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境内外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续聘境内外审计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境外审计师;同意2019年度信永中和的审阅/审计费用为1,270万元人民币,罗兵咸永道的审阅/审计费用为1,598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详见《中远海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中远海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该项审计师续聘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罗兵咸永道在分别担任公司2018年度境内、境外审计师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境外审计师,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网公告附件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