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赵伟建
韩 静
2019年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