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4时00分。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傅小熊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详见2019年4月26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9年4月26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2)。《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2019年4月26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详见2019年4月26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九)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以公司资产为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9年4月26日已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根据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公司拟以资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为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新增和原有贷款总额度为1亿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13时30分
(三)登记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 联系人:
钟黎 联系电话:0371—8870100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3、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或者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