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
2018年4月12日 | 《关于审核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草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18年4月23日 |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及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8年8月23日 | 《关于增加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18年10月20日 |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从聘任以来, 上会未提供过非审计业务服务,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聘用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以会议形式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且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上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手册》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审阅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上会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年我们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任海峙、关湘亭、戈耀红
2019年4月26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任海峙: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关湘亭: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戈耀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