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 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持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