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中介机构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就有关情况进行的介绍说明、以及向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讯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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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方宇 朱维军 朱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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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君 黄晓娟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