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资料及调查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学尧,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李学尧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7日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之一)
独立董事签字:
王东进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之二)
独立董事签字:
曹惠民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之三)
独立董事签字:
张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