应付账款 | 4,005,159,697.55 | 3,347,103,010.77 |
合计 | 4,078,608,184.55 | 3,480,551,497.77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3,448,487.00 | 133,448,487.00 |
合计 | 73,448,487.00 | 133,448,487.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472,588,679.46 | 1,260,420,403.18 |
应付工程款 | 1,484,882,787.04 | 942,315,479.22 |
应付分包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 | 523,216,001.97 | 630,282,682.25 |
应付脱硫及补水工程款 | 296,000.00 | 809,825.00 |
应付林地流转租金 | 397,546,176.07 | 362,076,285.18 |
应付林木采伐劳务费 | 0.00 | 95,647,382.34 |
其他 | 126,630,053.01 | 55,550,953.60 |
合计 | 4,005,159,697.55 | 3,347,103,010.77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林木销售款等 | 1,147,306.57 | 233,636.44 |
预收基金管理费 | 3,666,666.64 | |
合计 | 1,147,306.57 | 3,900,303.0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1,456,885.51 | 617,775,177.19 | 499,799,526.12 | 199,432,536.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000,365.78 | 76,419,272.89 | 76,904,593.60 | 7,515,045.07 |
三、辞退福利 | 12,299,769.98 | 575,817.23 | 11,723,952.75 | |
合计 | 89,457,251.29 | 706,494,220.06 | 577,279,936.95 | 218,671,534.4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 67,535,825.16 | 526,454,664.73 | 411,146,948.82 | 182,843,541.07 |
补贴 | ||||
2、职工福利费 | 3,859,648.60 | 20,739,866.35 | 18,858,153.38 | 5,741,361.57 |
3、社会保险费 | 6,876,516.43 | 47,179,821.22 | 48,379,708.93 | 5,676,628.7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99,336.90 | 36,139,334.68 | 36,210,914.30 | 4,427,757.28 |
工伤保险费 | 1,783,952.60 | 7,525,661.54 | 8,644,766.91 | 664,847.23 |
生育保险费 | 593,226.93 | 2,800,977.55 | 2,816,918.57 | 577,285.91 |
其他商业保险 | 713,847.45 | 707,109.15 | 6,738.30 | |
4、住房公积金 | 1,641,238.40 | 9,585,708.43 | 8,708,798.31 | 2,518,148.5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26,572.51 | 4,456,987.22 | 3,393,859.44 | 2,589,700.29 |
非货币性福利 | 17,084.41 | 9,358,129.24 | 9,312,057.24 | 63,156.41 |
合计 | 81,456,885.51 | 617,775,177.19 | 499,799,526.12 | 199,432,536.5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526,491.22 | 73,487,926.84 | 74,024,088.64 | 6,990,329.42 |
2、失业保险费 | 473,874.56 | 2,931,346.05 | 2,880,504.96 | 524,715.65 |
合计 | 8,000,365.78 | 76,419,272.89 | 76,904,593.60 | 7,515,045.07 |
其他说明:
3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3,820,755.47 | 130,340,818.43 |
企业所得税 | 276,335,157.05 | 321,041,816.41 |
个人所得税 | 2,727,007.67 | 1,913,249.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76,228.66 | 5,809,365.01 |
营业税 | 2,395,325.26 | 2,395,325.26 |
房产税 | 4,498,250.68 | 2,936,627.46 |
车船使用税 | 1,420.80 | |
土地使用税 | 8,878,686.20 | 4,476,382.00 |
土地增值税 | 4,547,381.59 | 4,547,381.59 |
资源税 | 908,489.12 | 1,457,470.18 |
教育费附加 | 2,714,476.05 | 3,341,995.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5,122.75 | 1,050,526.83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5,222,353.86 | 5,222,353.86 |
水利建设基金 | 77,791.61 | 174,022.84 |
堤防维护费 | 143,669.47 | 165,296.82 |
印花税 | 610,507.55 | 1,674,219.56 |
残保金 | 4,841,041.41 | 91,103.10 |
平抑基金 | 14,230.45 | 14,230.45 |
其他 | 7,373,439.21 | 7,179,432.04 |
合计 | 430,611,334.86 | 493,831,616.80 |
其他说明: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663,590,510.44 | 208,383,766.96 |
应付股利 | 4,429,843.64 | 4,429,843.64 |
其他应付款 | 2,101,209,633.98 | 525,206,473.81 |
合计 | 3,769,229,988.06 | 738,020,084.41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利息 | 205,610,772.22 | 32,974,668.05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53,856,358.22 | 55,084,668.30 |
中期票据应付利息 | 41,861,553.57 | 21,385,960.00 |
资产证券化应付利息 | 75,313,442.42 | 32,775,273.20 |
信托借款应付利息 | 504,027,006.31 | 40,697,197.25 |
格薪源股权融资应付利息 | 183,555,555.54 | 22,925,925.93 |
融资租赁违约应付利息 | 99,365,822.16 | 2,540,074.23 |
合计 | 1,663,590,510.44 | 208,383,766.9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法人股股利 | 4,429,843.64 | 4,429,843.64 |
合计 | 4,429,843.64 | 4,429,843.6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87,595,071.87 | 90,087,982.43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448,561,847.06 | 5,787,739.05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19,113,624.51 | |
往来款 | 409,438,738.21 | 380,381,939.54 |
已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3,866,047.86 | 48,750,143.66 |
其他 | 952,634,304.47 | 198,669.13 |
合计 | 2,101,209,633.98 | 525,206,473.81 |
2)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4、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168,281,467.09 | 3,453,818,208.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234,995,856.81 | 1,837,106,790.7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242,721,239.52 | 2,260,649,654.79 |
合计 | 11,645,998,563.42 | 7,551,574,653.50 |
其他说明: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15,625,000.00 | 321,660,000.00 |
抵押借款 | 180,000,000.00 | 452,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25,543,710.47 | 1,341,401,809.43 |
信用借款 | 97,000,000.00 | 58,000,000.00 |
抵押+保证 | 784,936,618.46 | 790,000,000.00 |
质押+保证 | 147,409,683.05 | 476,000,000.00 |
抵押+质押 | 268,000,000.00 | 530,000,000.00 |
合计 | 1,918,515,011.98 | 3,969,061,809.4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 | 196,904,573.47 | 1,588,790,515.68 |
合计 | 196,904,573.47 | 1,588,790,515.68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期末余额 |
16凯迪01 | 1,000,000,000.00 | 2016/9/7 | 2016/9/7至2021/9/7 | 988,912,500.00 | 993,103,910.14 | 62,200,000.00 | 3,800,663.33 | 800,000,000.00 | 196,904,573.47 | ||
16凯迪02 | 600,000,000.00 | 2016/12/15 | 2016/12/15至2019/12/15 | 593,147,500.00 | 595,686,605.54 | 42,000,000.00 | 2,311,251.27 | 597,997,856.81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393,341,063.19 | 5,906,337,750.63 |
合计 | 3,393,341,063.19 | 5,906,337,750.63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 2,290,992,170.01 | 2,914,861,241.62 |
应付资产证券化融资余额 | 1,058,119,487.64 | 1,265,276,982.97 |
应付平安大华汇通股权收购款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应付英大信托融资余额 | 1,654,806.20 | |
应付格薪源股权融资余额 | 30,574,599.34 | 1,714,199,526.04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1、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4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9,466,019.70 | 4,635,800.00 | 6,529,705.41 | 287,572,114.29 | |
合计 | 289,466,019.70 | 4,635,800.00 | 6,529,705.41 | 287,572,114.2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929,595,494.00 | 3,929,595,494.00 |
其他说明:
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4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16,952,191.89 | 5,716,952,191.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663,664,115.56 | 663,664,115.56 | ||
合计 | 6,380,616,307.45 | 6,380,616,307.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1,279.72 | 11,371,279.7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1,279.72 | 11,371,279.7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371,279.72 | 11,371,279.7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9、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7,311,633.32 | 237,311,633.32 | ||
合计 | 237,311,633.32 | 237,311,633.3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1,509,656.30 | 1,969,002,928.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171,580,511.95 | -147,760,816.7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583,090,168.25 | 1,821,242,111.5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09,595,903.95 | -5,404,332,279.77 |
其他利润分配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392,686,072.20 | -3,583,090,168.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96,260,224.37 | 3,858,864,118.66 | 5,465,010,424.02 | 4,835,087,255.31 |
其他业务 | 7,859,508.07 | 3,390,893.96 | 9,358,911.40 | 3,289,291.64 |
合计 | 2,404,119,732.44 | 3,862,255,012.62 | 5,474,369,335.42 | 4,838,376,546.95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101,828.73 | 27,728,959.12 |
教育费附加 | 5,840,580.26 | 14,858,446.12 |
资源税 | 14,601,714.30 | 15,945,921.29 |
房产税 | 7,277,703.72 | 8,030,204.57 |
土地使用税 | 21,097,501.23 | 22,541,024.14 |
车船使用税 | 13,789.58 | 27,251.77 |
印花税 | 3,006,231.43 | 4,041,752.54 |
营业税 | 148,959.6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55,151.88 | 9,571,221.48 |
堤防维护费 | 16,207.46 | 275,566.77 |
水利基金 | 517,434.92 | 1,339,742.31 |
残保金 | 444,028.45 | 968,078.74 |
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税 | 21,386,477.45 | 555,744.77 |
合计 | 89,158,649.41 | 106,032,873.22 |
其他说明:
5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0,000.00 | 216,000.00 |
装卸费 | 6,279,666.19 | 7,061,192.59 |
其他 | 286,189.75 | 660,629.96 |
合计 | 7,065,855.94 | 7,937,822.55 |
其他说明:
5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2,388,026.34 | 191,929,969.23 |
折旧及摊销 | 92,618,310.12 | 51,388,397.92 |
办公费 | 28,112,768.56 | 46,934,373.57 |
业务招待费 | 44,251,417.33 | 42,562,297.5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44,843,044.91 | 101,598,764.15 |
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2,369,104.10 | 10,070,523.75 |
林地抚育相关费用 | 83,596,120.09 | 117,148,883.98 |
差旅费 | 21,683,015.19 | 65,216,728.00 |
其他 | 163,993,527.14 | 41,103,831.17 |
合计 | 713,855,333.78 | 667,953,769.30 |
其他说明:
5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5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92,087,072.48 | 1,304,717,254.41 |
减:利息收入 | 20,139,647.55 | 24,920,564.82 |
汇兑损益 | 654,335.61 | -144,158.82 |
银行手续费 | 5,459,368.73 | 4,846,416.63 |
其他 | 33,510,542.71 | 309,576,740.16 |
合计 | 2,011,571,671.98 | 1,594,075,687.56 |
