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简称:海航创新/海创B股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潘熙健 | 因公务 | 无 |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描述的事项为: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公司负责人李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欢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781,749.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79,949,306.26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1,731,055.7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7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海航创新、九龙山、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海航旅游 | 指 |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海航旅业(香港)、海航旅游(香港) | 指 | 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原名海航旅游(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
海航资产 | 指 | 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大新华 | 指 |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
海航实业国际投资、香港海航 | 指 | 海航实业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平湖九龙山 | 指 | 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
九龙山国旅 | 指 | 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Ocean Garden | 指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Resort Property | 指 | 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发公司 | 指 |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 | 指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洋花园 | 指 | 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 |
景区 | 指 |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
景运公司、海南景运 | 指 | 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称浙江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九龙山管委会 | 指 | 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港龙旅游 | 指 | 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公司及子公司 |
游艇俱乐部 | 指 | 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 |
嘉兴景运 | 指 | 嘉兴九龙山海创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游艇湾贸易 | 指 |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 |
海南海创 | 指 | 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航创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NA INNOVA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NA INNOVATIO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忠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彭见兴 | 闻娅 |
联系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贵宾楼A区办公区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贵宾楼A区办公区 |
电话 | 0898-88338308 | 0898-88338308 |
传真 | 0898-88287304 | 0898-88287304 |
电子信箱 | jx_peng@hnair.com | ya-wen@hnair.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228号三亚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二层办公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2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贵宾楼A区办公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2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hnainnovation.com、http://www.ninedragon.com.cn |
电子信箱 | jx_peng@hnair.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贵宾楼A区办公区、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航创新 | 600555 | 茉织华、九龙山、*ST九龙、九龙山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创B股 | 900955 | 茉织华B、九龙山B、*ST九龙B、九龙山B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荆晟昀、王凯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营业收入 | 13,101,178.70 | 30,829,863.14 | -57.50 | 36,098,73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781,749.50 | 56,677,057.43 | 不适用 | -192,644,63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1,134,938.49 | -244,257,247.34 | 不适用 | -239,649,345.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68,411.92 | -122,011,427.06 | 不适用 | -160,459,257.34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6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82,878,010.58 | 1,617,090,540.96 | -14.48 | 1,550,021,384.28 |
总资产 | 2,382,828,995.09 | 3,320,757,329.28 | -28.24 | 3,613,784,529.9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4 | 不适用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04 | 不适用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9 | 不适用 | -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9 | 3.58 | 不适用 | -11.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4 | -15.42 | 不适用 | -14.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69,113.23 | 704,056.86 | 2,748,087.47 | 8,279,921.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34,213.08 | 13,467,429.31 | -30,871,301.68 | -188,012,09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4,093,230.88 | -20,224,846.28 | 58,411,364.24 | -215,228,22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2,449.95 | -138,065,204.24 | -28,614,522.96 | 67,383,765.2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8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4,477,456.94 | 353,047,078.86 | 48,372,666.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32,370.11 | 2,088,724.39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33,321,850.92 | -1,869,093.5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069,075.48 | 9,865,343.60 | 7,749,179.8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137,787.52 | -6,656,764.89 | 8,466,050.8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073.98 | 19,738.27 | 8,348.07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107,964.54 | -15,722,444.62 | ||
合计 | 29,353,188.99 | 300,934,304.77 | 47,004,707.24 |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华龙证券 | 62,012,083.20 | 0 | -62,012,083.2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港龙旅游 | 94,570,000.00 | 0 | -94,570,000.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0,000.00 | 0 | -3,000,000.00 |
-信托保障基金 | ||||
合计 | 159,582,083.20 | 0 | -159,582,083.20 |
十二、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及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公司在景区内利用酒店、各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提供旅游产品与服务等相关旅游饮食服务业务。
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公司以现有景区资源为基础,通过合作或自建的形式进行项目运作,协同文娱、体育、培训服务等多行业伙伴开展诸如电视节目录制、自行车赛事、高尔夫培训等多项活动。此外,公司持续加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建设,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持续增长。
2.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我国国民经济预计将保持中高速增长。首先,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我国近些年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为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长期推动力。旅游产业已经成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成为增长最快的居民消费领域之一。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及旗下优质景区资源,把握杭州湾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努力将海航创新打造成为旅游产业内的优质上市公司。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出售公司持有的华龙证券的股票
公司原持有华龙证券股份1,824万股,报告期内,公司分批对外转让,流入资金6,201万元,产生投资收益4,198万元。
(二) 出售公司持有的海南海创的股权
报告期内,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乾首直(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乾首直用货币资金人民币6,030万元对海南海创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海南海创的持股比例由100%降为33%,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产生处置投资收益9,448万元。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位优势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位于浙江省平湖市内,地处杭嘉湖平原东北部,南临杭州湾,处于沪杭两大城市的中间,人口密集且消费能力高。交通便利,距离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地两小时行车范围内,非常适合周末短期度假游。
同时,九龙山度假景区所处的嘉兴港区位于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地理位置,随着“杭州湾大湾区”的发展与建设,九龙山的旅游及投资价值将进一步被发掘。
2.资源优势
九龙山旅游度假区依山傍海而建,集湖光、山色、峡谷、森林、岛屿、海浪等景色于一体。依靠稀缺资源、优美环境以及便捷的交通,通过大师级的设计,移步换景,把欧洲文化的符号和精髓结合在一起,建成包含旅游度假、体育运动、商务、娱乐等多功能的度假区。除此以外,九龙山度假区还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随着长三角地区旅游行业的发展,以及平湖接轨上海和杭州湾大湾区建设的开展,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周边地块的价值也大幅上升,极具投资与开发利用价值。
3.政策优势
海航创新的注册地海南,在2018年迎来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2018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为海南描绘了一幅未来发展的绚丽蓝图,并且为实现这一雄伟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线路图。海南的新四大战略定位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国家对海南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恰与公司资源、注册地区位优势相吻合,为公司运营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宏观环境和困难压力交织并存的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在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明确公司战略转型思路,有序推进历史问题清理,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创造健康发展环境,为2019年生产经营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明确转型思路,拓展发展空间
1、与政府签署度假区开发新协议
为加快推进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尽早建成国际一流的休闲运动旅游度假区,2018年5月,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作协议》,新协议对度假区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重新明确开发建设目标和定位,为度假区后续开发建设、运营发展奠定新基础。
2、全面提升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九龙山开发建设,公司克服开发建设困难,有序推进景区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智慧旅游、临时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路灯、停车场改造、交通游步道等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合景区资源,助力战略转型
1、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合作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文旅项目招商上取得多项突破。公司先后与外部合作伙伴就自行车、赛车项目后续开发运营建立合作关系,向景区引入健康、休闲运动等运营项目,为景区带来运营活力。
2、积极拓展多样化文体活动
报告期内,景区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先后开展了“九龙山高尔夫会员月度尊享活动”、“2018中国·九龙山首届千人徒步大会”、“2018最燃户外文化节-醉美江南机车文化节”、“九龙山皮划艇亲子活动”、“嘉兴港区山海文化艺术节之九龙山首届七夕帐蓬节”、“九龙山璀璨灯光、惊奇马戏”等多种特色活动。同时还举办了“九龙山快鱼杯马球赛”、“自行车公园儿童平衡车比赛”、“托尼洛兰博基尼地产杯青少年西部马术总决赛”等多项赛事,使景区人气不断提升,极大地提高了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
3、推进闲置资产优化处置
公司通过梳理存量资产,剥离闲置资产,实现闲置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华龙证券股权处置,转让港龙旅游49%股权。
4、夯实景区安全生产运营
2018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景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开展一系列安全检查与教育活动,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先后制定并下发多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与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景区各运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定期召开景区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全面落实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景区安全运营。
(三)开展诉讼清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8年,公司继续大力开展诉讼清理相关工作,通过不懈努力,诉讼清理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2018年度,公司整体在向前发展。虽然股东遗留问题仍需时间解决,但公司发展思路已然清晰,战略定位已然确立。2019年,公司管理层将紧抓机遇,戮力同心,实现公司跨越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2,382,828,995.09元人民币,负债为1,000,622,701.67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82,878,010.58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1.99%。实现营业收入为13,101,178.70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91,886,569.97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1,781,749.50元人民币。
(一)主营业务分析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3,101,178.70 | 30,829,863.14 | -57.50 |
营业成本 | 12,167,025.69 | 29,977,373.35 | -59.41 |
销售费用 | 184,625.23 | 2,361,924.14 | -92.18 |
管理费用 | 88,183,687.89 | 119,489,430.54 | -26.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6,116,344.50 | 86,836,001.56 | -3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68,411.92 | -122,011,427.0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354,782.47 | 552,725,728.88 | -54.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894,964.83 | -322,174,392.99 | 不适用 |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旅游地产业 | 4,952,495.38 | 4,790,146.97 | 3.28 | 84.48 | 84.24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租金收入 | 8,148,683.32 | 7,376,878.72 | 9.47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 | 13,101,178.70 | 12,167,025.69 | 7.13 | -135.32 | -146.38 | 增加4.3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旅游地产业 | 房产建造成本 | 4,790,146.97 | 39.37 | 755,077.62 | 3.35 | 36.02 | 本年房产建造成本投入及结转减少 |
租金收入 | 餐饮及旅游服务成本 | 7,376,878.72 | 60.63 | 21,804,702.48 | 本年餐饮、旅游服务成本投入减少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86.6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50.8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8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增减比(%) |
销售费用 | 184,625.23 | 2,361,924.14 | -92.18 |
管理费用 | 88,183,687.89 | 119,489,430.54 | -26.2 |
财务费用 | 56,116,344.50 | 86,836,001.56 | -35.38 |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增减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68,411.92 | -122,011,427.0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354,782.47 | 552,725,728.88 | -54.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894,964.83 | -322,174,392.99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华龙证券股权处置
公司原持有华龙证券股份1,824万股,报告期内,公司分批对外转让,流入资金6,201万元,产生投资收益4,198万元。
2、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乾首直(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乾首直用货币资金人民币6,030万元对海南海创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海南海创的持股比例由100%降为33%,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产生处置投资收益9,448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7,831,339.03 | 10.40 | 749,843,866.00 | 23 | -67 | 归还借款 |
存货 | 379,902,143.08 | 15.94 | 379,696,517.39 | 11 | 0.05 | 库存商品及开发成本稍有增加 |
持有待售资产 | 133,816,218.58 | 5.62 | 133,816,218.58 | 4 | 0 | 高尔夫地块签订回收协议,计入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1,328,095.49 | 18.10 | 271,373,312.00 | 8 | 59 | 将一年内到期的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款按账面值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无形资产 | 355,647,634.73 | 14.93 | 338,473,741.51 | 10 | 5 | 土地成本增加 |
应付账款 | 62,404,405.23 | 2.62 | 75,791,950.26 | 2 | -18 | 本年支付部分工程款及应付款 |
预收款项 | 40,821,303.90 | 1.71 | 40,856,376.90 | 1 | -0.09 | 本年无新增预收销售款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500,000.00 | 10.47 | 571,733,333.33 | 17 | -56 | 归还到期借款;同时将逾期借款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470,000,000.00 | 14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如下资产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1)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有的平湖国用(2007)字第21-325号等13宗土地使用权、九龙山赛车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3,500,000.00元出资额)、房地产开发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24,000,000.00元出资额)、九龙山赛马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300,000.00元出资额)、房亿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房尔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半岛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
(2)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名下圣马可公寓及商业街397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及游艇湾别墅15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3)要求管委会协助扣留本集团应收管委会土地回收款。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运营与开发,已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开发了配套设施与大众休闲旅游项目,目前公司正在进行业务转型,旅游地产收入有所下滑。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 备注 |
海航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 TRADING | 100 | |
上海九龙山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 | |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 旅游开发 | 100 | |
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 | |
九龙山马会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 | 服务 | 50 | |
平湖九龙山赛车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 | 90 | |
平湖九龙山赛马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 | |
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 | 100 | |
平湖九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 | |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 | |
平湖九龙山围垦工程有限公司 | 围垦开发 | 92.86 | 持股比例同比增加85.72% |
平湖九龙山房亿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 | |
平湖九龙山房尔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 | |
平湖九龙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 | |
平湖九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管理 | 90 | |
上海龙佑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业务 | 40 | |
上海盛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 | |
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100 | |
平湖九龙山乐满地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 | 水上运动 | 25 | |
平湖九龙山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40 | |
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承包、安装 | 9.01 | |
平湖九龙山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 装饰材料批发 | 50 | |
嘉兴奥津佳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 | 特种纺织品制造 | 10 | |
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33 | 持股比例同比减少67% |
嘉兴九龙山海创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景区运营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持有华龙证券股份1,824万股,报告期内,公司分批对外转让,流入资金6,201万元,产生投资收益4,198万元。
公司子公司开发公司与上海贝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斌投资”)于2018年6月29日签署了《关于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开发公司将所持港龙旅游剩余49%股权转让给贝斌投资。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16,857万元,其中包括股权转让款9,457万元,拆迁款7,4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贝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港龙旅游100%股权,公司将不再持有港龙旅游股权。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8,691.52万元人民币,总资产183,449.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0,736.8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994.9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14.8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平湖国用(2004)字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2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3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4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08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2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3号、平湖国用(2007)第21-314号、平湖国用(2009)第10402号、平湖国用(2009)第07291号、平湖国用(2010)第08674号、平湖国用(2010)第08658号地块普通商住房的开发经营,度假区内的园林绿化,生态旅游开发、度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
嘉兴景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4,999.1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59.3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01.1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12.2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服务;会务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洗浴服务;摄影服务;体育场馆及设施的运营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赛事活动策划;体育活动组织及培训服务;户外运动及拓展训练服务;游艇、邮轮、房车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旅游市场高速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
根据国家旅游数据中心的统计,2018年,国内旅游人数55.3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初步测算,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9.94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4%。旅游直接就业2826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91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9%。
2.文旅融合取得新进展,助力产业投资
2018年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开局之年,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不断优化。国家、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多部门联合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假日旅游消费成新民俗,旅游过程中的文化参与性大幅增长,红色旅游实现较快发展。旅游就业存量和固定资产投
资仍然保持增长趋势,与文化和旅游融合相关的投资并购不断涌现。在“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过程中,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商业技术将更多城乡居民休闲资源转化成群众喜爱的文化和旅游产品。
3. 全域旅游成为社会发展共识,跨产业合作将持续升温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发展全域旅游,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加强综合管理、实施系统营销,有利于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目前,各种“旅游+”还仅在初级阶段,未来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跨界融合的趋势还将长期持续。
4.旅游消费升级,“高端定制游”市场初显规模“高端定制”的旅游与传统旅游相比,拥有独特的优势:把握每一位游客的偏好并以此为根据制定旅游计划,用户并不需要按照规定的线路旅行,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景点参观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让游客把时间花在喜欢的景点、项目上。目前参与较多的高端项目主要包括私人飞机、游艇、马术、赛车、高尔夫等。
5.海南旅游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海南旅游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提出,2017-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将海南打造成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至2025年,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至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此外,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新热点,鼓励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提升高端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在这些政策文件的指引下,海南旅游产业将步入加速发展新车道。
(二)公司发展战略√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业务范围局限于九龙山单个旅游度假区,自然资源相对单一,虽然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开发了配套设施与大众休闲旅游项目,但公司依然存在主营业务薄弱、主营收入较少的实际问题。为了应对未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2019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强化资源整合,延伸产业链条”主题,以优化资产结构为重点,逐步提高旅游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深度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景区文化品位。在此基础上,提升景区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市场份额,拓展旅游产业链与新的业绩增长点,坚定不移地把上市公司做强做大做好。
1.推进资源整合,提升生产经营效益
公司将与其他合作方就运营资源整合及提升进行谈判,通过运营管理权回收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搭建运营管理平台,将景区内各运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平台化“大整合、大运营、大创新”,从整体上提升经营效益。
2.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文旅项目引进
2019年,公司将根据发展目标和景区产业规划,加快文旅项目引进和建设,强化“吃、住、行、游、购、娱”核心产业,提高产业关联性,横向拉长产业链条,纵向深度开发旅游产品,将产业要素有效集中协同发展。
3.创新旅游产品,提升景区文化品位
根据不同旅游消费者的需要,及时调整建设项目,不断开发新的旅游产品。针对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文化品位及渴望回归自然的要求,充分发挥景区自身优势,把景区建设成为在周边地区具有强大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及大股东聚焦主业战略调整的形势下,公司将力求加快摆脱历史困境,持续改善生产经营效益,提升上市公司平台价值。
1.持续推进资源整合,盘活景区存量资产
实现平台化“大整合、大运营”,提升经营效益。同时,以运营成熟土地项目开发为引领,进一步清理景区资产,深入开展土地招商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景区闲置资产盘活。
2.加大景区项目招商力度,实现产业再升级提升拓展,丰富相关高附加值产业内容,引入文娱、健康养生、教育等相关产业,把景区开发成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大旅游综合产业中心。推动景区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景区产业再升级、品牌再升华、空间再优化。
3. 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级4A景区2019年,公司将切实加大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智能化建设,加大景区宣传力度,提升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根据新区域开发合作协议以及4A景区创建计划,完成九龙山度假区各阶段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建设游客服务中心,二是继续推进基础配套设施改造,三是新建符合4A和未来5A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的景区新景点。
4.全力推动遗留问题解决,夯实企业发展基础2019年,公司将继续开展诉讼清理的相关工作,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此外,不断加强法人治理,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及合规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水平,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以上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关系及诉讼风险由于股东间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在公司重大经营事项上可能会存在观点不一致的情形;此外,受制于二股东的缠诉困扰,公司部分资产遭法院查封,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鉴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多宗诉讼案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人民币138,296,219.08元。不排除诉讼结果会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因相关案件尚在审理中,具体影响尚无法确定。
2.外部环境和政策风险旅游业的发展与外部宏观经济走势、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关系密切,具有较强的环境相关性和敏感性,这些可能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另外,政府相关政策调整,尤其是与景区开发建设息息相关的土地、城乡规划政策调控,对公司发展亦会产生重大影响。
3.市场风险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促使大量资本涌入该领域,新的景区、景点不断涌现,游客消费观念转变升级,商业模式日新月异,旅游市场的风云变幻可能会对公司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
4.业务拓展转型风险公司当前存在主营业务薄弱、主营收入较少的实际问题。在推动景区主营业务转型及布局景区网络、开拓新业务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政府政策、消费者需求、项目建设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业务进展无法满足预期的情形,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114,668,411.92元;账面价值人民币489,170,113元的房屋记于存货科目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为由查封而无法销售。
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经济、政策、市场的行业研究,提升应对不利市场因素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力促股东问题的尽早解决,积极拓展经营业务,防范可能产生的业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五)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公司按照章程执行相关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的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情
况、资金需求、发展阶段等制定分红建议和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6)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7)当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小于0.10元人民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2、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股本规模、股本结构等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要状况、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果年度实现盈利而董事会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 | 0 | 0 | 0 | -191,781,749.50 | 0 |
2017年 | 0 | 0 | 0 | 0 | 56,677,057.43 | 0 |
