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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粮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19-36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 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 3月31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于2017年5月2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关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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