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 职 报 告
西部创业独立董事 赵恩慧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投资者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2018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议和 1次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和客观态度,对年度内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年3月20日,就“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聘请
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更换独立董事事项”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2日,就“补选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2018年4月25日,就“截止2018年3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31日,就“截止2018年6月30 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29日,就“截止2018年9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2018年11月7日,就“柏青同志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全文披露,详情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18年3月22日、4月13日、4月26日、8月1日、10月30日、11月8日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我于2018年3月13日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罗立邦先生、吴春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8年3月29日,我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薄其明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于2018年3月9日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体现了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2018年,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和自己获悉的信息相印证,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2018年,我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参加了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与宁夏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上市公司最新实务讲座”,对公司涉及行业的特点、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度修订和诉讼风险等相关领域加强了关注。同时,运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增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其它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我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尽责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履行我应尽的职责。在此,我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我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