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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8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刘平春121200
朱德贞121200
刘海涛121200
徐莉萍12120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了解并获取了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

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每次会议,我们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度,我们出席了公司12次董事会会议,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王艳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赵红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付维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18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独立董事对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艺术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受让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出售艺术品和公司受让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1、参与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年度,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要对公司参与投资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挂牌转让湖南圣特罗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等公司重大投资及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运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朱德贞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参与2017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事前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审计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审阅了2018年度各期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刘平春先生、刘海涛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会议4次,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高管2017年度薪酬事项、《公司薪酬标准及管理制度(试行)》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18年,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参加了第9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

五、其他事项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1、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

生;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我们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勤勉履职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刘平春、朱德贞、刘海涛、徐莉萍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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