其他说明: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21,489,675.83 | 239,800,367.77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2,393,005,250.49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44,342,500.00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786,597,211.05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29,911,661.20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40,193,631.67 | 825,251,330.89 |
十四、其他 | 12,007,596.70 | |
合计 | 661,683,307.50 | 5,330,915,918.10 |
其他说明:
5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建设投资财政扶持资金 | 2,942,032.85 | 530,523.28 |
秸秆收购奖励 | 5,587,154.89 | 17,465,155.85 |
其他零星补助 | 1,867,609.51 | 772,382.54 |
其他税收返还款 | 802,410.85 | 2,612,658.44 |
土地返还款 | 5,670,587.36 | 5,606,280.0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7,832,413.44 | 413,498,708.86 |
政府稳岗补贴款 | 517,202.99 | 715,139.52 |
6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410,831.9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25,880.16 | 12,159,132.64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444,444.44 | 81,333,333.32 |
合计 | 42,470,324.60 | 86,081,633.99 |
其他说明: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57,767.22 | -18,678,292.15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401,739.50 | 19,560.76 | 401,739.47 |
其他 | 3,569,859.85 | 5,328,692.98 | 3,569,859.85 |
合计 | 3,971,599.35 | 5,348,253.74 | 3,971,599.3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37,000.00 | 81,285.00 | 337,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63,127,744.12 | 4,199,750.70 | 63,127,744.12 |
其他 | 10,795,483.58 | 1,515,414.96 | 10,795,483.58 |
合计 | 74,260,227.70 | 5,796,450.66 | 74,260,227.70 |
其他说明: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8,644,208.51 | 146,433,530.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687,113.87 | -14,692,942.89 |
合计 | 2,957,094.64 | 131,740,587.4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864,426,757.8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8,724,813.2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5,767,718.58 |
所得税费用 | 2,957,094.64 |
其他说明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8,689,706.48 | 29,260,422.62 |
往来款 | 47,125,466.55 | 323,902,775.15 |
利息收入 | 11,096,354.65 | 24,907,903.95 |
合计 | 156,911,527.68 | 378,071,101.7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329,036,898.51 | 200,632,156.60 |
期间费用 | 110,400,115.97 | 163,771,910.95 |
合计 | 439,437,014.48 | 364,404,067.5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退还土地款 | 11,819,207.00 | 16,380,132.96 |
收到的业绩承诺差额补偿款 | 132,236,880.37 | |
合计 | 11,819,207.00 | 148,617,013.3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所收到的现金 | 1,810,500,000.00 | |
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 | 30,299,300.00 | |
收回筹资保证金 | 596,610,747.71 | 484,942,945.19 |
合计 | 596,610,747.71 | 2,325,742,245.1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租金、利息及借款辅助费用 | 700,738,305.87 | 1,421,217,085.18 |
受限保证金 | 109,589,243.06 | |
分期偿还资产证券化业务款项 | 1,010,432,741.64 | |
支付华融债务本金 | 100,000,000.00 | |
支付格薪源子公司股东金湖科技减资款 | 294,000,000.00 | |
合计 | 700,738,305.87 | 2,935,239,069.8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867,383,852.51 | -6,694,507,876.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61,683,307.50 | 5,330,915,918.1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9,917,559.52 | 642,062,551.49 |
无形资产摊销 | 54,914,655.28 | 57,029,677.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439,048.64 | 33,439,048.6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7,767.22 | -18,678,292.1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31,711,319.53 | 1,614,870,464.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633,565.18 | -42,318,988.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71,799.78 | 32,851,427.6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534,335.09 | 2,592,608,824.8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49,837,503.13 | -7,795,400,873.4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46,874,572.45 | 4,698,273,317.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394,155.37 | 451,145,199.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8,116,361.86 | 1,772,026,148.5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2,026,148.56 | 6,789,771,950.5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3,909,786.70 | -5,017,745,802.0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8,116,361.86 | 1,772,026,148.5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116,361.86 | 1,772,026,148.56 |
其他说明: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2,690,616.00 | 冻结 |
固定资产 | 4,937,128,111.83 | 抵质押 |
无形资产 | 195,107,250.26 | 抵质押 |
合计 | 5,654,925,978.09 | -- |
其他说明: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72、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建设投资财政扶持资金 | 2,942,032.85 | 其他收益 | 2,942,032.85 |
秸秆收购奖励 | 5,587,154.89 | 其他收益 | 5,587,154.89 |
其他零星补助 | 1,867,609.51 | 其他收益 | 1,867,609.51 |
其他税收返还款 | 802,410.85 | 其他收益 | 802,410.85 |
土地返还款 | 5,670,587.36 | 其他收益 | 5,670,587.3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7,832,413.44 | 其他收益 | 87,832,413.44 |
政府稳岗补贴款 | 517,202.99 | 其他收益 | 517,202.99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74、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合并成本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成本合并日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 | 丧失控制权时 | 处置价款与处 | 丧失控制权之 | 丧失控制权之 | 丧失控制权之 | 按照公允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 | 与原子公司股 |
时点 | 点的确定依据 | 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
沅江市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 | 100.00% | 出售 | 2018年11月06日 | 完成工商变更 | -868,501.00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凯迪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凯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工业生产 | 86.40% | 设立 |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10.20% | 43.33% | 设立 |
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重庆格薪源生物 | 重庆市丰都县 | 重庆市丰都县 | 生物质燃料收集 | 53.53% | 设立 |
质燃料有限公司 | 与销售 | |||||
广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广西省北流市 | 广西省北流市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贵州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 | 贵州省铜仁市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吉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吉林省汪清县 | 吉林省汪清县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湖北省红安县 | 湖北省红安县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安化县 | 湖南省安化县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 | 安徽身宿松县 | 安徽身宿松县 | 生物质燃料收集与销售 | 53.53% | 设立 | |
利辛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 | 安徽省亳州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谯城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 | 安徽省亳州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宿州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 | 安徽省宿州市 | 生物质发电 | 29.97% | 设立 | |
嘉兴凯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凯迪生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 | 山西省运城市 | 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榆树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吉林省榆树市 | 吉林省榆树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凯迪(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100.00% | 设立 | ||
阳光绿色投资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100.00% | 设立 | ||
香港港联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65.00% | 设立 | ||
香港港联控股投资有限(越南)公司 | 越南 | 越南 | 65.00% | 设立 | ||
松滋市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松滋市 | 湖北省松滋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崇阳凯迪生物质 | 湖北省崇阳市 | 湖北省崇阳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发电有限公司 | ||||||
蕲春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蕲春市 | 湖北省蕲春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阳新凯盈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阳新县 | 湖北省阳新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广元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 | 四川省广元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鄱阳县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鄱阳县 | 江西省鄱阳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永新县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永新县 | 江西省永新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德安县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德安县 | 江西省德安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酉阳县凯盈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重庆市酉阳县 | 重庆市酉阳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丰都县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丰都县 | 重庆市丰都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隆回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隆回县 | 湖南省隆回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通道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通道县 | 湖南省通道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勉县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勉县 | 陕西省勉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安仁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安仁县 | 湖南省安仁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周至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周至县 | 陕西省周至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祁东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祁东县 | 湖南省祁东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祁阳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祁阳县 | 湖南省祁阳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吉安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省吉安市 | 江西省吉安市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
