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五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永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文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05,576,867.15 | 179,553,382.17 | 1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49,917.81 | 5,756,173.49 | 1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3,025.94 | 1,390,831.95 | 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3,876,273.41 | 5,341,858.38 | 4,278.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3 | 0.0047 | 12.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3 | 0.0047 | 12.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3% | 0.20% | 0.0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278,842,574.23 | 6,332,746,085.12 | -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87,867,426.41 | 2,883,271,914.62 | 0.1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88,261.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9,178.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60,548.27 | |
合计 | 5,136,891.8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2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57% | 402,648,598 | 0 | 质押 | 321,400,000 |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8% | 134,497,418 | 0 | 质押 | 116,680,000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3% | 28,755,660 | 0 | ||
陈五奎 | 境内自然人 | 2.19% | 27,086,400 | 20,314,8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32% | 3,899,000 | 0 | ||
全大兴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020,000 | 0 | ||
索晖 | 境内自然人 | 0.16% | 2,000,000 | 0 | ||
徐谨 | 境内自然人 | 0.14% | 1,711,400 | 0 | ||
韩瑜 | 境内自然人 | 0.14% | 1,700,000 | 0 | ||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4% | 1,7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02,648,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2,648,598 | |||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34,497,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497,418 |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28,755,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55,660 | |||
陈五奎 | 6,77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71,6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8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9,000 | |||
全大兴 | 2,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0,000 |
索晖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徐谨 | 1,71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1,400 |
韩瑜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陈五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指标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期初数 | 变动差异 | 差异产生的原因 |
预收款项 | 49,579,631.42 | 16,348,887.41 | 203.26% | 主要系预收客户订金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1,320,388.19 | 49,233,746.86 | -56.70% | 主要系预提税款已缴纳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8,288,989.94 | 34,436,346.45 | 185.42% | 主要系股东公司短期融入资金增加所致 |
税金及附加 | 2,466,343.54 | 1,771,719.40 | 39.21% | 主要系纳税增长所致 |
销售费用 | 6,888,270.71 | 9,937,911.39 | -30.69% | 主要系加强总部管理和控制费用所致 |
研发费用 | 2,873,519.94 | 5,041,636.60 | -43.00% | 主要系一季度费用化研发支出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 347,227,397.06 | 215,139,657.92 | 61.40% | 主要系客户预付款及应收回款均有所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113,351,123.65 | 209,797,799.54 | -45.97% | 主要系消化利用库存,以银行票据结算应付款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876,273.41 | 5,341,858.38 | 4278.18% | 主要变动原因详见上述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及流出的变动说明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 29,131,818.29 | 186,544,138.16 | -84.38% | 主要系公司减少投资支出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894,012.44 | 236,477,124.11 | -192.99% | 主要系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陈五奎、李粉莉、林晓峰 | 股份限售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2008年02月05日 |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正在履行 |
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避免同业竞争 | 2008年02月0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3月0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董事长:陈五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