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议案的非关联董事为6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预计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1 | 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510.00万元 | 0.00元 |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7
关联方姓名/名称 | 注册资本 | 住所 | 企业类型 (如适用) |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 | 主营业务 |
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员岗金新路1号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张治 | 金属制品业 |
(二) 关联关系
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0,85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50%。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向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铁铬铝纤维20吨。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若发生预计范围内的关联方交易,系关联方购买公司产品,价格合理,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方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产品销售额,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7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绩增长,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