桂阳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 | 湖南省桂阳县 | 湖南省桂阳县 | 林业资源的开发及利用 | 100.00% | 设立 |
限公司 | ||||||
凯迪物流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普通货运 | 60.00% | 40.00% | 设立 |
大悟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大悟县 | 湖北省大悟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开鲁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开鲁县 | 内蒙古开鲁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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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石门县 | 湖南省石门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嫩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黑龙江嫩江县 | 黑龙江嫩江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大姚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大姚县 | 云南省大姚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紫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省紫云县 | 贵州省紫云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从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省丛江县 | 贵州省丛江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通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通江县 | 四川省通江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金寨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金寨县 | 安徽省金寨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霍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霍山县 | 安徽省霍山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徽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徽县 | 甘肃省徽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天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天水市 | 甘肃省天水市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竹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竹山县 | 湖北省竹山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来凤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来凤县 | 湖北省来凤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谷城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谷城县 | 湖北省谷城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永顺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永顺县 | 湖北省永顺县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铁能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水力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巴塘巴久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巴塘县 | 四川省巴塘县 | 水力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四川则木河水电有限公司 | 四川省普格县 | 四川省普格县 | 水力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普格县长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普格县 | 四川省普格县 | 水力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夏县凯迪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夏县 | 山西省夏县 | 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十堰市郧阳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十堰市 | 湖北省十堰市 | 林地投资和建设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武汉中薪凯迪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法律咨询服务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咨询服务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标准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信息技术咨询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招标采购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60.00% | 设立 | |
武汉中薪凯迪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会计咨询服务 | 60.00% | 设立 | |
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都昌县 | 江西省都昌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天水凯盈生物质 | 甘肃省天水市 | 甘肃省天水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发电有限公司 | ||||||
寻乌县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寻乌县 | 江西省寻乌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仪陇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省仪陇县 | 四川省仪陇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广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省广昌县 | 江西省广昌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南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南漳县 | 湖北省南漳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天镇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天镇县 | 山西省天镇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襄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 | 湖北省襄阳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松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 | 贵州省铜仁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眉山市洪雅县 | 眉山市洪雅县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万荣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 | 山西省运城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万荣凯迪生物质油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 | 山西省运城市 | 生物质油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省松原市 | 吉林省松原市 | 生物质油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武汉凯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风力发电 | 100.00% | 设立 | |
朝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省朝阳市 | 辽宁省朝阳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通渭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甘肃省定西市 | 甘肃省定西市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宿松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宿松 | 安徽宿松 | 生物质发电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中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投资管理及咨询 | 92.50% | 7.50% | 设立 |
深圳市凯迪能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资产管理 | 51.00% | ||
北京正勤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 | 40.00% | 12,578,215.48 | 620,559,720.82 |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16,989,122.76 | 1,404,371,094.76 | |
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12,515,140.38 | -153,824,483.30 | |
重庆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5,488,415.95 | -99,523,422.96 | |
广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1,725,622.42 | -23,471,707.73 | |
贵州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1,708,598.73 | -20,782,551.21 | |
吉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6,102,768.60 | -53,313,935.95 | |
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7,983,492.78 | -447,504,339.30 | |
湖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46.47% | -2,816,612.41 | -314,932,012.65 |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 | 46.47% | -7,526,507.92 | -197,720,375.6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三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
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对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开发和管理,管理及咨询服务 | 3900000000 | 29.08% | 29.0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禹州市佳定煤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合营企业 |
嘉兴东润恒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合营企业 |
武汉凯迪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合营企业 |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大股东之控股公司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股东 |
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 |
武汉丰盈长江生态科技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丰盈长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五大股东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合成油项目的EPC总承包 | 否 | 26,595,9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越南升龙项目分包 | 16,193,834.44 | 180,705,760.5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697,294.08 | 929,725.44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691,344.36 | 921,792.48 |
武汉凯迪工程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057,061.88 | 1,409,415.84 |
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637,484.40 | 849,979.2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7年04月07日 | 2018年04月07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7年07月07日 | 2019年07月06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7年12月26日 | 2018年12月25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10月11日 | 2019年10月10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7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年02月07日 | 2021年02月06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6年09月28日 | 2018年09月28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6年12月21日 | 2018年12月20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17年09月19日 | 2018年09月18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16年09月12日 | 2017年09月11日 | 否 |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2月28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2月28日 | 是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2月28日 | 是 |
李林芝 | 20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2月28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7年09月27日 | 2017年11月27日 | 是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2017年09月27日 | 2017年11月27日 | 是 |
李林芝 | 350,000,000.00 | 2017年09月27日 | 2017年11月27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17年11月28日 | 2018年11月27日 | 否 |