2016年 | 0 | 0 | 0 | 0 | -192,644,638.52 | 0 |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海航资产、上海大新华、香港海航、海航集团以及海航工会 |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龙山将成为海航集团旗下旅游休闲度假区开发与经营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承诺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原则上不再开展新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开发与经营业务,未来若发现与此类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将优先让予九龙山进行开发或经营。2、如上述承诺与承诺人之前所作的其他承诺不一致或有冲突,应以上述承诺为准,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或纠纷由承诺人承担,以确保不损害九龙山全体股东的利益。3、承诺人保证九龙山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承诺人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始终诚信履行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海航资产、上海大新华、香港海航及其控股股东 |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九龙山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九龙山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3)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未来与九龙山发生必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九龙山《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九龙山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九龙山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 始终诚信履行 | 否 | 是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对该意见予以理解和认可。鉴于上述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增加公司的净现金注入,继续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1、加快九龙山度假区内各项目的销售进度,争取实现更多的资金回笼;2、通过招商引资方式,以丰富相关高附加值产业内容为指引,引入文娱、健康养生、教育等相关产业,积极拓展利润空间;3、与当地政府及大股东方进一步沟通,争取九龙山景区的开发建设获得更好的支持;4、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相关诉讼案件的清理,推动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1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并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立即完成涉案地块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及相关义务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155816元【(2016)浙0482民初字第480号】。2、原告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向平湖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80号之二】,准许原告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诉。3、开发公司收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80号之三】,裁定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刊登在2016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刊登在2018年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平湖市佳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刊登在2018年3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平湖法院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归还其工程款本金人民币5,006,803元以及相关违约金、利息人民币1,766,577.86元,共计人民币6,773,380.86元【案号:(2017)浙0482民初2274号】。2、开发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广田支付逾期竣工损失30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3、开发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7)浙0482民初2274号】。判令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深圳广田工程款5006803元及逾期利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深圳广田逾期办理结算的利息损失98764元。4、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17)浙0482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5、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浙04民终737号】,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欠款本金5006803元及利息损失500000元,合计5506803元,一审案件受理费由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9000元,其他部分由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1、《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刊登在2017年6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刊登在2017年8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刊登在2017年12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8),刊登在2018年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已调解结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刊登在2018年5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高尔夫俱乐部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土地补助3698万元(20万元×184.90亩)。因高尔夫俱乐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即日冻结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7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16)浙0482民初字第841号)】。2、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841号之二】。因与本案相关联的另一案件尚未审结,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决定中止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3、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841号之三】,裁定准许原告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撤诉。4、开发公司近日收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841号之四】,裁定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刊登在2016年3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8),刊登在2016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刊登在2018年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刊登在2018年3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游艇湾置业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土地补助3733万元【(2016)浙0482民初字第441号】,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开发公司的银行存款3755万元或查封、扣押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2、游艇俱乐部请求作为共同诉讼原告参与(2016)浙0482民初字第441号案件的一审诉讼活动,并与游艇湾置业共同请求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开发公司支付土地补助2787.80万元(20万元×139.39亩)和3733万元(20万元×186.65亩),并要求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280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3、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41号之三】,裁定本案中止诉讼。4、开发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41号之四】,准许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撤诉。5、开发公司收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82民初441号之五】,裁定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刊登在2016年2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2),刊登在2016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2),刊登在2016年5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关于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诉案件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刊登在2018年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关于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涉诉案件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刊登在2018年3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阳光海岸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诉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判开发公司向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助32604000元;请求判令开发公司向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助8826447.33元;请求判令开发公司向原告平湖九龙山阳光海岸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助23777552.67元【(2018)浙0482民初17号】。2、开发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482民初17号之一】、【(2018)浙0482民初17号之二】,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同时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海航创新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等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刊登在2018年1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等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刊登在2018年3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及上海绅遥投资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开发公司向原告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助1200万元;请求判令开发公司向原告上海绅遥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补助3698万元。【(2018)浙0482民初18号】2、开发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82民初18-1号】、【(2018)浙0482民初18-2号】,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同时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上海绅遥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刊登在2018年1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上海绅遥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4),刊登在2018年6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开发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高院驳回开发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前期于2016年3月8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子公司起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勤夫、九龙山游艇倶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案号:(2016)沪01民初59号】。2、开发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再审申请书》,请求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沪民终128号民事判决,支持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 | 1、《关于子公司起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刊登在2017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子公司起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刊登在2018年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游艇俱乐部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投资补偿款278824144.7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82083431.60元,合计360907576.39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开发公司银行存款361000000元或查封、扣押与之等值的财产【(2016)浙04民初49号】。2、四方协议案件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6)沪01民初59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审理。3、开发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民初49号之三】、【(2016)浙04民初49号之四】,裁定准许原告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撤诉,同时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2),刊登在2016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6),刊登在2016年7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刊登在2018年3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游艇湾置业起诉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其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前投入的游艇会所及配套设施投资款9971.5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1473.805万元和逾期付款之后的资金占用费(即财务成本)2289.071万元,合计13734.426万元【(2016)浙04民初44号】。因游艇湾置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冻结了开发公司名下平湖国用(2007)字第21-325号等25个土地使用权、平湖九龙山赛车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1350万元出资额)、平湖九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即12400万元出资额)并要求九龙山管委会协助扣留13800万元土地出让款。2、四方协议案件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6)沪01民初59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审理。3、开发公司于2018年3月8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民初44号之三】,裁定解除对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49%股权和平湖市乍浦镇游艇公寓1幢350室釆取的财产保全措施。4、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浙04民初44号】,判决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补偿款29715500元;驳回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5、开发公司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游艇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开发公司收到游艇湾公司向浙江高院递交的上诉状,游艇湾公司请求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4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由开发公司向游艇湾公司支付补偿款11445.355万元、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2289.071万元。 | 1、《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刊登在2016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5),刊登在2016年7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刊登在2018年3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刊登在2018年5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7),刊登在2018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上海鹏挚投资事务所(普通合伙)立即归还不当得利款项人民币423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损失。【案号:(2018)沪0101民初7186号】 | 1、《关于公司起诉上海鹏挚投资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刊登在2018年3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阳光海岸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土地补助合计6520.80万元人民币【(2018)浙0482民初1031号】。同时向平湖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法冻结开发公司的银行存款6555万元或查封、扣押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2、开发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82民初1031-1号】、【(2018)浙0482民初1031-2号】,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同时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平湖九龙山阳光海岸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等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刊登在2018年3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阳光海岸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等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刊登在2018年6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2017年9月25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就(2010)沪一中执1385号执行回转裁定达成和解,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和解协议》:截至2017年8月17日,本次执行回转总金额为人民币36,335,444.3元,海航创新承担前述总金额的90%,即人民币32,701,899.87元。2、2017年9月29日,公司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支付了第一期执行回转款,即人民币500万元。3、公司已根据《和解协议》按期向甲方支付了第二、三期执行回转款。目前,执行回转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合计人民币33,321,850.92元。 | 1、《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刊登在2017年9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2),刊登在2017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清南路证券营业部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刊登在2018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平湖九龙山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补偿款264012883.53元人民币,同时平湖九龙山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向嘉兴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开发公司价值265,400,000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并提供了担保。【(2018)浙04民初33号】2、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嘉兴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民初33号】,裁定准许原告撤诉。3、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嘉兴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民初33号之一】,裁定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平湖九龙山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刊登在2018年4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刊登在2018年5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平湖九龙山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解除财产保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刊登在2018年5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判令支付补偿款149,527,524.58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对开发公司价值150,400,000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并提供了担保。【(2018)浙04民初32号】2、公司于2018年5月4日获悉,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嘉兴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民初32号】,裁定准许原告撤诉。3、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嘉兴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浙04民初32号之一】,裁定解除对开发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 1、《关于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8),刊登在2018年4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刊登在2018年5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一案解除财产保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刊登在2018年5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高尔夫俱乐部起诉开发公司,因开发公司25个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已处于查封状态,查封期限为三年,即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支付截止至2013年2月28日投入的投资补偿款共计317904380.87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开发公司银行存款318000000元或查封、扣押与之等值的财产【(2016)浙04民初50号】。2、开发公司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浙04民初50号之二】,四方协议案件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16)沪01民初59号】。因本案的审理须以该案对《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备忘录》的效力判定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裁定本案中止审理。3、开发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6)浙04民初50号】,判决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补偿款71440000元;驳回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开发公司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 | 1、《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3),刊登在2016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倶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7),刊登在2016年7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刊登在2018年5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关于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刊登在2018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浙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高尔夫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同时,开发公司收到高尔夫公司向浙江高院提交的上诉状,高尔夫公司请求撤销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4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开发公司向高尔夫公司支付补偿款317904380.87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2902361.44元。 | |
1、姜金燕、陈宇健、胡晓娟、郑菁、张丽燕、徐巍松、黄晓华因劳动争议纠纷起诉开发公 司和海洋花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公司和海洋花园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和 2016 年度未发年终 奖(7 人累计共 643599.55 元)。2、开发公司7月19日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海洋花园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胡晓娟经济补偿金19506元,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郑菁赔偿金110000元,海洋花园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张丽燕经济补偿金20648元,海洋花园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徐巍松经济补偿金20702元,海洋花园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黄晓华经济补偿金42867元。【(2018)浙04民终870号、(2018)浙04民终873号、(2018)浙04民终874号、(2018)浙04民终875号、(2018)浙04民终937号】 | 1、《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1),刊登 在 2017 年 4 月 15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70),刊登在2018年7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1、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支付物业管理费17,337,085.74元及逾期利息。【(2018)浙0482民初803号】2、开发公司已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及《租金收益计算方法》。请求判决确认《九龙山游艇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如不能确认《九龙山游艇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乍浦镇九龙山庄园面积为28759.04平方米的九层员工宿舍楼和民工临时用房8幢的租金收益;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3、开发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482民初803号】,判令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11427446.4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案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 1、《关于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刊登在2018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关于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刊登在2018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关于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3),刊登在2018年10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于2010年5月27日对公司三家股东--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 自2009年1月起减持“九龙山”股票时的情况予以调查并出具了《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1001号)。【详见2010年5月29日公司(临:2010-15号)公告】
2011年12月29日,上述三家股东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临:2011-33号)公告】
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收到海航置业的《起诉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之二)》及《代收诉讼费收据》复印件。海航置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状告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追讨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并将公司董事李勤夫、杨志凌、顾北亭、沈焜、李梦强、王世渝、郭辉等7位董事列为连带被告,短线交易收益合计折合为223,037,757.4元人民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2年10月26日正式立案受理。【详见2012年11月6日公司(临:2012-43号)公告】
2013年4月27日,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84,436,801.34元人民币;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40美元;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2,717,559.75美元。【详见2013年5月3日公司(临:2013-29号)公告】
针对2013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航置业起诉公司3股东及7董事追缴短线交易收益案做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公司股东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2013年5月28日公司(临:2013-32号)公告及2013年6月14日公司(临:2013-39号)公告】
201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的议案》,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按照上海一中院的民事判决内容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议案之后7日内支付完毕,如民事二审程序中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上诉成功,则公司将已收回的短线交易收益加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给上述三公司。【详见2013年6月28日公司(临:2013-41号)公告】
2013年12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因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故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六(商)初字第S31号民事判决,发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详见2013年12月14日公司(临:2013-80号)公告】
2014年8月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3)沪一中民六(商)重字第S1号】,就涉及短线交易收益案作出判决。【详见2014年8月19日公司(临:2014-052号)公告】
2014年9月18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2014年8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该报公告送达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重审一审判决,送达公告中指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详见2014年9月19日公司(临:2014-059号)公告】
2014年10月11日,公司接股东海航置业通知,其于当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 International Ltd.、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三份《民事上诉状》,重二审法院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详见2014年10月14日公司(临:2014-063号)公告】
2015年5月22日,公司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通知,其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请求中止审理申请书》,请求中止审理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详见2015年5月23日公司(临2015-024号)公告】
2015年5月28日,公司接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通知,其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2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S9-1号】,裁定中止关于追讨短线交易收益案的诉讼。【详见2015年5月30日公司(临2015-028号)公告】
2016年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再次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Resort PropertyInternational Ltd.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立即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要求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人民币84,436,801.34元、Resort PropertyInternational Ltd. 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19,157,936.40美元、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向公司归还短线交易收益2,717,559.75美元。【详见2016年2月18日公司(临2016-035号)公告】
2019年3月26日,公司于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5)沪高民五(商)终字第S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六(商)重字第S1号民事判决,判令九龙山国旅、Resort Property、Ocean Garden向公司分别归还短线交易收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临2019-026号)公告】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2月9日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并且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不高于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但该议案未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6)、《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77)刊登在2014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86)、《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分别刊登在2014年12月23日、2015年2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2)、《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刊登在2018年1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刊登在2018年1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0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1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形成承载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保障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用工制度合法合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关爱员工的身心健康;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致力于与各方利益相关者协同发展。努力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和谐,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提升企业的非商业贡献,以积极的姿态回馈社会,为推动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环境信息情况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6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503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0 | 180,065,443 | 13.81 | 0 | 质押 | 178,236,1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 0 | 116,928,000 | 8.97 | 0 | 质押 | 116,928,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0 | 109,209,525 | 8.38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0 | 93,355,175 | 7.16 | 0 | 质押 | 93,355,175 | 境外法人 | |
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 0 | 20,000,000 | 1.53 | 0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游国权 | 696,320 | 7,137,600 | 0.5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汤春保 | 6,622,212 | 6,622,212 | 0.5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张静 | 4,851,639 | 6,348,700 | 0.4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谢文贤 | -4,639,026 | 5,501,300 | 0.4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刘妙娥 | 0 | 5,238,900 | 0.40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80,065,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65,443 | |||||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 116,92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28,000 |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109,209,52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09,209,525 | |||||
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93,355,17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93,355,175 | |||||
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游国权 | 7,13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7,600 | |||||
汤春保 | 6,622,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6,622,212 | |||||
张静 | 6,34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8,700 | |||||
谢文贤 | 5,50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1,300 | |||||
刘妙娥 | 5,23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8,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第二、第四位流通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三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三、第五位流通股股东均为李勤夫先生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第六至第十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维军 |
成立日期 | 2002年03月2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酒店项目开发、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18%股权,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明宇 |
成立日期 | 2010年10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赈灾救助;救贫济困;慈善救助;公益援助;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控股的其他上市公司包括: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WTInternationalLimited、香港国际建设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海航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福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参股 的上市公司包括: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瑞港国际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友生命科学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忠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1 | 2018年11月20日 | 2019年8月9日 | 5.87 | 否 | ||||
宁志群 | 董事 | 男 | 41 | 2018年12月26日 | 2019年8月9日 | 39.12 | 否 | ||||
余欢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31 | 2018年12月26日 | 2019年8月9日 | 5.48 | 否 | ||||
尚多旭 | 董事 | 男 | 33 | 2018年12月26日 | 2019年8月9日 | - | 是 | ||||
潘熙健 | 董事 | 男 | 39 | 2017年9月28日 | 2019年8月9日 | - | 是 | ||||
傅劲德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2015年12月23日 | 2019年8月9日 | 8.00 | 否 | ||||
