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9-01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602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凤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61,839,479 元。公司拟决定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321,95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经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事业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 关联交易决算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8年度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362,747,229.75元。预计2019年度公司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48,415.7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自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合计金额不超过20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该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
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365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等值25亿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远期结售汇期限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该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对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志超先生为公司监事。刘志超简历:男,汉,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2001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专业(法学学士),2004年取得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先后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美国注册舞弊检查师资格。2001.12 - 2004.12在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任职;2004.12 - 2006.8任联邦快递中国公司高级安全专员;2006.8 - 2008.8任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9 - 2009.9任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风险管理经理;2009.9 -2017.3 在可口可乐装瓶投资集团(中国)任职,期间担任过营运法律顾问、法律公共事务与传讯总监、区域法务总监;2017.6 -2018 .5任艾欧史密斯(中国)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2018.9 - 2019.3 任华晨雷诺金杯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2019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十五、决定将议案一、十四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