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17年11月28日 | 2018年11月27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7年04月27日 | 2019年04月29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9月21日 | 2019年09月20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09月06日 | 2019年09月05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6年11月10日 | 2019年03月03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7年09月27日 | 2019年09月27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6年09月29日 | 2018年09月28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03日 | 2018年11月03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6年10月25日 | 2018年10月25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6年11月25日 | 2018年11月25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1月16日 | 2019年11月16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6年09月14日 | 2018年09月14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1月24日 | 2019年01月24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6月13日 | 2019年06月12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16年03月17日 | 2017年03月24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17年05月09日 | 2017年05月11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17年06月19日 | 2017年06月29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7年09月11日 | 2017年10月11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8年01月24日 | 2019年01月24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7年11月15日 | 2017年11月30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7年09月27日 | 2017年12月29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 2017年11月20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 2018年02月28日 | 否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年03月20日 | 2018年04月19日 | 是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年04月02日 | 2018年05月01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225,493.43 | 11,181,4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1.其他事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北海项目土地返还款 | 129,698,560.00 | |
武汉百瑞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股权交易款 | 137,158,237.81 | |
合计 | 266,856,797.8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149,835,409.32 | 59,393,951.30 |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 294,000,000.00 | 29,400,000.00 | 294,000,000.00 | 14,7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3,582,800.00 | 1,358,280.00 | 13,582,800.00 | 679,140.00 |
其他应收款 | 禹州市佳定煤业有限公司 | 25,403,798.70 | 25,403,798.70 | 25,403,798.70 | 25,403,798.70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丰盈长江生态科技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486,732.74 | 548,673.27 | 6,856,470.86 | 342,823.54 |
其他应收款 | 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769,410.22 | 245,066.80 | 2,131,925.82 | 106,596.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53,042,061.72 | 1,312,935,991.1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74,055,799.25 | 274,055,799.25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764,644.00 | 1,764,644.00 |
其他应付款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2,357,946.39 | 17,141,646.62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凯迪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 73,526,936.83 | 3,425,586.59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04,367,243.84 | 2,362,152.46 |
预收账款 | 嘉兴东润恒君投资管理合伙 | 3,666,666.64 |
7、关联方承诺
(1)中盈长江关于置入上市公司林业资产业绩承诺事项
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5月从中盈长江处收购在建林业资产,因注入林业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并未实际开展经营,为保证本次重组不损害凯迪生态及凯迪生态全体股东的利益,就注入林业资产的未来收益事项,2015年4月13日,凯迪生态与中盈长江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参考中企华对林地资产出具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中盈长江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林业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8,055万元、28,985万元和30,000万元。
如果林业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未实现中盈长江在本补偿协议承诺的净利润额,中盈长江应就未实现的差额部分对凯迪生态进行现金补偿。补偿期间内每年度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额=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公司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两种方式要求中盈长江进行上述补偿:(1)中盈长江用现金补足其承诺的林业资产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未实现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2)以凯迪生态未向中盈长江支付的现金对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冲抵。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方
关联方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预测净利润 | 8,055.00 | 28,985.00 | 30,000.00 |
实际净利润 | 6,502.61 | 15,402.74 | 2,594.42 |
是否低于预测数据 | 是 | 是 | 是 |
(2)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关于置入上市公司的标的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承诺
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从阳光凯迪、中盈长江等交易对手收购其持有的生物质发电资产、风电、水电及林地资产(以下统称“标的公司”)。因部分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等,2014年11月11日阳光凯迪、中盈长江向本公司出具承诺:
①如在与本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日,标的公司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则本公司可暂停支付应付阳光凯迪、中盈长江的款项,暂停支付金额相当于该等标的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土地、房产、林权对应的2014年6月30日评估值,暂停期限至该等标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之日止,暂停支付期间相应应付金额的资金占用费(如有)停止计算。
②自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满两年,如目前拥有土地、房产、林权的标的公司届时仍未能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阳光凯迪、中盈长江放弃对上述暂停支付金额的求偿权,即本公司无需再向阳光凯迪、中盈长江支付与标的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权证资产在2014年6月30日基准日评估值等值的对价。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日为2015年4月7日,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满两年的日期为2017年6月18日。
截止2017年6月18日,上述阳光凯迪、中盈长江置入本公司的标的资产中尚未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林权证的资产对应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值合计分别为3,056.66万元、19,858.28万元。
(3)阳光凯迪关于置入上市公司部分未建生物质电厂核准过期的承诺
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阳光凯迪收购生物质电厂,截至重大资产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阳光凯迪购买的部分未建电厂中有2家标的公司的核准批复已过期。根据阳光凯迪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日(即2015年4月7日),上述标的公司仍未取得延期批复,将暂停支付标的公司评估值对应的款项,并承担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上述两家标的公司对应
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200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标的公司仍未取得延期批复。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合计613件。其中涉及本公司的有269件。从起诉类型来看,涉及融资纠纷案件共计96件;涉及买卖(不含燃料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运输等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128件;涉及燃料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293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共计96件。其中,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标的额500万元以上、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或已经收到民事裁定书(诉前保全)的案件63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机关 | 事由 | 标的额(万元) |
1 | 武汉市银翰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15.92万元+诉讼保全费 |
院 | |||||
2 | 扬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来凤县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454.77万元 |
3 | 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武汉仲裁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25.37万元 |
4 | 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848.1万元+诉讼费 |
5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凯迪生态、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远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瑞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祁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35,652.36万元+债权实现费用+律师费 |
6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融券交易合同纠纷 | 6,895.89万元 |
7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凯迪生态、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约3,974.64万元+债权实现费用+律师费 |
8 | 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监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601.8万元+诉讼费 |
9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60,545.40万元+诉讼费 |
10 |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李林芝、陈义生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4,321.58万元+诉讼费、保全费 |
11 | 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仲裁委员会 | 担保追偿权争议 | 21,428.51万元+担保费+律师费 |
12 |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5,585.92万元 |
13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贷款本金50000w万元+利息、罚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 |
14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 凯迪生态、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约3,974.64万元+债权实现费用+律师费 |
15 |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鄱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东北供电分公司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5,585.92万元 |
16 |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 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 30,687.75万元+罚息+执行费用 |
17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0,042.54万元 |
18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6,939.65万元 |
19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松桃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洋浦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9,214.45万元 |
20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洋浦长江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19,214.45万元 |
21 |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5,423.55万元 |
22 |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阜新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3,909.36万元 |
23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002.8万元+诉讼费、保全费 |
24 | 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20,147.9万元 |
25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 26,189.36万元+仲裁费用、保全费用 |
26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支行 | 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008.4万元+诉讼费+保全费 |
27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融资类合同纠纷 | 40,030万元+预期收益*2+仲裁费、保全费 |
28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4,672.9万元 |
29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瑞欣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公证执行 | 4,992.93万元 |