徐麟祥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5年12月23日 | 2019年8月9日 | 8.00 | 否 | ||||
沈银珍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16年8月10日 | 2019年8月9日 | 8.00 | 否 | ||||
秦波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6年8月10日 | 2019年8月9日 | 8.00 | 否 | ||||
周莉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16年8月10日 | 2019年8月9日 | 8.00 | 否 | ||||
舒伟东 | 监事长 | 男 | 54 | 2018年11月21日 | 2019年8月9日 | 36.67 | 否 | ||||
冯俊 | 监事 | 男 | 39 | 2018年3月9日 | 2019年4月25日 | - | 是 | ||||
魏亭 | 职工监事 | 男 | 36 | 2016年2月1日 | 2019年8月9日 | 35.79 | 否 | ||||
王佳 | 职工监事 | 男 | 36 | 2014年6月23日 | 2019年8月9日 | 30.00 | 否 | ||||
彭博 | 职工监事 | 男 | 26 | 2019年1月14日 | 2019年8月9日 | 18.32 | 否 | ||||
陈吉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19年1月22日 | / | 1.84 | 否 | ||||
黄光明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15年5月5日 | / | 26.77 | 否 | ||||
彭见兴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4 | 2018年12月25日 | / | 37.01 | 否 | ||||
郭亚军 | 原董事长 | 男 | 63 | 2013年12月23日 | 2018年12月26日 | 46.37 | 否 | ||||
张鹏 | 原董事、首席执行官 | 男 | 46 | 2016年12月20日 | 2019年3月21日 | - | 是 | ||||
杨英明 | 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男 | 57 | 2016年1月26日 | 2018年10月29日 | 24.03 | 否 | ||||
祝捷 | 原董事 | 男 | 38 | 2018年3月9日 | 2018年12月26日 | - | 是 |
鲍汝林 | 原董事 | 男 | 70 | 2018年3月9日 | 2018年11月15日 | 39.94 | 否 | ||||
李铁 | 原董事 | 男 | 43 | 2015年6月24日 | 2018年3月9日 | - | 是 | ||||
李强 | 原董事 | 男 | 45 | 2016年1月26日 | 2018年3月9日 | - | 是 | ||||
史禹铭 | 原监事长 | 男 | 37 | 2014年6月27日 | 2018年1月26日 | - | 是 | ||||
权栋 | 原监事 | 男 | 40 | 2016年1月26日 | 2018年3月9日 | - | 是 | ||||
苏钰婷 | 原职工监事 | 女 | 31 | 2016年3月30日 | 2019年1月11日 | 8.96 | 否 | ||||
孙爱林 | 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2013年9月27日 | 2018年11月12日 | 24.11 | 否 | ||||
夏建丰 | 原董事会秘书 | 男 | 42 | 2018年11月12日 | 2018年12月25日 | 11.2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431.5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忠 | 李忠,男,1968年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总裁兼财务总监,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新华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航工程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宁志群 | 宁志群,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0年7月加入海航集团,历任金鹿航空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
余欢 | 余欢,男,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尚多旭 | 尚多旭,男,198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海南海岛一卡通汇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
潘熙健 | 潘熙健,男,1980年8月出生,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SEATTLE、香港理工大学,获取学士、MBA、金融学硕士学位。2003年8月加入海航,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金鹿公务财务总监、海航旅游总部证券业务部总经理、易建科技董事会秘书、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投资银行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投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
傅劲德 | 傅劲德,男,1948年12月出生,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财务副总监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年底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徐麟祥 | 徐麟祥,男,1952年1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工程师;曾任徐汇区规划局分管规划副局长、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年底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沈银珍 | 沈银珍,女,1958年1月出生,美国杜鲁大学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曾任上海缝纫机三厂财务科科员,上海市审计局综合 |
业务处副主任科员,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稽核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分行审计专员;2013年2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秦波 | 秦波,男,1971年10月出生,经济师、律师。曾长期任职于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2007年8月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0年5月至今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周莉 | 周莉,女,1976年11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2006年4月-200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东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舒伟东 | 舒伟东,男,1965年7月出生,本科毕业于空军第六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6月加入海航,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董事长,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航通航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 |
冯俊 | 冯俊,男,1980年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7月加入海航,历任航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与法律事务室法务员、金融板块法务经理、合规部管理监控室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中心经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中心经理、副总经理;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
魏亭 | 魏亭,男,中共党员,1983年1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大新华华东物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人资行政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
王佳 | 王佳,男,中共预备党员,1983年8月出生,2010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海航物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预算成本管理室经理、预算分析主管等职。2014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职工监事。 |
彭博 | 彭博,男,1993年1月24日出生,2015年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
陈吉强 | 陈吉强,男,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海航酒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海南兴隆康乐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海航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黄光明 | 男,1980年12月出生,2003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金融学学士。历任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彭见兴 | 彭见兴,男,中共党员,1985年3月出生,200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海航集团证券业务部资本运作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主管,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证券业务部总经理、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郭亚军 | 郭亚军,男,1956年11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获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商学院硕士学位。1982年至1993年在民航安徽省局工作,历任运输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1993年2月加入海航,历任海南航空合作发展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海航集团执行副总裁、海南旅游集团董事长、海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香港快运航空公司总裁、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航集团华东总部总经理、金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长等职务;曾任公司董事长。 |
张鹏 | 张鹏,男,1973年8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学院。1994年7月加入海航,历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维修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大新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副总裁、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总裁、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航空公务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祝捷 | 祝捷,男,1981年4月出生,香港科技大学EMBA。2011年10月加入海航,历任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创新官、创新总裁,海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旅游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海航旅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航旅业集团有限公司创新总裁、董事,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海航通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创投总裁。曾任公司董事。 |
鲍汝林 | 鲍汝林,男,1949年10月出生,2008年加入海航,历任海南航空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航集团管理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任公司董事。 |
杨英明 | 杨英明,男,1962年3月出生,上海人,1983年7月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计划财务专业,2001年毕业于LA TROBE UNIVERSITY AUSTRALIA,获MBA学位;曾任民航华东管理局科员,上海华南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经理,江苏联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助、董秘,上海未来宽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副总经理,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李铁 | 李铁,男,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002年加入海航集团,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市场销售部总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中国民用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航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董事。 |
李强 | 李强,男,1974年4月出生,安徽芜湖人,1996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扬子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董事。 |
史禹铭 | 史禹铭,男,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7月加入海航集团;2009年-2014年,任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历任海航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裁、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公司监事。 |
权栋 | 权栋,男,1979年5月出生,陕西延安人,国家企业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国家公共关系师。2001年毕业于西北大学,管理科学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7月-2003年9月担任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2003年9月-2005年6月担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舱与地面服务部西安分部综合业务室经理,2005年6月-2007年12月担任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2007年12月-2010年12月担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客舱服务部总经理,2010年12月-2011年6月担任金鹿公务机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12月-2014年1月担任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中心经理、副总经理,2014年2月-2016年6月历任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曾任公司监事。 |
苏钰婷 | 苏钰婷,女,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海航集团计划财务部财务考核培训助理、财务发展中心财务规划管理、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金融投资部投资经理。曾任公司职工监事。 |
孙爱林 | 孙爱林,男,1970年生,分别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国EUROMED MANAGEMENT,获法学士、法律和金融与组织管理双硕士、法学博士。具备律师和(金融学)副研究员资格,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做博士后,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夏建丰 | 夏建丰,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尚多旭 | 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年12月20日 | |
冯俊 |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合规法务部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15日 | |
李铁 |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 2018年11月15日 | |
李强 | 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史禹铭 | 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年4月25日 | |
孙爱林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14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按照公司《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规定具体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规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431.50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31.50万元(税前)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忠 | 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李忠 | 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管理需要 |
宁志群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宁志群 | 常务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变动需要 |
陈吉强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管理需要 |
余欢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余欢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管理需要 |
尚多旭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舒伟东 | 监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冯俊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决议 |
彭博 | 职工监事 | 选举 | 职工大会选举 |
彭见兴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管理需要 |
孙爱林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工作变动需要 |
郭亚军 | 董事长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张鹏 | 执行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需要 |
张鹏 | 首席执行官 | 解聘 | 工作变动需要 |
杨英明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需要 |
杨英明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解聘 | 工作变动需要 |
鲍汝林 | 董事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祝捷 | 董事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李铁 | 董事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李强 | 董事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刘淼 | 监事长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权栋 | 监事 | 离任 | 股东大会决议 |
苏钰婷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需要 |
夏建丰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管理需要 |
夏建丰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工作变动需要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2 |
销售人员 | 3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44 |
合计 | 12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22 |
本科 | 56 |
大专 | 20 |
中专及高中 | 13 |
中专以下 | 10 |
合计 | 121 |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考核,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018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18年业绩进行了考评,对公司年度薪酬和职务津贴的发放进行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考核、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需要等相关要素,建立了各层级的培训计划,采取外训与内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旨在通过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综合能力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治理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各项法人治理制度,从建设基本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入手,持之以恒地推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总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
(2)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调研人员的来电、来访,力争确保公司投资者信息获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法人治理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和完善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公司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明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主要状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018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5次临时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选举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成发生如下变化: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暨李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鲍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暨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杨英明于2018年10月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鲍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志群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郭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尚多旭先生为公司董事暨祝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余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李忠、宁志群、余欢、尚多旭、潘熙健、张鹏;独立董事为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16次会议。
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有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公司董事拥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确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控制、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履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尽可能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有监事5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组成、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组成发生如下变化: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史禹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监事暨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为舒伟东、冯俊、魏亭、王佳、苏钰婷。
公司监事会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4)关于高级管理层:报告期内,公司高管人员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级管理层共有1名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报告期内,公司高管层在董事会领导下,遵循诚信原则,审
慎、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5)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4次,临时公告披露110次,对公司“三会”决议以及重大事项等及时进行了公告。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等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向股东及其他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和披露手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在法定应披露的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在重大信息披露前,应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将继续结合监管要求和实践经验,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1月27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3月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3月10日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4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4月17日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6月2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6月30日 |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1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11月16日 |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2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18年12月27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月26日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多瑙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39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33人,B股股东人数6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8,805,09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345,263,993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03,541,1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1024%,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4874%,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6150%。公司董事长郭亚军先生、董事、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英明先生、独立董事徐麟祥先生、监事王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爱林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范一宏女士、蔡思雨女士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未通过《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6,103,165 | 54.0768 | 22,001,385 | 45.5793 | 166,000 | 0.3439 |
B股 | 976,300 | 0.8860 | 109,209,625 | 99.1140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27,079,465 | 17.0895 | 131,211,010 | 82.8057 | 166,000 | 0.1048 |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史禹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24,312,608 | 93.9318 | 951,385 | 0.2756 | 20,000,000 | 5.7926 |
B股 | 94,331,475 | 46.3452 | 100 | 0.0000 | 109,209,525 | 53.6548 |
普通股合计: | 418,644,083 | 76.2828 | 951,485 | 0.1734 | 129,209,525 | 23.5438 |
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9日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莱茵厅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28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24人,B股股东人数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5,161,368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300,954,893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4,206,47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3154%,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0882%,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2272%。公司董事长郭亚军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英明先生、监事长刘淼先生、监事王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爱林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汪金婷女士、蔡思雨女士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暨李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0,158,456 | 99.7354 | 796,437 | 0.2646 | 0 | 0.0000 |
B股 | 94,081,475 | 99.8673 | 125,000 | 0.1327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4,239,931 | 99.7668 | 921,437 | 0.2332 | 0 | 0.0000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鲍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暨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0,154,756 | 99.7341 | 800,137 | 0.2659 | 0 | 0.0000 |
B股 | 93,355,175 | 99.0963 | 851,300 | 0.9037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3,509,931 | 99.5821 | 1,651,437 | 0.4179 | 0 | 0.0000 |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监事暨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0,158,456 | 99.7354 | 796,437 | 0.2646 | 0 | 0.0000 |
B股 | 94,081,475 | 99.8673 | 125,000 | 0.1327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4,239,931 | 99.7668 | 921,437 | 0.2332 | 0 | 0.0000 |
三、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16日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莱茵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25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20人,B股股东人数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2,738,784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8,526,909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4,211,87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295%,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9019%,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2276%。公司董事长郭亚军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英明先生、监事长刘淼先生、监事王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爱林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汪金婷女士、范一宏女士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合作协议>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8,427,824 | 99.9668 | 97,385 | 0.0326 | 1,700 | 0.0006 |
B股 | 94,211,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2,639,599 | 99.9747 | 97,485 | 0.0248 | 1,700 | 0.0005 |
四、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9日9: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5楼尼罗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21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18人,B股股东人数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1,723,20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8,247,328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3,475,87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0516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8805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711 %。公司董事长郭亚军先生、董事潘熙健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英明先生、监事长刘淼先生、监事王佳先生、常务副总裁宁志群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爱林先生、副总裁黄光明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汪金婷女士、范一宏女士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听取了相关报告: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额度、对外担保额度及对董事会进行相应授权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6、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议公司2018年度可向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09,300 | 40.6178 | 742,585 | 59.2227 | 2,000 | 0.1595 |
B股 | 120,600 | 99.9171 | 100 | 0.0829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629,900 | 45.8247 | 742,685 | 54.0298 | 2,000 | 0.1455 |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502,743 | 99.7503 | 742,585 | 0.2490 | 2,000 | 0.0007 |
B股 | 93,475,7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0,978,518 | 99.8099 | 742,685 | 0.1896 | 2,000 | 0.0005 |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1月15日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719号上海淳大万丽酒店4楼莱茵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17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13人,B股股东人数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2,134,40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8,023,528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4,110,87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0832%,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8633%,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2199 %。公司执行董事长张鹏先生、监事王佳先生、总裁李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李珍慧先生、洪小龙先生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鲍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053,743 | 99.6746 | 955,085 | 0.3205 | 14,700 | 0.0049 |
B股 | 93,990,175 | 99.8717 | 100 | 0.0001 | 120,600 | 0.1282 |
普通股合计: | 391,043,918 | 99.7219 | 955,185 | 0.2436 | 135,300 | 0.0345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053,743 | 99.6746 | 955,085 | 0.3205 | 14,700 | 0.0049 |
B股 | 93,990,175 | 99.8717 | 100 | 0.0001 | 120,600 | 0.1282 |
普通股合计: | 391,043,918 | 99.7219 | 955,185 | 0.2436 | 135,300 | 0.0345 |
六、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12月26日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80号4楼413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共20人,其中A股股东人数17人,B股股东人数3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2,557,405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298,697,130股,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93,860,27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156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9150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2006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先生、监事魏亭先生、董事会秘书彭见兴先生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李珍慧先生、胡昊天先生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宁志群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郭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尚多旭先生为公司董事暨祝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余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97,250,743 | 99.5157 | 1,446,237 | 0.4842 | 150 | 0.0001 |
B股 | 93,860,175 | 99.9999 | 100 | 0.0001 | 0 | 0.0000 |
普通股合计: | 391,110,918 | 99.6315 | 1,446,337 | 0.3684 | 150 | 0.0001 |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忠 | 否 | 3 | 0 | 3 | 0 | 0 | 否 | 1 |
宁志群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余欢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郭亚军 | 否 | 16 | 1 | 8 | 0 | 7 | 是 | 4 |
张鹏 | 否 | 16 | 0 | 16 | 0 | 0 | 否 | 1 |
李铁 | 否 | 3 | 0 | 2 | 0 | 1 | 否 | 0 |
李强 | 否 | 3 | 0 | 3 | 0 | 0 | 否 | 0 |
祝捷 | 否 | 13 | 0 | 13 | 0 | 0 | 否 | 0 |
尚多旭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潘熙健 | 否 | 16 | 0 | 16 | 0 | 0 | 否 | 1 |
杨英明 | 否 | 11 | 1 | 8 | 0 | 2 | 是 | 4 |
鲍汝林 | 否 | 9 | 0 | 9 | 0 | 0 | 否 | 0 |
傅劲德 | 是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徐麟祥 | 是 | 16 | 0 | 16 | 0 | 0 | 否 | 1 |
