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准则发生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变更原因及日期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
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