30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凯迪生态、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谷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利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陵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蕲春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5,800万元 |
31 | 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应收账款转让 | 66,852.98万元+仲裁费用、保全费用 |
32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类合同纠纷 | 8,119.94万元 |
33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类合同纠纷 | 8,119.94万元 |
34 |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 信托贷款合同纠纷 | 贷款违约金(本金+欠付利息)*5%/360*逾期天数,违约天数为20180522至实际清偿日之间天数 |
35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金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证债权文书 | 约13,000万元 |
36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资产买卖协议纠纷 | 约18,800亿元 |
37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资产买卖协议纠纷 | 约18,000亿元 |
38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约19,000亿元 |
39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约14,916.35万元+债权实现费用+律师费 |
4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约1,500万元 |
41 |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约15,306万元 |
42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证券纠纷 | 约1,600万元 |
43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九江终极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约1,981万元 |
44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约22,000亿元 |
45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22,000亿元 |
46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资产买卖协议纠纷 | 约23,400亿元 |
47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约23,000亿元 |
48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赤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资产买卖协议纠纷 | 约25,300亿元 |
49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资产买卖协议纠纷 | 约26,000亿元 |
50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分行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凯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薪昇众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约28,000亿元 |
51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约2,400万元 |
52 |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2,487万元 |
5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凯迪生态、嘉兴凯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正勤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委托贷款合同 | 约31,200亿元 |
54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债权质权纠纷 | 约3,300万元 |
55 |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凯迪生态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约35,599.07万元+债权实现费用 |
56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约4,500万元 |
57 |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约4,800万元 |
58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科技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借款合同纠纷 | 约49,574.02万元+债权实现费用+律师费 |
59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新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第一中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 公证债权文书 | 约6,400万元 |
60 |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凯迪生态、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谷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第一中院、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 公证债权文书 | 约7,000万元 |
61 | 吉林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汪清县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约710万元 |
62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凯迪生态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股权转让纠纷 | 约8,120万元 |
63 | 张松伟 |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蛟河县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986.43万元 |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项目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前期会计差错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2.租赁
A、2014年7月14日,本公司与湖北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租赁公司”)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生产基地内的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该批账面价值为84,192.41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国中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60,000.00万元,回租期限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月利率为4.74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600.00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服务费943.72万元。
B、2015年9月23日,本集团中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环保”)与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公司”)就其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生产基地内的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蓝光环保将账面价值为10,595.0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德润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金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所规定金额和日期付款,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蓝光环保按0.3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6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800.00万元。
2015年公司,本集团中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环保”)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蓝光环保将账面价值为15,00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兴泰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金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所规定金额和日期付款,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蓝光环保按0.1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保证金为1,000.00万元。
C、2015年3月5日,本集团中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江凯迪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望江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5,468.16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安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4,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
签订时年利率为6.03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望江凯迪公司按0.1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9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400.00万元。
2015年7月20日,望江凯迪公司与中安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望江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4,963.2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安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4,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51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望江凯迪公司按0.1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337.5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450.00万元。
D、2015年7月3日,本集团中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凯迪公司”)与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桐城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5,779.35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德润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四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6期结算。租金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所规定金额和日期付款,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0.1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800.00万元。
2015年6月12日,本集团中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凯迪公司”)与华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桐城凯迪公司将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华运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四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6期结算。租金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所规定金额和日期付款,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风险抵押金为1,500.00万元。
E、2015年8月,本集团中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吉安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2,940.36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67%,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F、2015年7月28日,本集团中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京山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8,804.52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67%,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G、2015年7月14日,本集团中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蕲春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蕲春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0,736.2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67%,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H、2015年4月15日,本集团中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凯迪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鄱阳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6,569.98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太平石化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6.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4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500.00万元。
I、2015年4月14日,本集团中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凯迪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益阳
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6,569.98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太平石化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6.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4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500万元。
J、2015年8月12日,本集团中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宿迁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6,019.03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67%,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K、2015年5月22日,本集团中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凯迪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蚌埠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9,231.09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安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8,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7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0.10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风险抵押金为800.00万元。