沈银珍 | 是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秦波 | 是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周莉 | 是 | 16 | 0 | 16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原董事郭亚军先生因休病假、杨英明先生因故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保证了2018年年报的按时披露。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前沟通事宜专门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审计过程中与其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又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附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作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仍将资金存放于关联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该事项涉及金额重大且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相关资金仍未收回。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未能有效执行重大关联交易适当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以避免该违规情况的发生,并且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告的管理层也未能及时对此事项予以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建立了目标、责任、业绩考评体系,明确详尽的责任考核制度,确定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企业发展相匹配的激励考核机制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及相关奖惩制度。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受到股东间诉讼的影响,内部控制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如果在该协议有效期到期或在任何延长期到期前15天内,任何一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向后延续三年。公司于2015年2月9日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授信、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详见公告编号:临 2014-076、临2014-077、临2014-086、临2015-007)。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大股东海航方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获通过(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02、临2018-004、
临2018-010)。但是,一方面公司处于涉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为防止被超额查封,保护账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该笔资金存款利息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可降低财务成本。因此原有管理层综合考虑,未及时支取上述存款。
公司认为2018年度的上述资金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仍存放于关联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海航创新关联方交易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而且没有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完成,导致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全力整改且已经提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我们海航创新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多方面的整改措施,包括调整公司原财务部门负责人,选举财务管理经验更为丰富的新管理层;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制定前期存放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的支取计划并尽快落实解决。考虑公司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账户因诉讼被司法冻结,待上述账户解除冻结后,公司将尽快完成资金支取。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9年度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由于存在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75号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航创新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创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述,海航创新于2018年度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逾期借款事项”);于同日,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其中包括因该逾期借款事项相关的诉讼而于2019年2月1日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02,857,270.85元(附注十)。此外,由于逾期借款事项导致于2018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日另一银行根据相关合同有权要求海航创新一联营企业立即偿还一笔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银行借款并要求海航创新作为借款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1)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
五、其他信息
海航创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海航创新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航创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海航创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航创新、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海航创新的财务报告过程。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8)(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附注四(26)(预计负债)与财务报表附注八(a)(或有事项)。 自2015年以来海航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多宗诉讼案件。这些未决诉讼案件是否存在重大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是否需要对其进行预计负债的计提以及金额能否可靠计量,需要管理层在取得律师专业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以及估计。于2018年12月31日,管理层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人民币134,858,095.74元,其中2018年度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14,485,775.00元。 由于未决诉讼涉案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预计负债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以及估计,我们将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对管理层针对海航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的评估进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与海航创新法务部门进行访谈,获取未决诉讼清单,并查阅各项诉讼的诉状及海航创新公告,阅读海航创新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信息及其他公开可查询的信息等资料,核对未决诉讼清单的完整性。 ·查阅公司内部会议纪要中对各项诉讼的讨论情况,并关注其中未决诉讼的最新状况。 ·了解各项未决诉讼本年度的更新情况,包括原告撤诉和重新起诉、公司进行反诉或上诉、诉讼判决等。 ·就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的背景及资质进行询问和调查,评估律师的专业素质及胜任能力和客观性。 ·针对各宗以海航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与外部律师进行访谈,就案件情况进展及律师的专业意见取得书面询证函。 ·分析律师就本年度未决诉讼形成的专业意见、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并结合我们获取的其他证据,以评价管理层对未决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所作出的判断及估计是否合理。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管理层对未决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可以被我们所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航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航创新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海航创新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 荆晟昀(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26日 王凯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重述后,附注二(37)) | 2017年1月1日(重述后,附注二(37))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四(1) | 247,831,339.03 | 749,843,866.00 | 466,090,508.9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四(4) | 633,090.08 | 5,485,609.09 | 1,820,571.79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33,090.08 | 5,485,609.09 | 1,820,571.79 | |
预付款项 | 四(5) | 1,201,923.00 | 1,734,440.96 | 9,720,515.9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四(6) | 164,693,310.04 | 173,527,199.63 | 244,905,379.93 |
其中:应收利息 | 9,021,369.87 | 2,810,337.8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四(7) | 379,902,143.08 | 379,696,517.39 | 1,027,124,489.89 |
持有待售资产 | 四(8) | 133,816,218.58 | 133,816,218.58 | 18,296,424.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四(9) | 431,328,095.49 | 271,373,312.00 | 39,373,312.00 |
其他流动资产 | 四(10) | 9,889,899.54 | 7,902,668.03 | 10,357,696.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369,296,018.84 | 1,723,379,831.68 | 1,817,688,899.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四(12) | 13,977,117.10 | 173,559,200.30 | 164,665,278.3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四(11) | - | - | 3,771,369.87 |
长期股权投资 | 四(14) | 41,966,154.13 | 30,135,524.89 | 32,873,348.41 |
投资性房地产 | 四(15) | 290,678,858.10 | 298,055,736.82 | 312,527,662.32 |
固定资产 | 四(16) | 50,152,940.53 | 54,951,514.22 | 53,141,196.86 |
在建工程 | 四(17) | 213,594,896.56 | 430,677,447.82 | 456,661,728.0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四(20) | 355,647,634.73 | 338,473,741.51 | 467,913,030.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四(24) | 47,515,375.10 | 271,524,332.04 | 304,542,016.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13,532,976.25 | 1,597,377,497.60 | 1,796,095,630.80 | |
资产总计 | 2,382,828,995.09 | 3,320,757,329.28 | 3,613,784,529.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73,55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四(30) | 62,404,405.23 | 75,791,950.26 | 234,675,889.09 |
预收款项 | 四(31) | 40,821,303.90 | 40,856,376.90 | 66,776,491.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四(32) | 7,458,787.48 | 7,475,274.60 | 7,964,973.91 |
应交税费 | 四(33) | 86,165,955.27 | 101,356,435.41 | 77,390,217.48 |
其他应付款 | 四(34) | 389,272,913.99 | 375,029,930.04 | 197,256,472.10 |
其中:应付利息 | 7,994,041.67 | 2,472,536.26 | 36,217,459.18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四(36) | 249,500,000.00 | 571,733,333.33 | 30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四(37) | 26,703,116.72 | 27,416,785.76 | 28,130,454.80 |
流动负债合计 | 862,326,482.59 | 1,199,660,086.30 | 985,744,499.2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四(38) | - | 470,000,000.00 | 1,041,733,333.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四(42) | 138,296,219.08 | 20,372,320.74 | 20,372,320.74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四(25) | - | 14,201,277.97 | 10,553,508.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296,219.08 | 504,573,598.71 | 1,072,659,162.44 | |
负债合计 | 1,000,622,701.67 | 1,704,233,685.01 | 2,058,403,661.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四(45) | 1,303,500,000.00 | 1,303,500,000.00 | 1,303,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四(47) | 403,569,855.24 | 403,569,855.24 | 403,886,217.5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四(49) | 4,838,978.45 | 47,269,759.33 | 36,561,297.8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四(51) | 142,700,232.65 | 142,700,232.65 | 142,700,232.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四(52) | -471,731,055.76 | -279,949,306.26 | -336,626,363.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82,878,010.58 | 1,617,090,540.96 | 1,550,021,384.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六(1)(b) | -671,717.16 | -566,896.69 | 5,359,483.9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82,206,293.42 | 1,616,523,644.27 | 1,555,380,868.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82,828,995.09 | 3,320,757,329.28 | 3,613,784,529.91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重述后,附注二(37)) | 2017年1月1日(重述后,附注二(37))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十六(1) | 205,977,486.98 | 247,816,283.12 | 292,626,420.4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十六(2) | - | - |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 | - | 4,388,8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六(3) | 1,741,256,837.19 | 1,832,623,144.00 | 1,738,231,211.7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4,758.24 | 714,758.24 | 706,832.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47,949,082.41 | 2,081,154,185.36 | 2,035,953,26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十六(4) | 3,977,117.10 | 68,989,200.30 | 60,095,278.3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六(5) | 716,956,736.23 | 700,606,383.18 | 780,606,407.16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十六(6) | 391,853.27 | 534,480.11 | 719,938.7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784,623.58 | 1,428,486.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1,325,706.60 | 771,914,687.17 | 842,850,110.83 | |
资产总计 | 2,669,274,789.01 | 2,853,068,872.53 | 2,878,803,375.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12,000.00 | |
应交税费 | 5,484,697.69 | 5,485,506.04 | 5,502,254.39 | |
其他应付款 | 十六(7) | 300,312,843.36 | 364,004,815.40 | 349,062,642.94 |
其中:应付利息 | 7,994,041.67 | 614,166.67 | 614,166.6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500,000.00 | 296,733,333.33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5,297,541.05 | 666,223,654.77 | 354,576,897.3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296,733,3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4,201,277.97 | 10,553,508.3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14,201,277.97 | 307,286,841.70 | |
负债合计 | 555,297,541.05 | 680,424,932.74 | 661,863,739.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03,500,000.00 | 1,303,500,000.00 | 1,303,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64,843,463.55 | 664,843,463.55 | 664,843,463.5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42,603,833.91 | 31,660,525.1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2,700,232.65 | 142,700,232.65 | 142,700,232.65 | |
未分配利润 | 2,933,551.76 | 18,996,409.68 | 74,235,414.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13,977,247.96 | 2,172,643,939.79 | 2,216,939,636.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69,274,789.01 | 2,853,068,872.53 | 2,878,803,375.23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3,101,178.70 | 30,829,863.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四(53) | 13,101,178.70 | 30,829,863.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0,660,770.89 | 269,737,279.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四(53) | 12,167,025.69 | 29,977,373.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四(54) | 6,674,000.65 | 7,647,223.47 |
销售费用 | 四(55) | 184,625.23 | 2,361,924.14 |
管理费用 | 四(56) | 88,183,687.89 | 119,489,430.5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四(58) | 56,116,344.50 | 86,836,001.56 |
其中:利息费用 | 62,200,209.96 | 95,756,970.07 | |
利息收入 | 6,284,791.05 | 8,877,118.13 | |
资产减值损失 | 四(60) | 67,335,086.93 | 23,425,326.88 |
加:其他收益 | 四(64) | 5,932,370.11 | 2,088,724.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61) | 120,677,161.66 | 179,531,381.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7,869,370.76 | -2,737,823.52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63) | - | 183,928,217.60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950,060.42 | 126,640,906.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四(65) | 424.36 | 35,989.77 |
减:营业外支出 | 四(66) | 115,138,211.88 | 40,014,605.5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6,087,847.94 | 86,662,290.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四(67) | -14,201,277.97 | 31,549,278.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886,569.97 | 55,113,012.1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1,886,569.97 | 55,113,012.1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781,749.50 | 56,677,057.43 | |
2.少数股东损益 | 六(1)(b) | -104,820.47 | -1,564,045.3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四(49) | -42,430,780.88 | 10,708,461.5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430,780.88 | 10,708,461.5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430,780.88 | 10,708,461.5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2,603,833.91 | 10,943,308.80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3,053.03 | -234,847.29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4,317,350.85 | 65,821,473.6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4,212,530.38 | 67,385,518.9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820.47 | -1,564,045.3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四(68)(a) | -0.15 | 0.0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四(68)(b) | -0.15 | 0.04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 |
税金及附加 | 2,160.00 | 5,047.93 | |
销售费用 | - | - | |
管理费用 | 22,414,777.13 | 35,777,000.5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5,022,787.96 | 22,943,230.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219,041.67 | 25,179,166.67 | |
利息收入 | 3,203,165.70 | 2,268,219.4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292,756.24 | -6,858,371.47 | |
加:其他收益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六(9) | 32,468,555.44 | 29,950,319.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349,646.95 | -23.9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263,925.89 | -21,916,587.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00 | 33,322,417.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264,135.89 | -55,239,005.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201,277.97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62,857.92 | -55,239,005.2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62,857.92 | -55,239,005.2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603,833.91 | 10,943,308.8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603,833.91 | 10,943,308.8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2,603,833.91 | 10,943,308.80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666,691.83 | -44,295,696.4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14,678.93 | 26,546,401.6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3,325,572.93 | 2,088,724.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a) | 6,284,791.05 | 6,437,455.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25,042.91 | 35,072,582.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303,140.32 | 45,785,125.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156,450.45 | 38,679,901.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808,749.17 | 16,045,167.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b) | 46,325,114.89 | 56,573,815.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593,454.83 | 157,084,009.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70)(a) | -114,668,411.92 | -122,011,427.0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390,406.24 | 15,562,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108,288.40 | 3,28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四(69)(c) | - | 258,567,904.4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09,828,411.9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d) | 273,126,439.37 | 90,01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625,134.01 | 577,253,816.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315,650.53 | 24,528,087.4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净额 | 五(4)(b) | 1,653,110.91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e) | 20,301,590.1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270,351.54 | 24,528,087.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354,782.47 | 552,725,728.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0,4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f) | - | 147,41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67,8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5,500,000.00 | 393,9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124,432.33 | 96,034,392.9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69)(g) | 51,270,532.5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894,964.83 | 489,984,392.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894,964.83 | -322,174,392.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6,067.31 | -206,551.7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四(70)(a) | -252,012,526.97 | 108,333,357.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9,843,866.00 | 391,510,508.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四(70)(d) | 247,831,339.03 | 499,843,866.00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3,165.70 | 2,268,219.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3,165.70 | 2,268,219.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328,611.19 | 19,891,319.8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81,475.00 | 3,140,606.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68.35 | 29,722.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55,055.07 | 54,355,651.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968,109.61 | 77,417,300.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64,943.91 | -75,149,080.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139,533.15 | 15,562,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86,918.53 | 3,285,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96,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199,192.53 | 367,048,766.9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0,425,644.21 | 482,696,266.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8,733.8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5,000,000.00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426,996.44 | 442,599,423.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6,426,996.44 | 442,608,156.8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98,647.77 | 40,088,110.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43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5,43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500,000.00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572,500.00 | 25,179,166.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072,500.00 | 25,179,166.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072,500.00 | -9,749,166.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838,796.14 | -44,810,137.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816,283.12 | 292,626,420.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977,486.98 | 247,816,283.12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569,855.24 | 47,269,759.33 | 142,700,232.65 | -279,949,306.26 | -566,896.69 | 1,616,523,644.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569,855.24 | 47,269,759.33 | 142,700,232.65 | -279,949,306.26 | -566,896.69 | 1,616,523,644.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430,780.88 | -191,781,749.50 | -104,820.47 | -234,317,350.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430,780.88 | -191,781,749.50 | -104,820.47 | -234,317,350.85 | |||||||||
1.净亏损 | -191,781,749.50 | -104,820.47 | -191,886,569.97 | ||||||||||
2.其他综合收益 | -42,430,780.88 | -42,430,780.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569,855.24 | 4,838,978.45 | 142,700,232.65 | -471,731,055.76 | -671,717.16 | 1,382,206,293.42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886,217.50 | 36,561,297.82 | 142,700,232.65 | -336,626,363.69 | 5,359,483.91 | 1,555,380,868.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886,217.50 | 36,561,297.82 | 142,700,232.65 | -336,626,363.69 | 5,359,483.91 | 1,555,380,868.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6,362.26 | 10,708,461.51 | 56,677,057.43 | -5,926,380.60 | 61,142,776.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708,461.51 | 56,677,057.43 | -1,564,045.32 | 65,821,473.62 | |||||||||
1.净利润 | 56,677,057.43 | -1,564,045.32 | 55,113,012.11 | ||||||||||
2.其他综合收益 | 10,708,461.51 | 10,708,461.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16,362.26 | -4,362,335.28 | -4,678,697.54 | ||||||||||
1.与少数股东发生的交易 | -316,362.26 | 316,360.26 | -2.00 | ||||||||||
2.处置子公司 | -4,678,695.54 | -4,678,695.5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403,569,855.24 | 47,269,759.33 | 142,700,232.65 | -279,949,306.26 | -566,896.69 | 1,616,523,644.27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42,603,833.91 | 142,700,232.65 | 18,996,409.68 | 2,172,643,939.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42,603,833.91 | 142,700,232.65 | 18,996,409.68 | 2,172,643,939.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603,833.91 | -16,062,857.92 | -58,666,691.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603,833.91 | -16,062,857.92 | -58,666,691.83 | ||||||||
1.净亏损 | -16,062,857.92 | -16,062,857.92 | |||||||||
2.其他综合收益 | -42,603,833.91 | -42,603,833.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142,700,232.65 | 2,933,551.76 | 2,113,977,247.96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31,660,525.11 | 142,700,232.65 | 74,235,414.89 | 2,216,939,636.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31,660,525.11 | 142,700,232.65 | 74,235,414.89 | 2,216,939,636.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943,308.80 | -55,239,005.21 | -44,295,696.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43,308.80 | -55,239,005.21 | -44,295,696.41 | ||||||||
1.净亏损 | -55,239,005.21 | -55,239,005.21 | |||||||||
2.其他综合收益 | 10,943,308.80 | 10,943,308.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03,500,000.00 | 664,843,463.55 | 42,603,833.91 | 142,700,232.65 | 18,996,409.68 | 2,172,643,939.79 |
法定代表人:李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欢
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1999年1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发起人于1998年5月6日经财政部批准以其于1997年8月31日所拥有的评估后的净资产341,609,500.00元注入本公司以换取本公司 243,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法人股。本公司于1999年1月及2001年3月分别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10,000,000股及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的B股及A股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2008年8月14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869,000,000.00元。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2010年7月2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303,50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设立时原名“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本公司更名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更名为“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更名为“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更名为“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更名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注册地址为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228号三亚湾皇冠假日度假酒店(仅限办公使用),经营范围为“旅游投资(禁止外商投资的除外)及管理;旅游景点综合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游艇销售、展览;受所投资企业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决策,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体育活动组织策划;节能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本年度主要从事景区开发建设及旅游相关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创”),海南海创子公司平湖九龙山游艇湾度假酒店(以下简称“游艇湾度假”)和民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详见附注五(4)、(5)。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3))、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4))、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6) 、(17)、(22))、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附注二(23))、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方式(附注二(32))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详见附注二(36)。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于2018年度本集团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191,886,569.97元,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4,668,411.9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笔已逾期而未偿还的借款计人民币249,500,000.00元。该借款由本公司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托”)借入,已于2018年9月8日到期。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尚未归还该笔款项(以下简称“逾期借款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创新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7,831,339.03元。湖南信托已于2019年1月21日就逾期借款事项向本公司提起诉讼, 本公司存放于关联方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202,857,270.85元于2019年2月1日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应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此外,逾期借款事项触发了以海航创新作为担保方的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宁波光大”)向本集团联营企业游艇湾度假提供的人民币470,000,000.00元借款的交叉违约,导致宁波光大有权立即向游艇湾度假收回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日后的流动资金及业绩状况以及其可用的融资来源,以评估本集团是否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以确保本集团于2018年12月31日后12个月内能够清偿到期的债务并持续运营。本集团已实施多项措施改善财务状况及减轻流动资金压力,包括:
1.本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与湖南信托进行磋商,安排资金偿还湖南信托借款,妥善解决逾期借款事项并解冻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2. 就宁波光大人民币470,000,000.00元借款担保事宜,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虽然宁波光大尚未给予书面豁免函确认不会就逾期借款事项在将来行使其要求游艇湾度假立即偿还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宁波光大亦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行使上述权利。本公司正积极与宁波光大进行磋商,要求宁波光大正式书面确认不会就此逾期借款事项在将来行使其要求游艇湾度假立即偿还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笔借款的借款方游艇湾度假仍陆续按与宁波光大借款协议中的原约定时间表按时还款。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借款方能够继续根据原借款协议中规定的偿还时间表执行,宁波光大不会行使其要求游艇湾度假立即偿还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
3. 本公司管理层正积极安排于2019年度加快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及持有待售资产的回收,包括加强对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花园”)债权款(附注四(9))的催收。管理层目前正积极与海洋花园进行磋商,确认还款时间表;
4. 本公司管理层计划于2019年内处置若干项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存货的股权及资产。管理层预计能够以合理价格处置相关股权及资产并及时回笼现金补充流动资金;
5. 此外,本公司已经获取了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出具的财务支持函。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继续为本集团提供担保支持并根据本集团的需要提供资金支持,以使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报出日十二个月内能够持续经营。
本公司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其涵盖期间自本集团在本财务报表报出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间。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营运资金及融资来源以确保本集团于2018年12月31日后十二个月内能够清偿到期的债务,并在不大规模缩减现有经营规模的情况下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尽管如此,本集团管理层能否落实上述计划及措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能否持续经营将取决于:
1.本集团能否顺利解决逾期借款事项,并解冻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2.本集团能否成功取得宁波光大不会就此逾期借款事项或其他事项在将来行使其要求游艇湾度假立即偿还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的书面确认,以及宁波光大借款的借款方游艇湾度假是否能继续根据原借款协议中规定的偿还时间表执行;
3.本集团能否于2019年度就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及持有待售资产的回款事宜取得进展,及时收回对应款项;
4.本集团能否于2019内以合理价格处置若干项股权及资产并及时回笼现金补充流动资金;及
5.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将会及能够在本集团需要时提供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倘若本集团未能持续经营业务,则须作出调整,将本集团资产之账面价值调整至其可回收金额,就可能产生的财务负债计提拨备,以及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此等调整之影响并未反映在本财务报表中。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6)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海航创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香港”)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7)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8)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9)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1)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a) 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2)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a) 金融资产(i) 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iii) 金融资产减值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
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及应付债券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3)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b)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 | 1 |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 ||
1-2年 | 10 | 1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14) 存货√适用 □不适用(a) 分类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于取得时按成本入账。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成本于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核算。除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外,其余存货(库存商品)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库存商品盘存制度采用实地盘存制。
(1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23))。
(16) 投资性房地产
(a)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本集团现有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44年 | 5% | 2.16%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0% | 2%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23))。
(17) 固定资产
(a) 确认条件√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至10% | 9%至1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至10% | 18%至19% |
马球专用马匹 | 年限平均法 | 3 | 10% | 30% |
家具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23))。
(d) 固定资产的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18)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23))。
(19)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0)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2) 无形资产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适用 □不适用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40-7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23))。
(d)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
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a)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d)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26)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7)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因或有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流动负债。
(28)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29)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0) 收入√适用 □不适用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销售开发产品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b) 提供劳务
对外提供劳务,则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该劳务合同的收入。完工进度系采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如果单项劳务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销售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加以确认,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c) 让渡资产使用权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d) 会员卡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和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马会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会俱乐部”)会员卡收入根据公司50年经营年限在存续期分期确认收入。
(31)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税费返还。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3) 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a)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4)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 (一)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 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5) 分部信息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经营房地产开发及旅游相关业务,所有业务均在中国境内发生。本集团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并未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故本集团未区分不同的经营分部,无需列示分部报告。
(3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税项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b)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的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此外,本集团根据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意图,判断对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c) 房地产开发成本本集团确认开发成本时需要按照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开发进度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当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算成本和预算成本不一致时,其差额将影响相应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
(d) 存货跌价准备如附注二(14)所述,本集团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生活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集团需对存货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实际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则本集团将于相应的会计期间将相关影响在合并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e)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时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
(f)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及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期。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预计净残值及预计使用寿命作出了估计。该估计是根据同类性质、功能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实际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的历史经验作出的,可能由于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产生重大改变。当净残值或预计使用寿命小于先前的估计时,本集团将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
(g)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附注二(23)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及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该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
如果对公允价值评估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的输入值进行重新修订,或对资产和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或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则本集团需对长期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重新估计,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或调整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高于或税前折现率低于原先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h) 预计负债根据附注二(27)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有关未决诉讼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多宗诉讼案件,这些未决诉讼案件是否存在重大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是否需要对其进行预计负债的计提以及金额能否可靠计量,需要管理层在取得律师专业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以及估计。
(i) 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那些规定本集团作为担保人,根据债务工具的原始或修订条款支付特定款项予被担保人,以补偿该被担保人因债务工具的某一特定债务人不能到期偿付债务而产生的损失的合同。财务担保的公允价值初始确认为负债并在担保期内摊销。如被担保人很可能根据这项担保向本集团提出申索,且申索金额预期高于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将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
(3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本集团已按照上述通知编制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17年12月31日 | 2017年1月1日 | ||
本集团将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 应收利息 | -9,021,369.87 | -2,810,337.86 |
其他应收款 | 9,021,369.87 | 2,810,337.86 | |
本集团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 应付利息 | -2,472,536.26 | -36,217,459.18 |
其他应付款 | 2,472,536.26 | 36,217,459.18 |
对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无重大影响。
(b) 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2017年12月31日 | 2017年1月1日 | ||
本公司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 应付利息 | -614,166.67 | -614,166.67 |
其他应付款 | 614,166.67 | 614,166.67 |
对公司利润表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无重大影响。
(c)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 √不适用
(3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三、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7%、16%及6%、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及16.5%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额部分以30%至60%的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 30%至60%超率累进税率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a)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所得税税率为:子公司海航创新香港按16.5%税率计税;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融基金”)按照其合伙人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余子公司所得税按25%税率计税。
增值税 (b)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本集团的旅游酒店饮食服务业收入和租金收入分别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6%, 2018年5月1日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和5%。
(c) 本集团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等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四、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229.93 | 33,200.04 |
银行存款 | 247,806,711.33 | 749,800,268.19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97.77 | 10,397.77 |
合计 | 247,831,339.03 | 749,843,866.0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41,419.67 | 965,141.46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 注:于2018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含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205,541,792.40元(附注七(9)(a))。
于2019年2月1日,本集团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人民币202,857,270.85元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附注七(9)(a)、附注十一)。
于2017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含受限资金(附注四(70)(d))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存人民币250,000,000.00元(附注四(24)(iii))。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33,090.08 | 5,485,609.09 |
合计 | 633,090.08 | 5,485,609.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应收票据(i)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ii)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iii)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iv)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c) 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2,674,868.45 | 7,482,567.56 |
减:坏账准备 | -2,041,778.37 | -1,996,958.47 |
633,090.08 | 5,485,609.09 |
(i)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43,142.00 | 5,415,552.11 |
一到二年 | 391,055.00 | 80,860.00 |
二到三年 | 80,860.00 | 102,877.00 |
三年以上 | 1,959,811.45 | 1,883,278.45 |
2,674,868.45 | 7,482,567.56 |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2017年12月31日:无)。
(ii)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09,204.59 | 86 | 1,676,114.51 | 73 | 633,090.08 | 7,116,903.70 | 95 | 1,631,294.61 | 23 | 5,485,609.09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5,663.86 | 14 | 365,663.86 | 100 | 365,663.86 | 5 | 365,663.86 | 100 | ||
合计 | 2,674,868.45 | / | 2,041,778.37 | / | 633,090.08 | 7,482,567.56 | / | 1,996,958.47 | / | 5,485,609.0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iii)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243,142.00 | 2,431.42 | 1 |
1年以内小计 | 243,142.00 | 2,431.42 | 1 |
1至2年 | 391,055.00 | 39,105.50 | 10 |
2至3年 | 80,860.00 | 40,430.00 | 50 |
3年以上 | 1,594,147.59 | 1,594,147.59 | 1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09,204.59 | 1,676,114.51 | 7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5,415,552.11 | -54,155.52 | 1% |
一到二年 | 80,860.00 | -8,086.00 | 10% |
二到三年 | 102,877.00 | -51,438.50 | 50% |
三年以上 | 1,517,614.59 | -1,517,614.59 | 100% |
7,116,903.70 | -1,631,294.61 | 23%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iv)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8,176.8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63,356.97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v)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vi)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550,569.59 | -1,401,653.79 | 58% |
(vii)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viii)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a)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74,440.96 | 62 | ||
1至2年 | 541,923.00 | 45 | 660,000.00 | 38 |
2至3年 | 660,000.00 | 55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201,923.00 | 100 | 1,734,440.96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201,923.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660,000.00元),主要为预付服务款项,因尚未决算,该款项尚未结清。
(b)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201,923.00 | 100%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9,021,369.87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4,693,310.04 | 164,505,829.76 |
合计 | 164,693,310.04 | 173,527,199.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其他应收款(i)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第三方(注) | 665,831,033.50 | 643,740,247.68 |
应收关联方(附注七(9)(b)) | 71,030,281.58 | 69,193,851.59 |
合计 | 736,861,315.08 | 712,934,099.27 |
注: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含应收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人民币135,940,166.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9,676,148.59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附注九(1)(b))。
(c)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6,686,028.93 | 17,760,574.67 |
一到二年 | 8,188,772.68 | 9,569,117.68 |
二到三年 | 9,280,456.06 | 169,915,182.82 |
三年以上 | 692,706,057.41 | 524,710,593.97 |
736,861,315.08 | 721,955,469.14 |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其他应收账款(2017年12月31日:
无)。
(d)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80,463,737.51 | 79 | 454,199,719.55 | 78 | 126,264,017.96 | 580,463,737.51 | 82 | 454,199,719.55 | 78 | 126,264,017.96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9,985,871.59 | 19 | 101,556,579.51 | 73 | 38,429,292.08 | 116,058,655.78 | 16 | 77,816,843.98 | 67 | 38,241,811.8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411,705.98 | 2 | 16,411,705.98 | 100 | 16,411,705.98 | 2 | 16,411,705.98 | 100 | ||
合计 | 736,861,315.08 | / | 572,168,005.04 | / | 164,693,310.04 | 712,934,099.27 | / | 548,428,269.51 | / | 164,505,829.76 |
(e)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证券”)(i)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应收管委会 | 135,940,166.55 | 9,676,148.59 | 7 | 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 |
应收投资款(ii) | 56,760,722.06 | 56,760,722.06 | 100 | 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 |
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恒证券”)(i) | 46,600,000.00 | 46,6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三毛”)(iii) | 41,162,848.90 | 41,162,848.9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80,463,737.51 | 454,199,719.55 | / | / |
(i)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以前年度存入德恒证券的款项人民币4,660万元、存入
北方证券的款项人民币2亿元、子公司上海九龙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投资”)存入北方证券的款项人民币1亿元,因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ii) 本公司原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公司”)于以前年度存入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款项因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本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后迅捷公司因该事项起诉广发证券,经一审、二审,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并于2010年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终结,从广发证券账户扣划4,699.87万元至迅捷公司账户,但款项并未实际支付给本公司。后广发证券不服判决并上诉,经再审 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广发证券赔偿给本公司的金额应为人民币2,269.97万元,广发证券要求本公司返回差额并支付相应利息。于2017年,本公司与广发证券签订《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广发证券同意本公司分期偿还应执行回转的差额及利息合计人民币33,321,850.92元,本公司已于2017年度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本公司尚未就相关损失向原迅捷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iii) 2007年11月,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兰法刑二经字第00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
本公司存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的股权转让诚意金本息合计人民币41,162,848.90元被扣划至兰州三毛。本公司已于2007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
(f)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26,686,028.93 | 266,860.29 | 1 |
1年以内小计 | 26,686,028.93 | 266,860.29 | 1 |
1至2年 | 8,188,772.68 | 818,877.27 | 10 |
2至3年 | 9,280,456.06 | 4,640,228.03 | 50 |
3年以上 | 95,830,613.92 | 95,830,613.92 | 1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9,985,871.59 | 101,556,579.51 | 7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8,739,204.87 | -87,392.05 | 1% |
一到二年 | 9,569,117.61 | -956,911.76 | 10% |
二到三年 | 41,955,586.27 | -20,977,793.14 | 50% |
三年以上 | 55,794,747.03 | -55,794,747.03 | 100% |
116,058,655.78 | -77,816,843.98 | 67%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g)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4,540,708.4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800,972.92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h)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i)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北方证券 | 欠款 | 300,000,000.00 | 三年以上 | 41 | 300,000,000.00 |
管委会 | 欠款 | 135,940,166.55 | 一到三年和三年以上 | 18 | 9,676,148.59 |
广发证券 | 欠款 | 56,760,722.06 | 三年以上 | 8 | 56,760,722.06 |
德恒证券 | 欠款 | 46,600,000.00 | 三年以上 | 6 | 46,600,000.00 |
兰州三毛 | 欠款 | 41,162,848.90 | 三年以上 | 6 | 41,162,848.90 |
合计 | / | 580,463,737.51 | / | 79 | 454,199,719.55 |
(j)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k)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l)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m) 应收利息(i) 应收利息分类□适用 √不适用
(ii) 重要逾期利息□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n) 应收股利□适用 √不适用
(i)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a) 存货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9,412,337.03 | 19,412,337.03 | 19,246,711.34 | 19,246,711.3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开发成本 | 124,061,976.55 | 124,061,976.55 | 124,021,976.55 | 124,021,976.55 | ||
开发产品 | 236,427,829.50 | 236,427,829.50 | 236,427,829.50 | 236,427,829.50 | ||
合计 | 379,902,143.08 | 379,902,143.08 | 379,696,517.39 | 379,696,517.39 |
开发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夏宫 | 2007年 | 2019年12月 | 123,761,976.55 | - | 123,761,976.55 | 123,721,976.55 | - | 123,721,976.55 |
其他 | 300,000.00 | - | 300,000.00 | 300,000.00 | - | 300,000.00 | ||
124,061,976.55 | - | 124,061,976.55 | 124,021,976.55 | - | 124,021,976.55 |
开发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销售结转成本 | 2018年12月31日 |
游艇湾别墅 | 2011年3月 | 220,020,267.87 | - | - | 220,020,267.87 |
圣马可公寓 | 2011年4月 | 16,407,561.63 | - | - | 16,407,561.63 |
236,427,829.50 | - | - | 236,427,829.50 |
本集团年末开发产品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8,491,254.90元的游艇湾别墅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074,292.47元的圣马可公寓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附注九(1)(b))。
(b)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存货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年末余额 | 本年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
开发产品 | 8,881,785.01 | - | 8,881,785.01 | - |
(c) 存货跌价准备□适用 √不适用
(d)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无形资产—高尔夫地块 | 123,092,952.90 | 预计相关程序将在一年内完成 | ||
在建工程—高尔夫地块 | 10,723,265.68 | 预计相关程序将在一年内完成 | ||
合计 | 133,816,218.58 | /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
持有待售资产— | |
无形资产—高尔夫地块 | 123,092,952.90 |
在建工程—高尔夫地块 | 10,723,265.68 |
133,816,218.58 |
于2017年9月2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开发”)与管委会签订了《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由管委会受平湖市政府委托回收平湖市乍浦外山沪杭公路以南金海洋大道以东及乍浦九龙山北小黄山东七号地块面积合计约128,990.40平方米国有土地(以下简称“高尔夫地块”)使用权,总回收补偿价为人民币312,170,140.00元。
本集团于2017年度将上述高尔夫地块相关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3,092,952.90元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723,265.68元的在建工程重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尔夫地块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本集团亦尚未收到与土地回收相关的任何款项,相关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尚未全部满足。管理层预计相关程序将在一年内完成,故仍将上述高尔夫地块相关的非流动资产组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款(附注四(24)) | 435,505,314.99 | 232,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四(11))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减: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款坏账准备(附注四(24)) | -43,550,531.50 | |
合计 | 431,328,095.49 | 271,373,312.00 |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967,756.42 | 1,980,524.91 |
预缴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 | 5,922,143.12 | 5,922,143.12 |
合计 | 9,889,899.54 | 7,902,668.03 |
(11) 长期应收款
(a) 长期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管委会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
应收利息 | 9,021,369.87 | 9,021,369.8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收管委会(附注四(9))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39,373,312.00 |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质押存款利息 | -9,021,369.87 | -9,021,369.87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长期应收款金额为人民币39,373,312.0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9,373,312.00元)。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中应收管委会人民币39,373,312.00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附注九1(b))。(b)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c)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173,559,200.30 | 173,559,200.3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159,582,083.20 | 159,582,083.20 | ||||
按成本计量的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
合计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173,559,200.30 | 173,559,200.3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a)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处置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 | 2018年12月31日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
——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i) | 62,012,083.20 | - | -62,012,083.20 | - | - | - |
——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旅游”)(ii) | 94,570,000.00 | - | -94,570,000.00 | - | - | - |
——信托保障基金(iii) | 3,000,000.00 | - | -3,000,000.00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159,582,083.20 | - | -159,582,083.20 | - | - |
(i)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华龙证券18,238,848股股份,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2,012,083.20元。
于2018年度,本集团收到华龙证券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492,448.89元,计入投资收益。
于2018年度,本集团将华龙证券全部出售,取得的对价为人民币61,390,406.24元。本集团将股权转让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人民币42,603,833.91元之和扣除账面价值人民币62,012,083.20元后的差额人民币41,982,156.95计入投资收益(附注四(61))。
