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哈森股份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或“公司”)根据母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经营预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母公司2016年、2017年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同时不确认2018年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森股份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公司现将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母公司前期由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母公司2016年、2017年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分别为-23,367,030.65元、-63,403,625.34元。2016年、2017年公司根据整体内销业务情况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期限内,母公司可以获得足够的可弥补亏损所得,弥补前述亏损,从而在2016年、2017年分别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5,841,757.66元、15,850,906.34元。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或不确认原因及影响

2018年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为-68,720,160.64元。由于整体内销业绩继续下滑及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额进一步加大,公司预测在未来税法规定的期限内,难以实现可弥补亏损所得。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母公司2016年、2017年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同时不确认2018年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冲回母公司2016年、2017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1,692,664.00元,

不确认2018年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7,180,040.16 元,两者合计影响2018年度净利润-38,872,704.16 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母公司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不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冲回母公司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不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处理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冲回母公司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不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亏损所得额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处理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哈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哈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哈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