L、2015年7月14日,本集团中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监利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9,157.44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67%,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M、2015年6月25日,本集团中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岳阳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1,240.33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9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岳阳凯迪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N、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与重庆润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银租赁公司”)就其在建电厂16套汽轮机和电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将账面价值为65,085.04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润银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4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九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36期结算。租金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所规定金额和日期付款,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本公司按0.1万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45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1,610.00万元。
O、2015年6月25日,本集团中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东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祁东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2,076.59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七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9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祁东凯迪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8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625.00万元。
P、2015年10月28日,本集团中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载凯迪公司”)与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租赁公司”)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万载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7,787.01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6.03%,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万载凯迪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
费675.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1,500.00万元。
Q、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与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租赁公司”)就其子公司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池凯迪公司”)持有风力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盐池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42,00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国中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4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八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6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40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盐池凯迪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2,56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3,200.00万元。
R、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与华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租赁公司”)就其子公司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凯迪公司”)持有风力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阜新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23,079.79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华运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70%,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阜新凯迪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预付租金400.00万元。
2015年12月,本集体中阜新凯迪公司与英大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阜新凯迪公司将其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英大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阜新凯迪公司按1000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4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500.00万元。
S、2016年2月,本集团中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薪源”)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安”)就其发电配套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转让价格7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的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合同签订时租赁利率为4.98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格薪源按1,000.00元留购,风险抵押金为700.00万元。
T、2016年9月27日,本集团中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凯迪”)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租赁”)就其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庐江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6,500.00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苏银租赁,转让价格为2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庐江凯迪按1,000.00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1,25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1,000.00万元。
U、2016年9月,本集团中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江凯迪”)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就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及其他所有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从江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0,327.67万元的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从江凯迪按零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1,356.25万元,无风险抵押金。
V、2016年8月29日,本集团中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甸凯迪”)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就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及其他所有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桦甸凯迪将账面价值为31,360.99万元的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转让价格为3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桦甸凯迪按零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1,856.25万元,无风险抵押金。
W、2017年6月,本集团中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仁凯迪”)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就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安仁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3,763.34万元的设备转让给民生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2%,合同签订时年利
率为5.32%,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安仁凯迪按零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1,0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800.00万元。
X、2017年7月14日,本集团中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峰凯迪”)与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租赁”)就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双峰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0,000.00万元的设备转让给民生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双峰凯迪按零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660.00万元,风险抵押金1,200.00万元。
Y、2017年11月9日,本集团中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澧凯迪”)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租赁”)就其生产用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临澧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8,093.98万元的设备转让给中信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46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临澧凯迪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1,000.00万元,无风险抵押金。
Z、2017年12月,本集团中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河凯迪”)与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租赁”)就其生物质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蛟河凯迪将账面价值为52,493.57万元的设备转让给大唐租赁,转让价格为36,5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六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4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6.61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蛟河凯迪按100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667.95万元,风险抵押金1,500.00万元,该风险抵押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暂未支付。
AA、2017年9月19日,本集团中天水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凯迪”)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租赁”)就其生物质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天水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0,011.61万元的设备转让给华夏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2%,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79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天水凯迪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6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1,000.00万元。
AB、2017年6月,本集团中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流凯迪”)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就其生物质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北流凯迪将账面价值为24,090.26万元的设备转让给民生租赁,转让价格为2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2%,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32%,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北流凯迪按零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相关手续费1,0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800.00万元。
AC、2016年6月28日,本集团中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以下简称“洪雅凯迪”)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全部固定资产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洪雅凯迪将账面价值为35,596.97万元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2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洪雅凯迪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1,0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1,250.00万元。