(ii) 本公司之子公司九龙山开发与浙江海润投资有限公司(后被上海贝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贝斌实业”)吸收合并且继承所有权利义务)于2014年7月签订了《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本集团分步处置港龙旅游100%股权的总价格为人民币193,000,000.00元。本集团已于2010年、2011年及2014年陆续向贝斌实业出售港龙旅游共计51%的股权,港龙旅游期初余额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剩余49%股权。于2018年6月,九龙山开发与贝斌实业签订了《关于平湖九龙山港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本集团按人民币94,570,000.00元的对价转让剩余49%股权,并于2018年8月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iii) 信托保障基金系本公司因向湖南信托借入信托借款而购买的信托保障基金,将其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核算。于2018年度,本公司将信托保障基金全部用作清偿湖南信托借款的利息(附注四(38))。
(b)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奥津佳 | 3,977,117.10 | 3,977,117.10 | 10 | 1,594,469.64 | ||||||
浙江成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建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9 | |||||||
合计 | 13,977,117.10 | 13,977,117.10 | / | 1,594,469.64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股权投资,这些投资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较大,且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不能合理地确定,因此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于2018年度,本集团收到奥津佳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594,469.64元,计入投资收益。
(c)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d)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a)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b)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 √不适用
(c)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平湖九龙山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家居装饰”)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小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二、联营企业 | |||||||||||
平湖九龙山乐满地水上运动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满地”) | 21,939,247.29 | -4,512,133.15 | 17,427,114.14 | ||||||||
平湖九龙山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俱乐部”) | 1,357,393.18 | -7,590.66 | 1,349,802.52 | ||||||||
上海龙佑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佑旅行社”) | 1,838,884.42 | 0.02 | 1,838,884.44 | ||||||||
海南海创 | -13,349,646.97 | 29,700,000.00 | 16,350,353.03 | ||||||||
小计 | 25,135,524.89 | -17,869,370.76 | 29,700,000.00 | 36,966,154.13 | |||||||
合计 | 30,135,524.89 | -17,869,370.76 | 29,700,000.00 | 41,966,154.13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合营企业(a)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联营企业(b) | 36,966,154.13 | 25,135,524.89 |
41,966,154.13 | 30,135,524.89 |
本期增减变动“其他”为丧失子公司控制权转为联营企业(附注五(4))。
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3)。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a)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9,091,769.03 | 13,892,593.01 | 342,984,36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83,922.38 | 11,383,922.38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1,383,922.38 | 11,383,922.3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40,475,691.41 | 13,892,593.01 | 354,368,284.4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3,025,205.13 | 1,903,420.09 | 44,928,625.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68,017.87 | 357,851.86 | 7,825,869.73 |
(1)计提或摊销 | 7,019,026.86 | 357,851.86 | 7,376,878.72 |
(2)固定资产转入(附注四(16)) | 448,991.01 | 448,991.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0,493,223.00 | 2,261,271.95 | 52,754,494.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34,931.37 | 10,934,931.37 | |
(1)计提 | |||
(2)固定资产转入(附注四(16)) | 10,934,931.37 | 10,934,931.3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934,931.37 | 10,934,931.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9,047,537.04 | 11,631,321.06 | 290,678,858.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6,066,563.90 | 11,989,172.92 | 298,055,736.82 |
(b)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为人民币7,376,878.72元(2017年度:人民币7,417,593.25元)。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243,040,474.28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248,680,967.22元)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给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俱乐部”)。根据九龙山开发于2012年9月5日与游艇俱乐部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该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期限为40年,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52年9月30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2018年度租金收入为人民币2,857,142.73元(不含增值税)(2017年:人民币2,857,142.73元)(附注七(7)(a))。
于2018年度,九龙山开发与嘉兴海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旅”)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九龙山百花教堂出租给嘉兴海旅,期限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其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上述投资性房地产2018年度租金收入为人民币500,000.00元。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人民币290,678,858.10元(原价:人民币342,984,362.04元)的投资性房地产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附注九(1)(b))。
(16) 固定资产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0,152,940.53 | 54,951,514.2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0,152,940.53 | 54,951,514.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固定资产(i) 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马球专用马匹 | 家具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897,924.08 | 2,290,427.83 | 17,067,757.49 | 7,187,851.35 | 3,016,256.88 | 32,216,934.38 | 149,677,152.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500.00 | 71,000.30 | 116,500.30 | ||||
(1)购置 | 45,500.00 | 71,000.30 | 116,500.3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83,922.38 | 8,639.00 | 11,392,561.38 | ||||
(1)处置或报废 | 8,639.00 | 8,639.00 |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15)) | 11,383,922.38 | 11,383,922.38 | |||||
4.期末余额 | 76,514,001.70 | 2,335,927.83 | 17,067,757.49 | 7,250,212.65 | 3,016,256.88 | 32,216,934.38 | 138,401,090.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616,749.40 | 1,492,159.26 | 15,628,813.18 | 6,276,382.95 | 2,887,313.54 | 29,133,574.09 | 76,034,992.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56,059.07 | 53,019.04 | 971,389.67 | 216,121.22 | 411,822.09 | 4,908,411.09 | |
(1)计提 | 3,256,059.07 | 53,019.04 | 971,389.67 | 216,121.22 | 411,822.09 | 4,908,411.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8,991.01 | 1,976.10 | 450,967.11 | ||||
(1)处置或报废 | 1,976.10 | 1,976.10 |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15)) | 448,991.01 | 448,991.01 | |||||
4.期末余额 | 23,423,817.46 | 1,545,178.30 | 16,600,202.85 | 6,490,528.07 | 2,887,313.54 | 29,545,396.18 | 80,492,436.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690,645.37 | 18,690,645.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34,931.37 | 10,934,931.37 | |||||
(1)处置或报废 |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15)) | 10,934,931.37 | 10,934,931.37 | |||||
4.期末余额 | 7,755,714.00 | 7,755,714.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334,470.24 | 790,749.53 | 467,554.64 | 759,684.58 | 128,943.34 | 2,671,538.20 | 50,152,940.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590,529.31 | 798,268.57 | 1,438,944.31 | 911,468.40 | 128,943.34 | 3,083,360.29 | 54,951,514.22 |
(ii)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iii)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iv)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c)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赛车场建筑物 | 15,281,779.74 | 尚在办理中 |
员工宿舍 | 21,009,172.92 | 尚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4,908,411.09元(2017年度:人民币5,355,824.81元),其中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零元、3,716,635.47元及1,191,775.62元(2017年:人民币24,710.16元、4,175,517.53 元及1,155,597.12元)。
上述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d) 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3,594,896.56 | 430,677,447.8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13,594,896.56 | 430,677,44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在建工程(i)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西沙湾围堤二期工程 | 130,911,760.69 | 130,911,760.69 | 115,040,868.66 | 115,040,868.66 | ||
赛马场建造工程 | 45,145,081.60 | 45,145,081.60 | 45,145,081.60 | 45,145,081.60 | ||
西班牙会所 | 20,615,199.71 | 20,615,199.71 | 20,615,199.71 | 20,615,199.71 | ||
九龙山区间道路 | 17,606,510.59 | 17,606,510.59 | 14,685,947.71 | 14,685,947.71 | ||
排污工程 | 12,969,710.34 | 12,969,710.34 | ||||
东沙湾围堤一期工程 | 11,222,119.83 | 11,222,119.83 | 11,222,119.83 | 11,222,119.83 | ||
九龙山标志性建筑建造工程 | 7,585,289.05 | 7,585,289.05 | 7,585,289.05 | 7,585,289.05 | ||
电力配套 | 8,370,366.54 | 8,370,366.54 | 8,370,366.54 | 8,370,366.54 | ||
西沙湾船闸 | 6,023,281.43 | 6,023,281.43 | 6,023,281.43 | 6,023,281.43 | ||
度假区大配套工程 | 5,841,036.20 | 5,841,036.20 | 5,841,036.20 | 5,841,036.20 | ||
水上乐园 | 5,453,549.34 | 5,453,549.34 | 5,453,549.34 | 5,453,549.34 | ||
西沙湾启闭式钢桥 | 4,218,521.55 | 4,218,521.55 | 4,218,521.55 | 4,218,521.55 | ||
景区项目 | 3,851,969.82 | 3,851,969.82 | ||||
五星级酒店建造项目 (附注 (五)(4)) | 252,695,686.33 | 252,695,686.33 | ||||
其他项目 | 9,196,130.18 | 7,172,152.57 | 2,023,977.61 | 9,196,130.18 | 7,172,152.57 | 2,023,977.61 |
合计 | 289,010,526.87 | 75,415,630.31 | 213,594,896.56 | 506,093,078.13 | 75,415,630.31 | 430,677,447.82 |
(ii)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五星级酒店建造项目 | 50,000万元 | 252,695,686.33 | -252,695,686.33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东沙湾围堤一期工程 | 12,000万元 | 11,222,119.83 | 11,222,119.83 | 12 | 12%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西沙湾围堤二期工程 | 150,000万元 | 115,040,868.66 | 15,870,892.03 | 130,911,760.69 | 9 | 9%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赛马场建造工程 | 4,000万元 | 45,145,081.60 | 45,145,081.60 | 99 | 99%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西班牙会所 | 5,000万元 | 20,615,199.71 | 20,615,199.71 | 41 | 41%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九龙山区间道路 | 5,000万元 | 14,685,947.71 | 2,920,562.88 | 17,606,510.59 | 35 | 35%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电力配套 | 10,000万元 | 8,370,366.54 | 8,370,366.54 | 13 | 13%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九龙山标志性建建造工程 | 30,000万元 | 7,585,289.05 | 7,585,289.05 | 3 | 3%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度假区大配套工程 | 600万元 | 5,841,036.20 | 5,841,036.20 | 97 | 97%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西沙湾船闸 | 3,000万元 | 6,023,281.43 | 6,023,281.43 | 20 | 20%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水上乐园 | 8,000万元 | 5,453,549.34 | 5,453,549.34 | 7 | 7%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西沙湾启闭式钢桥 | 500万元 | 4,218,521.55 | 4,218,521.55 | 84 | 84%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景区项目 | 5,000万元 | - | 3,851,969.82 | 3,851,969.82 | 8 | 8%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排污工程 | 8,000万元 | - | 12,969,710.34 | 12,969,710.34 | 16 | 16%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其他项目 | 9,196,130.18 | 9,196,130.18 | 13,822.95 | 自筹及银行借款 | ||||||||
合计 | 291,100万元 | 506,093,078.13 | 35,613,135.07 | -252,695,686.33 | 289,010,526.87 | / | / | 13,822.95 | / | /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为本年合并范围减少(附注五(4))。
(iii)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赛马场建造工程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九龙山标志性建筑建造工程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度假区大配套工程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水上乐园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西沙湾启闭式钢桥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东沙湾主题公园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半岛海岸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供热工程 | 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 | |
合计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18年12月31日 | |
赛马场建造工程 | -45,145,081.60 | - | - | -45,145,081.60 |
九龙山标志性建筑建造工程 | -7,585,289.05 | - | - | -7,585,289.05 |
度假区大配套工程 | -5,841,036.20 | - | - | -5,841,036.20 |
水上乐园 | -5,453,549.34 | - | - | -5,453,549.34 |
西沙湾启闭式钢桥 | -4,218,521.55 | - | - | -4,218,521.55 |
东沙湾主题公园 | -2,897,841.57 | - | - | -2,897,841.57 |
半岛海岸 | -2,274,311.00 | - | - | -2,274,311.00 |
供热工程 | -2,000,000.00 | - | - | -2,000,000.00 |
-75,415,630.31 | - | - | -75,415,630.31 |
(c) 工程物资(i) 工程物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a)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b)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2,868,758.04 | 402,868,758.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31,311.61 | 31,231,311.61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31,231,311.61 | 31,231,311.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11,889.84 | 15,211,889.84 | ||
(1)处置 | 15,211,889.84 | 15,211,889.84 | ||
4.期末余额 | 418,888,179.81 | 418,888,179.8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395,016.53 | 64,395,016.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71,761.91 | 4,771,761.91 | ||
(1)计提 | 4,771,761.91 | 4,771,761.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26,233.36 | 5,926,233.36 | ||
(1)处置 | 5,926,233.36 | 5,926,233.36 | ||
4.期末余额 | 63,240,545.08 | 63,240,545.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5,647,634.73 | 355,647,634.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8,473,741.51 | 338,473,741.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a) 2018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4,771,761.91元(2017年度:人民币6,346,335.71
元),计入管理费用(附注四(56))。
(b)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29,994.09元(原价:人民币
3,440,063.88元)的土地使用权由本公司联营公司乐满地无偿使用。
(c)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2,064,318.94元(原价:人民币
217,323,771.06元)的土地使用权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附注九(1)(b))。
(d)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a) 商誉账面原值□适用 √不适用
(b) 商誉减值准备□适用 √不适用
(c)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适用 √不适用
(d)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e)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款项(i) | 435,505,314.99 | 454,224,335.36 |
工程定金(ii) | 47,515,375.10 | 47,515,375.10 |
长期定期存款(iii) | 250,000,000.00 | |
租房押金 | 1,784,621.5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期存款—账列货币资金(附注四(1)) | -25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海洋花园款项(附注四(9)) | -435,505,314.99 | -232,000,000.00 |
合计 | 47,515,375.10 | 271,524,332.04 |
其他说明:
(i) 于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景运”)与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度益山”)和北京中融正元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正元”)签订了《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本公司和海南景运将合计持有的海洋花园95%股权转让给天度益山和中融正元。同日,
海南景运与海洋花园、天度益山和中融正元签订了《还款合同》,根据该合同,本集团将各子
公司原应收海洋花园款项共计人民币454,224,335.36元转作为计息债务,年利率为10%,本
金自该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至少偿还人民币232,0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
222,224,335.36元及累计利息在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期间内偿还。
于2018年度,本集团收到海洋花园还款人民币18,719,020.3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35,505,314.99元。
于2018年度,海南景运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银”)签订《债权收购合同》,约定本集团将应收海洋花园剩余款项(包括本金及应计利息)全部转让给上海睿银,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4,025,816.58元。根据该合同约定,上海睿银应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40,000,000.00元,剩余人民币214,025,816.58元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后因上海睿银未在约定期间内付款,海南景运已委托外部专业律师于2019年3月22日向上海睿银发送律师函,告知解除该合同,终止此次债权转让。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应收海洋花园债权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人民币43,550,531.50元(附注四(9))。
(ii) 工程定金人民币47,515,375.10元(2017年12月31日:47,515,375.10元)为本公司子公司
九龙山开发预付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西沙湾围堤二期工程
的首笔工程定金。
(iii) 于2017年12月31日,长期定期存款人民币250,000,000.00元为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投资
分别为向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借入的人民币147,000,000.00 元
和向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借入的人民币98,000,000.00
元,质押的定期存款人民币150,000,000.00元和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均为两年,
借款利率均为2.1%。于2018年度,上述定期存款及累计应收利息已到期收回。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 √不适用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56,805,111.88 | 14,201,277.97 | ||
合计 | 56,805,111.88 | 14,201,277.97 |
其中:
预计于1年以内转回的金额 | - | - | 56,805,111.88 | 14,201,277.97 |
(c)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适用 √不适用
(d)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71,684,516.88 | 702,922,480.29 |
可抵扣亏损 | 323,395,121.65 | 324,640,923.55 |
合计 | 1,195,079,638.53 | 1,027,563,403.84 |
(e)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 | 2,389,154.79 | ||
2020 | 8,619,945.42 | 16,412,104.08 | |
2021 | 124,096,342.08 | 159,045,213.97 | |
2022 | 104,354,900.21 | 146,794,450.71 | |
2023 | 86,323,933.94 | ||
合计 | 323,395,121.65 | 324,640,923.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预计无法收回,因此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6) 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入/(转出) | 本年转回 | 2018年12月31日 | |
坏账准备 | 550,425,227.98 | 68,199,416.82 | - | -864,329.89 | 617,760,314.91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996,958.47 | 108,176.87 | - | -63,356.97 | 2,041,778.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48,428,269.51 | 24,540,708.45 | - | -800,972.92 | 572,168,005.04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 - | 43,550,531.50 | - | - | 43,550,531.50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 | 10,934,931.37 | - | 10,934,931.37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8,690,645.37 | - | -10,934,931.37 | - | 7,755,714.00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75,415,630.31 | - | - | - | 75,415,630.31 |
644,531,503.66 | 68,199,416.82 | - | -864,329.89 | 711,866,590.59 |
(27) 短期借款
(a) 短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b)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2,404,405.23 | 75,791,950.26 |
合计 | 62,404,405.23 | 75,791,950.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应付票据(i) 应付票据列示□适用 √不适用
(c) 应付账款(i) 应付账款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61,143,221.82 | 70,495,732.53 |
应付货款 | 1,261,183.41 | 5,296,217.73 |
合计 | 62,404,405.23 | 75,791,950.26 |
(ii)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工程款 | 61,315,952.83 | 尚未支付 |
合计 | 61,315,952.83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61,315,952.83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70,727,165.98元),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31) 预收款项
(a) 预收账款项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房销售款 | 40,335,446.20 | 40,335,446.20 |
预收服务费 | 485,857.70 | 520,930.70 |
合计 | 40,821,303.90 | 40,856,376.90 |
(b)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预收房款 | 40,810,563.90 | 由于业主所购房屋尚未交付 |
合计 | 40,810,563.90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人民币40,810,563.9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0,426,280.20元),主要为预收房款,由于业主所购房屋尚未交付,该等款项尚未结转至营业收入。
(c)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32)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475,274.60 | 27,410,819.94 | 29,031,857.06 | 5,854,237.4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25,117.18 | 2,725,117.18 | ||
三、辞退福利 | 4,144,553.00 | 2,540,003.00 | 1,604,55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475,274.60 | 34,280,490.12 | 34,296,977.24 | 7,458,787.48 |
(a) 短期薪酬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73,875.57 | 22,876,577.88 | 24,497,615.00 | 1,452,838.45 |
二、职工福利费 | 610,294.40 | 610,294.40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38,076.10 | 1,738,076.1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74,171.38 | 1,474,171.38 | ||
工伤保险费 | 110,821.44 | 110,821.44 | ||
生育保险费 | 153,083.28 | 153,083.28 | ||
四、住房公积金 | 1,823,752.61 | 1,823,752.6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2,631.51 | 212,631.51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职工奖福基金 | 4,401,399.03 | 4,401,399.03 | ||
九、其他 | 149,487.44 | 149,487.44 | ||
合计 | 7,475,274.60 | 27,410,819.94 | 29,031,857.06 | 5,854,237.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b) 辞退福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18年12月31日 | |
辞退福利 | - | 4,144,553.00 | -2,540,003.00 | 1,604,550.00 |
- | 4,144,553.00 | -2,540,003.00 | 1,604,550.00 |
(c)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50,367.15 | 2,650,367.15 | ||
2、失业保险费 | 74,750.03 | 74,750.0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25,117.18 | 2,725,117.18 |
(33)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8,346.28 | 327,407.9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5,905,630.26 | 60,732,292.20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20,766.15 | 1,733,101.40 |
应交土地增值税 | 33,763,771.21 | 33,763,771.21 |
应交土地使用税 | 2,318,398.56 | 2,898,855.36 |
应交房产税 | 1,110,414.92 | 699,355.54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917,834.38 | 845,021.68 |
其他 | 240,793.51 | 356,630.07 |
合计 | 86,165,955.27 | 101,356,435.41 |
(34) 其他应付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994,041.67 | 2,472,536.2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1,278,872.32 | 372,557,393.78 |
合计 | 389,272,913.99 | 375,029,930.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应付利息(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应付利息(附注四(38)) | 7,994,041.67 | 2,472,536.26 |
合计 | 7,994,041.67 | 2,472,536.2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c) 应付股利(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d) 其他应付款(i)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关联方(附注七(9)(c)) | 140,594,596.06 | 10,089,309.89 |
应付工程款 | 90,369,279.01 | 85,062,185.90 |
应付管委会 | 72,427,122.00 | 72,427,122.00 |
应付贝斌实业 | 52,675,000.00 | 147,410,000.00 |
夏宫购房意向金 | 7,367,106.88 | 10,967,106.88 |
应付广发证券 | - | 15,321,850.92 |
其他 | 17,845,768.37 | 31,279,818.19 |
合计 | 381,278,872.32 | 372,557,393.78 |
(ii)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 | 293,858,432.20 | |
其中:应付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137,080,905.24 | |
应付管委会 | 72,427,122.00 | |
应付贝斌实业 | 52,675,000.00 | |
夏宫购房意向金 | 7,367,106.88 | |
合计 | 293,858,432.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93,858,432.20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757,791.65元)。其中大额的其他应付款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付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137,080,905.24 | |
应付管委会 | 72,427,122.00 | 72,427,122.00 |
应付贝斌实业 | 52,675,000.00 | - |
夏宫购房意向金 | 7,367,106.88 | 10,967,106.88 |
269,550,134.12 | 83,394,228.88 |
(35)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7)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马会会员卡收入 | 26,703,116.72 | 27,416,785.76 |
合计 | 26,703,116.72 | 27,416,785.7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收益 | 马会会员卡收入 |
原值 | |
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 | 34,878,833.15 |
累计摊销 | |
2017年12月31日 | -7,462,047.39 |
本年摊销 | -713,669.04 |
2018年12月31日 | -8,175,716.43 |
账面价值 | |
2018年12月31日 | 26,703,116.72 |
2017年12月31日 | 27,416,785.76 |
(38) 长期借款
(a) 长期借款分类□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49,500,000.00 | 296,733,333.33 |
其中:-本金 | 249,500,000.00 | 300,000,00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66,666.67 | |
信用借款 | ||
保证及抵押借款(ii) | 500,000,000.00 | |
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质押借款 | 245,0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49,500,000.00 | -571,733,333.33 |
—保证借款(i) | -249,500,000.00 | -30,000,0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ii) | -296,733,333.33 | |
—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质押借款 | -245,000,000.00 | |
合计 | 47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i) 于2018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人民币249,500,000.00元系由海航旅游和海航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提供保证担保,向湖南信托借入的款项。该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借款年利率为8.3%,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前置利息人民币4,800,000.00元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借款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本集团未能于2018年9月8日在该借款到期日偿还本金(“逾期借款事项”),此后,本集团分四次共计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500,000.00元,并以信托保障基金(附注四(12)(a)(iii))清偿借款利息人民币3,00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笔逾期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9,500.000.00元,应付利息和罚息合计人民币7,994,041.67元已计入其他应付款(附注四(34))。
于2018年11月27日,湖南信托已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需偿还逾期借款及利息事项起诉本公司(附注九(1)(a)(5))。
(ii) 于2017年12月31日,保证及抵押借款余额人民币500,000,000.00元。该 笔借款系海南
海创子公司游艇湾度假以其账面的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宁波光大借入的款项。上述借款的利息按月支付,本金应于2018年12月10日起按半年度分14次偿还,其中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23年6月10日前10次每次偿还人民币30,000,000.00元,自2023年12月10日至2025年6月10日后4次每次偿还人民币50,000,000.00元。该借款同时由本公司和海航旅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于2018年度,该笔借款因本集团丧失对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游艇湾度假的控制权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附注五(4))。因本集团尚欠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往来款,故本集团代游艇湾度假归还上述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1,270,532.50元。于2018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
上述湖南信托逾期借款事项触发了以海航创新作为担保方的宁波光大向本集团联营企业游艇湾度假提供的人民币470,000,000.00元借款的交叉违约,导致宁波光大有权立即向游艇湾度假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于2018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为8.3%(2017年12月31日:4.8%至8.3%)。
(39) 应付债券
(a) 应付债券□适用 √不适用
(b)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c)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适用 √不适用
(d)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长期应付款(i)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c) 专项应付款(i)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适用 √不适用
