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04月 1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年 4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利华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19年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