AD、2016年6月28日,本集团中松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以下简称“松桃凯迪”)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就其全部固定资产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松桃凯迪将账面价值为34,333.37万元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2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2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松桃凯迪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1,000.00万元,风险抵押金为1,250.00万元。
AE、2017年5月21日,本集团中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凯迪”)与国网国际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就其部分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阜新凯迪将账面价值为5,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转让给国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5,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3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58%,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5.76%,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阜新凯迪按1000元留购,此项无租赁业务手续费,风险抵押金为250.00万元。
AF、2017年6月,本公司与镇江新区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就其所属的电器系统11套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本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2,612.00万元的资产转让给金港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租赁合同期为3年,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6.496%,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本公司按1元留购,此项租赁业务手续费300.00万元,无风险抵押金。
3.母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大股东阳光凯迪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14,272.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08%,其中所持本公司股份112,128.4186万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共计11次,占公司总股本28.53%,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上述股份冻结尚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未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4.高管被刑事拘留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2016年12月23日,公司从武汉市公安局获知,公司董事总裁陈义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尚未结案。
5.分部信息
1、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基本情况: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包括原煤开采与销售、电建承包项目、环保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等。本集团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分类与内容如下:
A、原煤开采与销售分部:经营原煤的开采与销售;
B、电建承包项目分部:经营电建承包项目;
C、环保发电分部:经营煤炭环保发电;
D、生物质发电分部:经营生物质发电。
F、风水电发电分部:经营风力和水力发电。
G、林业分部:经营能源林基地投资建设
2、经营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
原煤开采与销售 | 电建承包 | 环保发电 | 生物质发电 | 风水发电 | 林业 | 未分配 | 抵消 |
1.营业收入729,793,705.47
729,793,705.47 | 16,193,834,.44 | 4,391,974.21 | 1,420,735,166.32 | 216,672,717.02 | 1,196,433.18 | 240,967,628.8 | -210,528,793.46 |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29,793,705.47 | 16,193,834,.44 | 4,391,974.21 | 1,420,735,166.32 | 216,672,717.02 | 1,196,433.18 | 240,967,628.8 | -210,528,793.46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 - |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8,816,804.07 | 44,989,010,.53 | 40,407,005.24 | 21,148,474,.88 | 1,478,815.37 | 607,563,838.03 | -29,278,170.22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108,608,537.16 | 3,195,921.85 | 315,926,531.04 | 87,346,201.17 | 2,413,676.94 | 139,410,832.44 |
1.利润总额(亏损)25,107295.26
25,107295.26 | -61,278,820.71 | -851,604,241.66 | 60,278,394.25 | -92,098,350.30 | -3,232,437,066.68 | -695,065,017.88 |
2.所得税费用 | 12,574,452.69 | -11,247,252.64 | -9,849,362.51 | 12,688,547.28 | - | -3,791,427.54 | 5,212,164.75 |
3.净利润(亏损) | 12,532,842.57 | -50,031,568.07 | -841,754,879.15 | 47,289,846.97 | -92,098,350.30 | -3,228,345,639.14 | -700,277,182.63 |
4.资产总额 | 2,040,587,181.93 | 606,092,457.40 | 18,175,428,246.97 | 2,940,340,434.69 | 3,501,057,962.74 | 45,245,662,655.34 | -39,865,850,120.48 |
5.负债总额509,390,495.21
509,390,495.21 | 1,082,266,390.64 | 14,506,518,141.89 | 1,935,636,098.61 | 1,427,039,068.56 | 38,029,021,287.48 | -26,775,458,965.85 | ||
七.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7,100,000.00 |
6.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公司及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正在全力推进重组,本次重组分为三个方面:①股权重组,大股东阳光凯迪将以出让/托管控股权的方式进行股权重组;②资产重组,本公司将非生物质发电分为风电、水电、林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包,然后各个资产包整体出售。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洽谈,尚未取得进展;③债务重组,本公司正在和债权人协商,召开债权人相关会议,寻求重组的方案。
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1,090,441,458.02 | |
合计 | 1,090,441,458.02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49,835,409.32 | 100.00% | 59,393,951.30 | 5.17% | 1,090,441,458.02 | |||||
合计 | 1,149,835,409.32 | 100.00% | 59,393,951.30 | 5.17% | 1,090,441,458.0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59,393,951.3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527,913.32 | |
应收股利 | 789,265.24 | 7,8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4,252,189,309.73 | 14,673,110,115.68 |
合计 | 14,260,506,488.29 | 14,680,910,115.68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盈长江业绩承诺款利息 | 7,527,913.32 | |
合计 | 7,527,913.32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 | 789,265.24 | 7,800,000.00 |
合计 | 789,265.24 | 7,8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325,938,154.85 | 99.93% | 73,748,845.12 | 0.51% | 14,252,189,309.73 | 14,706,111,371.51 | 99.93% | 33,001,255.83 | 0.22% | 14,673,110,115.6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92,184.46 | 0.07% | 10,592,184.46 | 100.00% | 10,613,343.26 | 0.07% | 10,613,343.26 | 100.00% | ||
合计 | 14,336,530,339.31 | 100.00% | 84,341,029.58 | 0.59% | 14,252,189,309.73 | 14,716,724,714.77 | 100.00% | 43,614,599.09 | 0.30% | 14,673,110,115.6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0,071,571.35 | 9,003,578.57 | 5.00% |
1年以内小计 | 180,071,571.35 | 9,003,578.57 | 5.00% |
1至2年 | 418,787,092.40 | 41,878,709.25 | 10.00% |
2至3年 | 5,768,430.70 | 1,730,529.21 | 30.00% |
3年以上 | 35,226,713.50 | 21,136,028.10 | 60.00% |
合计 | 639,853,807.95 | 73,748,845.12 | 12.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0,726,430.4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39,754,147.31 | 176,770,631.40 |
备用金 | 14,564,844.10 | 11,015,240.6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546,182,854.05 | 13,806,094,594.53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 | 414,867,754.22 | 401,718,508.54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46,957,594.84 | 46,922,594.84 |
其他 | 147,345.54 | 147,345.54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174,055,799.25 | 274,055,799.25 |
合计 | 14,336,530,339.31 | 14,716,724,714.7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990,710,106.98 | 2-5年 | 7.00% | |
松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800,620,482.51 | 1-2年、2-3年、5年以上 | 5.65% | |
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 | 关联方往来 | 717,417,466.99 | 1-5年 | 5.07% |
限公司 | ||||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88,150,244.89 | 1-2年、2-3年、5年以上 | 4.15% |
永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08,885,403.37 | 1-2年、2-3年、3-4年、5年以上 | 2.89% |
合计 | -- | 3,505,783,704.74 | -- | 24.75%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514,386,227.78 | 775,599,017.64 | 10,738,787,210.14 | 11,389,606,702.42 | 775,599,017.64 | 10,614,007,684.7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55,404,158.93 | 955,404,158.93 | 955,404,158.93 | 955,404,158.93 | ||
合计 | 12,469,790,386.71 | 775,599,017.64 | 11,694,191,369.07 | 12,345,010,861.35 | 775,599,017.64 | 11,569,411,843.7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 | 408,270,424.30 | 408,270,424.30 | ||||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469,607,890.00 | 469,607,890.00 | 469,607,890.00 | |||
武汉凯迪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 15,609,831.30 | 15,609,831.30 | ||||
武汉凯迪精细化 | 8,640,000.00 | 8,640,000.00 |
工有限公司 | ||||||
武汉凯迪页岩气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7,488,491.71 | 17,488,491.71 | ||||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306,000,000.00 | 124,979,525.36 | 430,979,525.36 | |||
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980,762.23 | 80,980,762.23 | ||||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987,452.79 | 80,987,452.79 | ||||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866,205.47 | 80,866,205.47 | ||||
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984,091.53 | 80,984,091.53 | ||||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6,554,192.33 | 56,554,192.33 | 56,554,192.33 | |||
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694,996.97 | 80,694,996.97 | ||||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989,849.32 | 80,989,849.32 |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0,986,025.46 | 80,986,025.46 | ||||
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628,409.03 | 9,628,409.03 | 9,628,409.03 |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司 |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汝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太湖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6,888,240.68 | 86,888,240.68 | |||
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4,438,938.44 | 54,438,938.44 |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4,746,567.49 | 64,746,567.49 |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802,416.99 | 17,802,416.99 | |||
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1,985,870.06 | 51,985,870.06 | |||
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6,823,736.79 | 16,823,736.79 | 16,823,736.79 | ||
