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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9-00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和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9号《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39,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为8.42元。截至2014年10月2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3,639,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240,3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510,326.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7,730,053.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年产400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

2015年12月11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 10,838.90万元用于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我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500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及“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扩建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将调整到方兴大道和习友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

2018年1月22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年产400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3月16日,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年产400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终止后预计仍需支付前期购买尚未支付的设备及模具款6,166.68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18,158.58万元(含利息),将全部用于“年产500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年产500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自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止,预计2019年投产并产生收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67,240,380.00
减:发行费用39,510,326.84
募集资金净额1,927,730,053.1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234,067,326.6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51,710,991.79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22,432,053.16
减:购买理财产品(注1)10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149,420.08
加:利息收入56,707,527.33
募集资金余额(注2)176,077,788.81

注1:经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于2018年12月31日,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通财富·定期性结构性存款”2个月理财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62日理财产品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1亿元人民币理财尚未到赎回期,该理财产品不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

注2:本公司至2018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08,210,371.60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之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6,077,788.81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基本情况1 、投资额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有效。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90天、单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及转存定期。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

4、资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事项承诺:(1)每期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若续存,相关资金必须先划转至专户后再办理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2)不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3)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以外的账户划转资金,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4)到期后将存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5)公司将在闲置募集资金续存为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本情况1、投资额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之内有效。3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90天、单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证券办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转存定期、货币市场基金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

2、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意见

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

2、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意见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资金规模不超过20亿元。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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