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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18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经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501.31万元,利润总额1,848.10万元,净利润838.3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8.3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公司在总结2018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9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5,290万元,利润总额4,026万元,净利润3,03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8.34万元,201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82.60万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99.2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近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6 年至 2018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定。

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持续研发投入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角度,为了保障2019年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裕性,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将主

要用于保持流动资金充裕性以保持公司持续、稳健的运营和发展。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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