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余刚董事局主席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矿业”)向中国银行来宾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一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广西矿业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广西矿业另一个股东以其8%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该笔借款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担保议案中授信银行的议案》;
2019年1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珀斯/悉尼分行申请11,500万美元的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同意本次贷款的授信额度由中国建设银行珀斯/悉尼分行提供变更为由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提供。同意公司为佩利雅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11,500万美元的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
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戚思胤、杨宁宁、张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