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7,990,141.38 | 47,990,141.38 |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1,301,220.89 | 61,301,220.89 | |||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2,858,654.30 | 82,858,654.30 | |||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3,775,494.45 | 83,775,494.45 |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700,354.82 | 36,700,354.82 | 36,700,354.82 | ||
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8,406,060.94 | 68,406,060.94 | |||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55,081.99 | 100,055,081.99 | |||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6,110,193.49 | 86,110,193.49 | |||
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6,438,592.87 | 76,438,592.87 | |||
临澧县凯迪绿色 | 90,487,202.28 | 90,487,202.28 |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8,790,535.36 | 148,790,535.36 | |
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5,706,714.16 | 175,706,714.16 |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6,071,417.99 | 106,071,417.99 | |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永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6,270,000.00 | 126,270,000.00 | |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凤冈凯迪绿色能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绥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4,153,025.33 | 44,153,025.33 | 44,153,025.33 | ||
德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兴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民勤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彭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梓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陇县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5,286,217.28 | ||
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陇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司 | |||||
承德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赤城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5,201,973.86 | ||
慈利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大姚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丹江口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道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道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独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衡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临湘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茂名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沐川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桑植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上饶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石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司 | |||||
桃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通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瓮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冈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黄龙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新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秀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印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永丰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长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方正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9,013,207.04 | ||
广德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叶集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依兰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正安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宣城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丹江口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公司 | |||||
武宣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开阳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陵水阳光凯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8,617,710.53 | ||
石门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勉县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8,012,300.63 | ||
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 9,045,177.01 | 9,045,177.01 | |||
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47,411,896.05 | 347,411,896.05 | |||
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4,359,797.57 | 134,359,797.57 | |||
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6,139,539.79 | 126,139,539.79 | |||
四川凯迪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83,100,708.65 | 83,100,708.65 | |||
平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5,710.50 | 10,005,710.50 | |||
望江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26,177.78 | 60,026,177.78 | |||
金平凯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00,464,485.82 | 100,464,485.82 | |||
沧源凯迪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10,176,335.34 | 10,176,335.34 | |||
沧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定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司 | |||
东源县凯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东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富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桂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黄梅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会理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金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金溪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进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荆州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澜沧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乐山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黎川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灵川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汨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萍乡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938,876.87 | 60,938,876.87 | |
潜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清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瑞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三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石屏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随州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孙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万源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兴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修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盐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于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司 | |||
云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郧西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十堰市郧阳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延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洋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留坝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宁陕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平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山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高台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竹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101,491,756.26 | 2,101,491,756.26 | |
嫩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大姚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紫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通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金寨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霍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徽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0.00 | |
天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竹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从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来凤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37,157.64 | 10,037,157.64 | ||
永顺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谷城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宿州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凯迪生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嘉兴凯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洪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6,230,000.00 | 46,230,000.00 | ||
松桃凯迪绿色能 | 72,090,000.00 | 72,090,000.00 |
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合计 | 11,389,606,702.42 | 124,979,525.36 | 200,000.00 | 11,514,386,227.78 | 775,599,017.6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嘉兴东润恒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小计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 55,404,158.93 | 55,404,158.93 | |||||||||
小计 | 55,404,158.93 | 55,404,158.93 | |||||||||
合计 | 955,404,158.93 | 955,404,158.93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193,834.44 | 921,141,956.27 | 420,930,641.55 | 401,767,552.94 |
其他业务 | 3,138,004.80 | 4,146,312.64 | ||
合计 | 19,331,839.24 | 921,141,956.27 | 425,076,954.19 | 401,767,552.94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47,073.43 | |
合计 | -5,847,073.43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7,767.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5,219,411.8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2,470,324.6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288,628.3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556,501.1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656,531.12 | |
合计 | 67,143,370.9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7,832,413.44 |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可经常性享受的税收优惠,故将此部分政府补助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73% | -1.22 | -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16% | -1.24 | -1.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4、其他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