(4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0,372,320.74 | 134,858,095.74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其他 | |||
对借款的财务担保(附注五(4)(d)) | 3,438,123.34 | ||
合计 | 20,372,320.74 | 138,296,219.0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2018年12月31日 | |
诉讼准备(附注九(1)(a)) | 20,372,320.74 | 114,485,775.00 | 134,858,095.74 |
对借款的财务担保(附注五(4)(d)) | - | 3,438,123.34 | 3,438,123.34 |
20,372,320.74 | 117,923,898.34 | 138,296,219.08 |
(43)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人民币普通股 | 973,500,000.00 | 973,500,000.00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股份总数 | 1,303,500,000.00 | 1,303,500,000.00 |
(46) 其他权益工具
(a)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b)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3,274,712.10 | 293,274,712.1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0,295,143.14 | 110,295,143.14 | ||
其中: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 128,325.63 | 128,325.63 | ||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110,166,817.51 | 110,166,817.51 | ||
合计 | 403,569,855.24 | 403,569,855.24 |
(48)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269,759.33 | 173,053.03 | -42,603,833.91 | -42,430,780.88 | 4,838,978.4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2,603,833.91 | -42,603,833.91 | -42,603,833.91 | ||||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65,925.42 | 173,053.03 | 173,053.03 | 4,838,978.4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7,269,759.33 | 173,053.03 | -42,603,833.91 | -42,430,780.88 | 4,838,978.4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17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16年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年转出 | 减:所得税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900,772.71 | -234,847.29 | 4,665,925.42 | -234,847.29 | - | - | -234,847.29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1,660,525.11 | 10,943,308.80 | 42,603,833.91 | 14,591,078.40 | - | -3,647,769.60 | 10,943,308.80 | - |
36,561,297.82 | 10,708,461.51 | 47,269,759.33 | 14,356,231.11 | - | -3,647,769.60 | 10,708,461.51 | - |
(50)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1)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4,067,783.65 | 124,067,783.65 | ||
任意盈余公积 | 18,632,449.00 | 18,632,449.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42,700,232.65 | 142,700,232.6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6年12月31日 | 本年提取 | 本年减少 | 2017年12月31日 |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124,067,783.65 | - | - | 124,067,783.65 |
任意盈余公积金 | 18,632,449.00 | - | - | 18,632,449.00 |
142,700,232.65 | - | - | 142,700,232.6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2018年度和2017年度为净亏损,故未提取盈余公积。
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于2018年度和2017年度均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2)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9,949,306.26 | -336,626,363.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9,949,306.26 | -336,626,363.6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1,781,749.50 | 56,677,057.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1,731,055.76 | -279,949,306.26 |
(5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52,495.38 | 4,790,146.97 | 27,285,670.71 | 22,559,780.10 |
其他业务 | 8,148,683.32 | 7,376,878.72 | 3,544,192.43 | 7,417,593.25 |
合计 | 13,101,178.70 | 12,167,025.69 | 30,829,863.14 | 29,977,373.35 |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房地产业 | - | - | 768,600.00 | 755,077.62 |
旅游酒店饮食服务业 | 4,952,495.38 | 4,790,146.97 | 26,517,070.71 | 21,804,702.48 |
4,952,495.38 | 4,790,146.97 | 27,285,670.71 | 22,559,780.10 |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租金收入 | 8,148,683.32 | 7,376,878.72 | 3,544,192.43 | 7,417,593.25 |
(54)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缴标准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 38,430.00 | 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5,051.68 | 67,593.34 | 7% |
教育费附加 | 45,773.13 | 48,280.96 | 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488,309.69 | 1,135,716.90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5,043,503.53 | 6,298,221.82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土地增值税 | - | 15,372.00 | 按超率累进税率30%-60% |
印花税及其他 | 31,362.62 | 43,608.45 | |
合计 | 6,674,000.65 | 7,647,223.47 |
(55)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及咨询费 | 105,604.72 | 1,079,381.98 |
差旅费 | 25,910.42 | 125,688.00 |
广告费 | 2,950.00 | 999,575.00 |
折旧费 | - | 24,710.16 |
其他 | 50,160.09 | 132,569.00 |
合计 | 184,625.23 | 2,361,924.14 |
(56)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 34,280,490.12 | 38,190,202.03 |
水电费及物业费 | 17,535,172.39 | 19,988,868.94 |
中介及咨询费 | 14,970,873.16 | 24,658,328.95 |
无形资产摊销 | 4,771,761.91 | 6,346,335.71 |
租赁费用 | 5,490,871.24 | 8,443,307.57 |
折旧费 | 3,716,635.47 | 4,175,517.53 |
修理费 | 2,068,889.24 | 2,674,701.30 |
差旅费 | 1,242,679.20 | 2,659,640.11 |
办公费 | 1,066,990.61 | 1,650,695.87 |
车辆费用 | 1,015,852.03 | 2,008,448.94 |
业务招待费 | 209,420.72 | 2,171,819.11 |
会务费 | 128,725.94 | 643,318.09 |
物料消耗 | - | 222,374.40 |
其他 | 1,685,325.86 | 5,655,871.99 |
合计 | 88,183,687.89 | 119,489,430.54 |
(57)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8)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2,200,209.96 | 95,756,970.07 |
减:利息收入 | -6,284,791.05 | -8,877,118.13 |
汇兑损益-净额 | 144,407.18 | -155,148.21 |
其他 | 56,518.41 | 111,297.83 |
合计 | 56,116,344.50 | 86,836,001.56 |
(59)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 34,280,490.12 | 38,190,202.03 |
水电费及物业费 | 17,535,172.39 | 19,988,868.94 |
中介及咨询费 | 15,076,477.88 | 25,737,710.93 |
折旧费 | 12,285,289.81 | 12,773,418.06 |
租赁费用 | 5,490,871.24 | 8,443,307.57 |
无形资产摊销 | 4,771,761.91 | 6,346,335.71 |
旅游服务成本 | 3,309,205.26 | 20,649,105.36 |
修理费 | 2,068,889.24 | 2,674,701.30 |
差旅费 | 1,268,589.62 | 2,785,328.11 |
办公费 | 1,074,044.70 | 1,652,695.87 |
车辆费用 | 1,015,852.03 | 2,008,448.94 |
业务招待费 | 209,420.72 | 2,171,819.11 |
会务费 | 128,725.94 | 643,318.09 |
广告费 | - | 999,575.00 |
房地产销售成本 | - | 755,077.62 |
物料消耗 | - | 222,374.40 |
其他 | 2,020,547.95 | 5,786,440.99 |
100,535,338.81 | 151,828,728.03 |
(6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67,335,086.93 | 23,425,326.88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67,335,086.93 | 23,425,326.88 |
(6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869,370.76 | -2,737,823.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86,918.53 | 3,285,00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982,156.95 | 9,865,343.60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附注五(4)) | 94,477,456.94 | 169,118,861.26 |
合计 | 120,677,161.66 | 179,531,381.34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利得 | 183,928,217.60 | |
合计 | 183,928,217.60 |
(64)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5,932,370.11 | 2,088,724.39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932,370.11 | 2,088,724.39 |
(6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424.36 | 35,989.77 | 424.36 |
合计 | 424.36 | 35,989.77 | 424.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未决诉讼赔偿准备(附注九(1)(a)) | 114,485,775.00 | - | 114,485,775.00 |
诉讼违约罚息 | 639,623.67 | 1,941,215.60 | 639,623.67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4,081.03 | - | 4,081.03 |
税收滞纳金 | - | 4,475,536.48 | - |
广发证券和解支出 | - | 33,321,850.92 | - |
交房违约金 | - | 145,188.64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6,662.90 | 1,692.22 | - |
其他 | 2,069.28 | 129,121.72 | 8,732.18 |
合计 | 115,138,211.88 | 40,014,605.58 | 115,138,211.88 |
(67)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23,727,375.5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201,277.97 | - |
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 | - | 7,821,903.11 |
合计 | -14,201,277.97 | 31,549,278.61 |
(b)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6,087,847.94 | 86,662,290.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521,961.99 | 21,665,572.6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64,243.77 | 262,547.9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7,821,903.1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2,581.12 | 2,080,575.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745,190.06 | -9,284,245.6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23,804,087.39 | 37,539,624.20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 48,828,712.97 | 3,140,212.99 |
免税的投资收益净额 | -19,673,751.17 | -31,676,912.34 |
所得税费用 | -14,201,277.97 | 31,549,278.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8)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亏损)/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亏损)/净利润 | -191,781,749.50 | 56,677,057.43 |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 | 1,303,500,000 | 1,303,500,000 |
基本每股(亏损)/收益 | -0.15 | 0.04 |
(b) 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于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17年度:无),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69) 现金流量表项目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284,791.05 | 6,437,455.99 |
合计 | 6,284,791.05 | 6,437,455.99 |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及咨询费 | 15,076,477.88 | 21,348,910.93 |
支付广发证券和解支出 | 15,321,850.92 | 18,000,000.00 |
支付租赁费 | 7,365,425.73 | - |
支付罚金及滞纳金等 | 2,419,014.74 | 4,952,782.15 |
支付差旅费 | 1,268,589.62 | 2,785,328.11 |
支付办公费 | 1,074,044.70 | 1,652,695.87 |
支付车辆费用 | 1,015,852.03 | 2,008,448.94 |
支付业务招待费 | 209,420.72 | 2,171,819.11 |
支付会务费 | 128,725.94 | 643,318.09 |
支付广告费 | 2,950.00 | 999,575.00 |
支付其他 | 2,442,762.61 | 2,010,937.01 |
合计 | 46,325,114.89 | 56,573,815.21 |
(c)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处置海航城地块收回的现金 | - | 216,969,642.00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 | 41,598,262.45 |
- | 258,567,904.45 |
(d)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受限资金解除受限 | 250,000,000.00 | 74,580,000.00 |
收到海洋花园往来款 | 18,719,020.37 | - |
收到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俱乐部”)往来款 | 3,437,419.00 | - |
收到家居装饰往来款 | 970,000.00 | - |
收到港龙旅游往来款 | - | 15,430,000.00 |
合计 | 273,126,439.37 | 90,010,000.00 |
(e)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海洋花园支付诉讼调节款 | 18,000,000.00 | |
支付上海亨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礼实业”)股权款(注) | 1,500,000.00 | |
代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董事工资 | 399,415.38 | |
代乐满地支付水电费 | 386,956.34 | |
代高尔夫俱乐部支付税金 | 15,218.38 | |
合计 | 20,301,590.1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于2018年6月19日,本集团支付人民币1,500,000.00元向亨礼实业购买子公司平湖九龙山赛车运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赛车”)剩余10%股权,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
(f)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贝斌往来款 | 147,410,000.00 | |
合计 | 147,410,000.00 |
(g)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游艇湾度假往来款(附注四(38)) | 51,270,532.50 | |
合计 | 51,270,532.50 |
(7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91,886,569.97 | 55,113,012.1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7,335,086.93 | 23,425,326.8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908,411.09 | 5,355,824.81 |
无形资产摊销 | 4,771,761.91 | 6,346,335.71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7,376,878.72 | 7,417,593.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183,926,525.38 |
预计负债增加 | 117,923,898.34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177,195.68 | 95,728,674.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677,161.66 | -179,531,381.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201,277.97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625.69 | -285,879.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52,860.38 | -2,820,142.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638,148.92 | 51,165,734.2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68,411.92 | -122,011,427.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7,831,339.03 | 749,843,866.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49,843,866.00 | 466,090,508.9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250,000,000.00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250,000,000.00 | -74,580,0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2,012,526.97 | 108,333,357.06 |
(b)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c)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适用 √不适用
(d)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7,831,339.03 | 749,843,866.0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250,000,000.00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减:受限资金 | - | -250,000,00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7,831,339.03 | 499,843,866.0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于2018年度,本集团处置49%港龙旅游股权(附注四(12)(a)(ii)),该股权处置款已于2017年度作为收到贝斌往来款收取。
(7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外币货币性项目
(a) 外币货币性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423,789.38 | ||
其中:美元 | 58,765.77 | 6.8632 | 403,321.23 |
欧元 | 2,050.00 | 7.8473 | 16,086.97 |
港币 | 5,000.21 | 0.8762 | 4,381.18 |
人民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164,945.89 | 0.8762 | 144,525.59 |
人民币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2017年12月31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美元 | 79,327.51 | 6.5342 | 518,341.82 |
欧元 | 2,074.70 | 7.8023 | 16,187.43 |
港元 | 5,151.91 | 0.83591 | 4,306.53 |
日元 | 153.00 | 0.057883 | 8.86 |
538,844.64 | |||
应收账款- | |||
港元 | 164,945.89 | 0.83591 | 137,879.92 |
(b)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4)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5) 政府补助
(a)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b)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五、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a)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损益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海南海创 | - | 67 | 增资扩股 | 2018年8月29日 | 表决权比例被稀释 | 94,477,456.94 | |||||||
游艇湾度假 | - | 67 | 增资扩股 | 2018年8月29日 | 表决权比例被稀释 | - | |||||||
民生控股 | - | 67 | 增资扩股 | 2018年8月29日 | 表决权比例被稀释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南海创及其全资子公司游艇湾度假和民生控股原由本集团出资100%设立。于2018年6月29日,乾首直(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首直”)与本公司、本公司之原子公司海南海创和游艇湾度假签订《乾首直(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海南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乾首直对海南海创进行增资,增资后本集团所占股权被稀释至33%,从而丧失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该增资扩股于2018年8月29日完成。于2018年6月29日,本公司另与乾首直签订了《股权优先回购协议》,约定本公司自上述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三年内若乾首直意欲出售海南海创之股权,本公司具有优先回购权,回购价款将根据回购日对海南海创的评估价来确定。
(b)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处置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减: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653,110.91 |
处置减少的现金净额 | -1,653,110.91 |
(c) 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处置日 | |
流动资产 | 421,908,483.49 |
非流动资产 | 261,981,342.81 |
其中:无形资产(附注四 (20)) | 9,285,656.48 |
在建工程(附注四(17)) | 252,695,686.33 |
流动负债 | -312,105,406.58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附注四(38)) | -60,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440,000,000.00 |
其中:长期借款(附注四(38)) | -440,000,000.00 |
-68,215,580.28 |
(d) 处置损益计算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处置价款 | - |
本集团处置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29,700,000.00 |
减: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于处置日的净资产 | 68,215,580.28 |
减:为子公司借款的财务担保 | -3,438,123.34 |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 | 94,477,456.94 |
(e) 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收入 | - |
减:成本和费用 | -16,250,813.74 |
亏损总额 | -16,250,813.74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净亏损 | -16,250,813.74 |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4月10日,本公司与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宁夏海旅景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旅”)。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双方均尚未实缴出资,宁夏海旅亦未实际开展业务。并于2019年3月1日,宁夏海旅已注销。(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海航创新香港 | 港币2,574万元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九龙山投资 | 人民币4,5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九龙山开发(注1) | 美元1,05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旅游开发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马会俱乐部(注2) | 美元2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50 | 设立或投资 | |
九龙山赛车(注3) | 人民币1,5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赛马运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赛马”) (注4) | 人民币1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70 | 30 | 设立或投资 |
平湖九龙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注5) | 人民币12,4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湾贸易”)(注6) | 人民币4,0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围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围垦”)(注7) | 人民币35,0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房地产 | 92.86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房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亿置业”)(注8) | 人民币1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房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尔置业”)(注9) | 人民币1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龙山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置业”)(注10) | 人民币1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平湖九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鑫资产”)(注11) | 人民币10,0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9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茂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茂麓”) | 人民币4,138.49万元 | 上海 | 上海 | 贸易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海南景运(注12) | 人民币70,800万元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服务 | 86.89 | 13.11 | 设立或投资 |
盛旅投资(注13) | 人民币5,0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旅游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康融基金(注14) | 人民币100,0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投资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武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武晟”) | 人民币5,0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嘉兴九龙山海创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景运”) (注15) | 人民币1,000万元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宁夏海旅(附注五(5)) | 人民币1,143万元 | 宁夏 | 宁夏 | 旅游开发 | 56.26 | 设立或投资 |
其他说明:
注1:九龙山开发由本公司子公司海南景运持股100%。注2:马会俱乐部由本公司子公司海航创新香港持股50%,由于本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故纳入合并范围。
注3:九龙山赛车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90%。九龙山赛车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4:九龙山赛马由本公司直接持股70%,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30%。九龙山开发所持的九龙山赛马30%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5:房地产开发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100%。房地产开发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6:游艇湾贸易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投资持股100%。
注7:九龙山围垦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投资持股92.86%。
注8:房亿置业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100%。房亿置业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9:房尔置业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100%。房尔置业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10:半岛置业原名平湖九龙山房悟置业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股100%。半岛置业股权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注11:九鑫资产由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投资持股90%。
注12:海南景运由本公司直接持股86.89%,由康融基金持股13.11%。
注1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对该公司实际出资。
注1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对该公司实际出资。
注15:嘉兴景运由本公司子公司海南景运持股100%。
(b)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马会俱乐部 | 50% | 171,463.54 | -19,290,751.32 | |
九龙山围垦 | 7.14% | -88,172.86 | 14,644,568.23 | |
其他 | -188,111.15 | 3,974,465.9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c)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马会俱乐部 | 3,677,799.64 | 1,103,968.88 | 4,781,768.52 | 43,363,271.16 | - | 43,363,271.16 | 3,754,828.78 | 1,139,968.88 | 4,894,797.66 | 43,819,227.38 | - | 43,819,227.38 |
九龙山围垦 | 282,577,234.77 | 99,474,433.42 | 382,051,668.19 | 176,945,670.57 | - | 176,945,670.57 | 378,396,598.19 | 83,612,391.23 | 462,008,989.42 | 192,541,890.04 | - | 192,541,890.0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马会俱乐部 | 675,742.49 | 342,927.08 | 342,927.08 | -88,321.73 | 1,120,308.18 | -368,939.30 | -368,939.30 | -35,658.38 |
九龙山围垦 | - | -1,234,913.90 | -1,234,913.90 | -168,888.60 | - | -3,052,766.76 | - | -1,807,916.56 |
(d)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适用 √不适用
(e)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a)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乐满地 | 14,000 | 浙江平湖 | 浙江平湖 | 游乐场所 | 是 | 25 | ||
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9,000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酒店服务 | 是 | 33 |
(b)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c)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乐满地 | 乐满地 | |
流动资产 | 1,161,405.90 | 3,476,087.10 |
非流动资产 | 135,255,401.82 | 152,808,945.05 |
资产合计 | 136,416,807.72 | 156,285,032.15 |
流动负债 | 66,708,351.16 | 68,528,042.99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66,708,351.16 | 68,528,042.9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9,708,456.56 | 87,756,989.1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427,114.14 | 21,939,247.2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427,114.14 | 21,939,247.2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5,894,501.30 | 19,251,930.41 |
净利润 | -18,048,532.60 | -10,905,258.5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048,532.60 | -10,905,258.5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0,085,833.15 | |
非流动资产 | 351,453,577.42 | |
资产合计 | 521,539,410.57 | |
流动负债 | 61,992,886.24 | |
非流动负债 | 41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71,992,886.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9,546,524.33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350,353.03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350,353.0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40,453,475.67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453,475.67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d)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188,686.96 | 3,196,277.6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590.64 | -11,508.88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7,590.64 | -11,508.88 |
其他说明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i)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
(e)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f)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适用 √不适用
(g)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适用 √不适用
(h)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股东情况(a) 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
海航旅游 | 海口 | 酒店项目开发、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 |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大新华”) | 上海浦东 | 投资管理,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停车场收费,货运代理,建材、普通机电设备的销售。 |
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业(香港)”) | 香港 | 投资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英属威尔京群岛 | 投资 |
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度假”) | 浙江省平湖市 | 户外休闲健身活动及翻译服务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海航旅游、上海大新华、海航旅业(香港)均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海航旅游、上海大新华、海航旅业(香港)合计持有本集团29.94%的股权。本集团前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先生通过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和海湾度假合计持有本集团9.91%的股权。
(b) 主要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海航旅游 | 13.81% | 13.81% | 13.81% | 13.81% |
上海大新华 | 8.97% | 8.97% | 8.97% | 8.97%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8.38% | 8.38% | 8.38% | 8.38% |
海航旅业(香港) | 7.16% | 7.16% | 7.16% | 7.16% |
海湾度假 | 1.53% | 1.53% | 1.53% | 1.53% |
(3)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六。
(4)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除附注六中已披露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家居装饰 | 合营企业 |
航空俱乐部 | 联营企业 |
龙佑旅行社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湖九龙山商务公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公馆”) | 原李勤夫先生直系亲属投资的公司(注1) |
成城建设 | 李勤夫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 |
海航邮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邮轮”)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港龙旅游 | 原本公司投资的公司(注2) |
财务公司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易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生商务”)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海付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付商务”)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九龙山游艇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俱乐部”)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上海浦发大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大厦”) | 原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注3) |
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鹿”)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
其他说明
注1:于2018年7月17日该公司投资方发生变更,该公司不再成为本集团关联方。
注2:于2018年8月8日本集团处置该公司剩余股权,该公司不再成为本集团关联方。
注3:于2018年12月21日该公司投资方发生变更,该公司不再成为本集团关联方。
(6) 潜在关联方情况
