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西华 万华林 陆 峰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