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