高尔夫俱乐部平湖九龙山旅游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文化”)平湖九龙山房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思置业”)平湖九龙山房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露置业”)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可预见的将来直接或间接受让上述公司股权,受让后上述公司将受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集团形成关联方关系。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股权受让行为仍未完成,故本集团将与上述公司于2018年度的交易作为与潜在关联方的交易披露。
(7) 关联交易情况
除已在附注四(69)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a)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政策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浦发大厦 | 房屋租赁 | 按协议价格 | 4,222,614.62 | 7,693,133.50 |
上海金鹿 | 房屋租赁 | 按协议价格 | 1,021,688.87 | |
航空俱乐部 | 场地租赁 | 按协议价格 | 400,000.00 | |
游艇俱乐部 | 劳务服务 | 按协议价格 | 257,058.00 | 94,563.76 |
海付商务 | 咨询服务 | 按协议价格 | 3,515,300.00 | |
易生商务 | 咨询服务 | 按协议价格 | 873,5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政策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游艇俱乐部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 按协议价格 | 2,857,142.73 | 2,857,142.73 |
商务公馆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 按协议价格 | 476,190.50 | 476,190.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b)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c) 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d) 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附注四(38))√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游艇湾度假 | 470,000,000.00 | 2015年6月11日 | 2025年6月1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海航旅游(注1) | 249,500,000.00 | 2016年9月8日 | 已违约 | 否 |
海航实业(注2) | 249,500,000.00 | 2018年9月21日 | 未约定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1:本集团未能于2018年9月8日在湖南信托借款到期日偿还本金(附注四(38)(i)),担保亦尚未解除。
注2:于2018年9月21日起,海航实业为湖南信托借款(附注四(38)(i))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e) 关联方资金拆借□适用 √不适用
(f)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适用 √不适用
(g)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588,100.00 | 2,356,800.00 |
(h) 其他关联交易√适用 □不适用其他
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财务公司给予本集团人民币5亿元贷款授信。
(8) 与潜在关联方之交易
(a)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潜在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金额 | 金额 | |||
高尔夫俱乐部 | 场地租赁 | 按协议价格 | 600,000.00 | 600,000.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潜在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金额 | 金额 | |||
高尔夫俱乐部 | 劳务服务 | 按协议价格 | 54,070.00 | - |
(9)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a) 存放于关联方公司的银行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财务公司 | 205,541,792.40 | 246,996,037.76 |
经2014年12月22日本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5年2月9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期限3年,应于2018年2月9日到期。
于2018年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但该议案未获通过。上述《金融服务协议》于2018年2月9日到期后,本公司仍未将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取出。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于《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继续于财务公司进行资金存放的行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另于2019年2月1日,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202,857,270.85元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附注四(1)、附注四(38)、附注十一)。
(b) 应收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游艇俱乐部 | 31,703,250.29 | 23,006,268.03 | 30,609,422.18 | 19,707,932.19 |
其他应收款 | 港龙旅游 | 28,549,698.32 | 28,194,198.32 | 28,549,698.32 | 14,081,299.16 |
其他应收款 | 乐满地 | 5,332,954.22 | 4,934,397.44 | 4,945,997.88 | 2,472,192.94 |
其他应收款 | 航空俱乐部 | 2,646,437.04 | 2,466,169.51 | 2,768,658.84 | 2,334,177.66 |
其他应收款 | 商务公馆 | 1,568,729.07 | 693,614.67 | 1,492,787.80 | 253,316.18 |
其他应收款 | 海航旅游 | 764,476.00 | 153,518.00 | 764,476.00 | 24,985.60 |
其他应收款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 399,415.38 | 3,994.15 | ||
其他应收款 | Ocean Garden Holdings Ltd. | 54,587.26 | 54,587.26 | 52,076.57 | 52,076.57 |
其他应收款 | 家居装饰 | 6,200.00 | 6,100.00 | 6,200.00 | 6,020.00 |
其他应收款 | 海航邮轮 | 4,534.00 | 4,534.00 | 4,534.00 | 2,267.00 |
(c) 应付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成城建设 | 21,016,460.16 | 21,016,460.16 |
其他应付款 | 海南海创及其子公司 | 137,080,905.24 | |
其他应付款 | 成城建设 | 1,210,570.00 | 1,214,070.00 |
其他应付款 | 家居装饰 | 97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游艇俱乐部 | 864,369.93 | 781,848.57 |
其他应付款 | 航空俱乐部 | 468,750.89 | |
其他应付款 | 浦发大厦 | 8,093,391.32 |
(10)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海南景运与高尔夫俱乐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高尔夫俱乐部将其所属的高尔夫球场及网球场承包给海南景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2015年7月至2025年6月,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60万元。
根据嘉兴景运与航空俱乐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航空俱乐部将其所属的飞行场地、机库、二层楼综合办公区及其它附属设施承包给嘉兴景运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201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承包费用为每年人民币40万元。
根据九龙山开发于2012年度与游艇俱乐部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自2012年10月1日起本集团将持有的部分圣马可酒店公寓出租给游艇俱乐部,租赁截止日为2052年9月30日。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1) 潜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a) 应收潜在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高尔夫俱乐部 | 2,456,232.31 | 2,182,153.86 | 2,459,612.31 | 1,061,245.38 |
房思置业 | 1,437,770.03 | 1,365,752.03 | 1,437,770.03 | 1,161,050.23 |
房露置业 | 807,068.02 | 766,050.52 | 807,068.02 | 652,149.12 |
旅游文化 | 449,980.21 | 414,349.15 | 449,980.21 | 315,756.89 |
5,151,050.57 | 4,728,305.56 | 5,154,430.57 | 3,190,201.62 |
(b) 应付潜在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付款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高尔夫俱乐部 | 4,968,301.15 | 2,179,155.15 |
八、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除已在附注七(7)(d)中披露的关联方担保外,于本年度,本集团存在的其他或有事项如下:
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并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集团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有五宗,另本集团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两宗。
(a) 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的简要情况如下:
(1) 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湾旅游”)于2016年2月1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九龙山开发需补偿游艇湾旅游投入游艇会所及配套设施等投资款起诉九龙山开发。2018年5月15日,法院判决九龙山开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游艇湾旅游补偿款人民币29,715,500.00元。九龙山开发与游艇湾旅游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于2018年5月28日和2018年5月29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于2019年1月28日,法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本集团本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并征询了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29,715,500.00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处于重审阶段。
(2) 高尔夫俱乐部于2016年3月14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九龙山开发需补偿高尔夫俱乐部投入游艇会所及配套设施等投资款起诉九龙山开发。2018年5月15日,法院判决九龙山开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高尔夫俱乐部补偿款人民币71,440,000.00元。九龙山开发与高尔夫俱乐部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于2018年5月28日和2018年5月29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于2019年1月28日,法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本集团本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并征询了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71,440,000.00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处于重审阶段。
(3) 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在平湖法院就九龙山开发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未支付物业费的事项起诉九龙山开发。于2017年10月31日,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撤诉。
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名: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平湖法院就上述事项再次起诉九龙山开发。
2018年9月28日,平湖法院判决九龙山开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名:平湖九龙山旅游物业有限公司)物业费11,427,446.45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018年10月11日九龙山开发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集团本年度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并征询了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13,330,275.00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处于二审阶段。
(4) 海湾度假于2016年1月2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管委会及九龙山开发未归还提前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及利息的事项起诉管委会及九龙山开发。
海湾度假请求判令管委会及九龙山开发共同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3,272.72万元,借款利息人民币2,260.91万元。2016年7月18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管委会归还海湾度假借款本金13,272.72万元,并支付利息。本集团以前年度已根据判决结果及与管委会之间的相关约定,并征询了代理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20,372,320.74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管委会及九龙山开发尚未对补偿及利息事项达成明确安排。
(5) 如附注四(38)所述,湖南信托于2018年11月27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公司需偿还逾期借款及利息事项起诉本公司。
湖南信托请求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56,627,434.88元及逾期还款罚息人民币710,002.57元。本集团已计提相应逾期利息和罚息合计人民币7,994,041.67元。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诉讼处于一审阶段。
(b)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由于上述未决诉讼共有如下资产已被浙江省嘉兴市中级
人民法院执行了财产保全:
(i) 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持有的平湖国用(2007)字第21-325号等13宗土地使用权、九龙山赛车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3,500,000.00元出资额)、房地产开发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24,000,000.00元出资额)、九龙山赛马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300,000.00元出资额)、房亿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房尔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半岛置业的全部股权(即人民币1,000,000.00元出资额);
(ii) 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开发名下圣马可公寓及商业街397套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及游艇湾别墅15栋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
(iii) 要求管委会协助扣留本集团应收管委会土地回收款。
(c) 如附注四(38)所述,本公司之湖南信托逾期借款事项触发了以海航创新作为担保方的宁波光
大向本集团联营企业游艇湾度假提供的人民币470,000,000.00元借款的交叉违约(附注四
(38))、(附注七(7)(d)),导致宁波光大有权立即向游艇湾度假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并要求本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宁波光大尚未就该违约事件要求游艇湾度假
立即偿还所有剩余借款本金及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要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房屋及建筑物 | 987,662,267.85 | 940,853,369.70 |
于2016年1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九龙山围垦(“发包人”)与中国铁建(“承包人”)签订了《九龙山西沙湾景观配套二期围堤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书和施工专用合同》(“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50,307,502.00元,根据承包合同规定,该工程以每人民币5,000万元左右设一个施工阶段,每个施工阶段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开工。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870,152.95 | 7,876,128.99 |
一到二年 | 924,115.56 | - |
1,794,268.51 | 7,876,128.99 |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1) 于2019年2月1日,本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人民币202,857,270.85元被湖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附注七(9)(a))。
(2) 于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海南景运已委托外部专业律师向上海睿银发送律师函,
解除《债权收购合同》(附注四(24))。
(3)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a) 外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18年度及2017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03,321.23 | 20,468.15 | 423,789.3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144,525.59 | 144,525.59 |
403,321.23 | 164,993.74 | 568,314.97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 - |
2017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518,341.82 | 20,502.82 | 538,844.64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 137,879.92 | 137,879.92 |
518,341.82 | 158,382.74 | 676,724.56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 - | - |
于2018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及其他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外币的汇率波动对本集团财务影响不重大。
(b) 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长期带息债务(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500,000,000.00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
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18年度及2017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2) 信用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本集团的部分存款存放于本公司关联方-财务公司。本集团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委托理财、结算等金融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保证本集团的财务独立性。该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监管且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银行账户共管、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长期资产的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等信用风险的披露见附注四(4)、四(6)、四(9)、及四(24)。
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联营企业游艇湾度假提供一笔于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的借款担保。上述金额代表联营企业违约将给本集团造成的最大损失。根据游艇湾度假的财务状况及其借款的抵押物情况,本集团预期不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62,404,405.23 | - | - | - | 62,404,405.23 |
其他应付款 | 389,272,913.99 | - | - | - | 389,272,913.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9,500,000.00 | - | - | - | 249,500,000.00 |
701,177,319.22 | - | - | - | 701,177,319.22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5,791,950.26 | - | - | - | 75,791,950.26 |
其他应付款 | 375,029,928.04 | - | - | - | 375,029,928.04 |
长期借款 | 639,071,976.67 | 105,210,593.75 | 279,929,996.25 | 265,690,673.33 | 1,289,903,240.00 |
1,089,893,854.97 | 105,210,593.75 | 279,929,996.25 | 265,690,673.33 | 1,740,725,118.30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于2017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 62,012,083.20 | 97,570,000.00 | 159,582,083.20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折现利率和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上述第二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 |
2018年1月1 日 | 62,012,083.20 |
本年处置 | -62,012,083.20 |
2018年12月31日 | - |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 |
2018年1月1 日 | 97,570,000.00 |
本年处置 | -97,570,000.00 |
2018年12月31日 | - |
(2)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3)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款项和长短期借款等。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7)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四、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41.99% | 51.32% |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a) 追溯重述法□适用 √不适用
(b) 未来适用法□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a)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 √不适用
(b) 其他资产置换□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a)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适用 √不适用
(b)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c)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d)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 | - |
银行存款 | 205,977,089.21 | 247,815,885.35 |
其他货币资金 | 397.77 | 397.77 |
205,977,486.98 | 247,816,283.12 |
(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应收票据(i)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ii)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iii)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iv)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c) 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136,097.86 | 136,097.86 |
减:坏账准备 | -136,097.86 | -136,097.86 |
- | - |
(i)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
一到二年 | ||
二到三年 | ||
三年以上 | 136,097.86 | 136,097.86 |
136,097.86 | 136,097.86 |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2017年12月31日:无)。
(ii)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97.86 | 100 | 136,097.86 | 100 | 136,097.86 | 100 | 136,097.86 | 1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36,097.86 | / | 136,097.86 | / | 136,097.86 | / | 136,097.86 |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iii)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36,097.86 | 136,097.86 | 1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6,097.86 | 136,097.86 | 1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
一到二年 | |||
二到三年 | |||
三年以上 | 136,097.86 | 136,097.86 | 100 |
136,097.86 | 136,097.86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iv)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v)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vi)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136,097.86 | 136,097.86 | 100% |
(vii)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viii)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a) 总表情况(i) 分类列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41,256,837.19 | 1,832,623,144.00 |
合计 | 1,741,256,837.19 | 1,832,623,14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b) 其他应收款(i)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 | 1,788,182,578.49 | 1,878,372,526.87 |
应收关联方公司 | 8,276,167.33 | 9,578,260.22 |
应收第三方 | 366,069,643.11 | 365,951,152.41 |
合计 | 2,162,528,388.93 | 2,253,901,939.50 |
(ii)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c)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208,396,047.32 | 404,221,321.20 |
一到二年 | 307,706,983.51 | 471,544,079.43 |
二到三年 | 268,301,619.23 | 257,881,368.94 |
三年以上 | 1,378,123,738.87 | 1,120,255,169.93 |
2,162,528,388.93 | 2,253,901,939.50 |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其他应收账款(2017年12月31日:
无)。
(i)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ii)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iii)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iv)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适用 √不适用
(d)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31,811,789.70 | 98 | 394,041,329.13 | 18 | 1,737,770,460.57 | 2,220,835,459.68 | 98 | 397,495,668.68 | 18 | 1,823,339,791.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304,893.25 | 1 | 10,818,516.63 | 76 | 3,486,376.62 | 16,654,773.84 | 1 | 7,371,420.84 | 44 | 9,283,353.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6,411,705.98 | 1 | 16,411,705.98 | 100 | 16,411,705.98 | 1 | 16,411,705.98 | 100 | ||
合计 | 2,162,528,388.93 | / | 421,271,551.74 | / | 1,741,256,837.19 | 2,253,901,939.50 | / | 421,278,795.50 | / | 1,832,623,144.00 |
(e)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九龙山开发 | 737,344,664.35 | 7,373,446.64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九龙山投资 | 351,609,733.09 | 35,160,973.32 | 10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海南景运 | 205,879,580.97 | 2,058,795.81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北方证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海航创新香港 | 188,753,624.34 | 1,887,536.24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上海茂麓 | 142,532,037.00 | 1,425,320.37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康融基金 | 85,011,140.00 | 850,111.40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游艇湾贸易 | 58,657,438.99 | 586,574.39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广发证券 | 56,760,722.06 | 56,760,722.06 | 100 | 可回收性存在重大风险 |
德恒证券 | 46,600,000.00 | 46,6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兰州三毛 | 41,162,848.90 | 41,162,848.9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九龙山赛马 | 17,500,000.00 | 175,000.00 | 1 | 根据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计提 |
合计 | 2,131,811,789.70 | 394,041,329.13 | / | / |
(f)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3,752.11 | 8,037.52 | 1 |
1年以内小计 | 803,752.11 | 8,037.52 | 1 |
1至2年 | 1,454,068.19 | 145,406.79 | 10 |
2至3年 | 2,780,001.26 | 1,398,000.63 | 50 |
3年以上 | 9,267,071.69 | 9,267,071.69 | 1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304,893.25 | 10,818,516.63 | 7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2017年12月31日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3,615,807.18 | 36,958.07 | 1 |
一到二年 | 3,761,054.97 | 376,105.50 | 10 |
二到三年 | 4,639,108.84 | 2,319,554.42 | 50 |
三年以上 | 4,638,802.85 | 4,638,802.85 | 100 |
16,654,773.84 | 7,371,420.84 | 44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g)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九龙山开发 | 往来款 | 737,344,664.35 | 一年以内及一到两年 | 34 | 7,373,446.64 |
九龙山投资 | 往来款 | 351,609,733.09 | 一年以内及一到两年 | 16 | 35,160,973.32 |
海南景运 | 往来款 | 205,879,580.97 | 一年以内及一到两年 | 10 | 2,058,795.81 |
北方证券 | 存出保证金 | 200,000,000.00 | 三年以上 | 9 | 200,000,000.00 |
海航创新香港 | 往来款 | 188,753,624.34 | 一年以内及一到两年 | 9 | 1,887,536.24 |
合计 | / | 1,683,587,602.75 | / | 78 | 246,480,752.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65,012,083.20 | |
以成本计量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3,977,117.10 | 3,977,117.10 |
减:减值准备 | ||
3,977,117.10 | 68,989,200.3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a)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处置 |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 | 2018年12月31日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
——华龙证券 | 62,012,083.20 | -62,012,083.20 | ||||
——信托保障基金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不适用 | |||
65,012,083.20 | -65,012,083.20 |
(b)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18年 12月31日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年现金 分红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成本 | ||||||
——奥津佳 | 3,977,117.10 | 3,977,117.10 | 10% | 1,594,469.64 | ||
3,977,117.10 | 3,977,117.10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准备 | ||||||
3,977,117.10 | 3,977,117.10 |
(c) 应收利息(i) 应收利息分类□适用 √不适用
(ii) 重要逾期利息□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d) 应收股利□适用 √不适用(i)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93,767,498.76 | 693,767,498.76 | 693,767,498.76 | 693,767,498.7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189,237.47 | 23,189,237.47 | 6,838,884.42 | 6,838,884.42 | ||
-合营企业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联营企业 | 18,189,237.47 | 18,189,237.47 | 1,838,884.42 | 1,838,884.42 | ||
合计 | 716,956,736.23 | 716,956,736.23 | 700,606,383.18 | 700,606,383.18 |
(a) 对子公司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海航创新香港 | 28,682,593.76 | 28,682,593.76 | ||||
上海茂麓 | 41,384,905.00 | 41,384,905.00 | ||||
海南景运 | 623,000,000.00 | 623,000,000.00 | ||||
九龙山赛马 | 700,000.00 | 700,000.00 | ||||
海南海创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合计 | 693,767,498.76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693,767,498.76 |
其他说明:
对子公司投资
“本期减少”系子公司转联营企业
(b)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家居装饰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小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二、联营企业 | |||||||||||
龙佑旅行社 | 1,838,884.42 | 0.02 | 1,838,884.44 | ||||||||
海南海创 | -13,349,646.97 | 15,300,000.00 | 45,000,000.00 | 16,350,353.03 | |||||||
小计 | 1,838,884.42 | -13,349,646.95 | 15,300,000.00 | 45,000,000.00 | 18,189,237.47 | ||||||
合计 | 6,838,884.42 | -13,349,646.95 | 15,300,000.00 | 45,000,000.00 | 23,189,237.47 |
“其他”系子公司转联营企业
(6) 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运输工具 |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
原价 | |||
2017年12月31日 | 1,824,671.93 | 1,842,337.06 | 3,667,008.99 |
本年减少 | -39,686.00 | -39,686.00 | |
2018年12月31日 | 1,824,671.93 | 1,802,651.06 | 3,627,322.99 |
累计折旧 | |||
2017年12月31日 | -1,740,836.46 | -1,391,692.42 | -3,132,528.88 |
本年计提 | -127,008.23 | -127,008.23 | |
本年减少 | 24,067.39 | 24,067.39 | |
2018年12月31日 | -1,740,836.46 | -1,494,633.26 | -3,235,469.72 |
账面价值 | |||
2018年12月31日 | 83,835.47 | 308,017.80 | 391,853.27 |
2017年12月31日 | 83,835.47 | 450,644.64 | 534,480.11 |
2018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127,008.23元(2017年度:人民币194,192.44元),其中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为人民币127,008.23元 (2017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为:
人民币194,192.44元)。
(7) 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付借款利息 | 7,994,041.67 | 614,166.67 |
应付第三方 | 5,761,242.21 | 28,779,438.87 |
应付子公司 | 286,396,092.64 | 326,356,351.70 |
应付关联方 | 161,466.84 | 8,254,858.16 |
300,312,843.36 | 364,004,815.40 |
(a) 于2018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57,369,385.36元,其中大额
的其他应付款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九龙山围垦 | 216,850,394.84 | 154,259,561.51 |
游艇湾度假 | 81,529,513.43 | |
216,850,394.84 | 235,789,074.94 |
(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a)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49,646.95 | -23.9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086,918.53 | 3,285,00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731,283.86 | 9,865,343.60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00,000.00 | |
合计 | 32,468,555.44 | 29,950,319.62 |
(10)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4,477,456.9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32,370.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069,075.4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137,787.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073.98 | |
合计 | 29,353,188.9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年度 | |
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 9,865,343.60 |
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2,088,724.39 |
资产处置收益-处置海航城土地收益 | 183,928,217.60 |
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海洋花园股权收益 | 169,118,861.26 |
诉讼违约罚息 | -1,941,215.60 |
税收滞纳金 | -4,475,536.48 |
广发证券和解支出 | -33,321,850.92 |
营业外支出-处置其他固定资产收益 | -1,692.2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320.59 |
325,022,531.0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107,964.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738.27 |
300,934,304.77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79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4 | -0.17 | -0.17 |
2017年度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8 | 0.04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2 | -0.19 | -0.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普华永道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
董事长:李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