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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青龙管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904号”文件《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截至2010年7月2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947,63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366.36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010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00,169,362.9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204,000,000.00元,共计支出354,169,362.92元,扣除2011年3月2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以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海龙一期办公楼工程款的资金2,052,500.00元后,201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2,116,862.92元。

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53,85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32,241,217.35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及超募投资项目33,012,639.36元;归还2011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37,356.9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

项目6,967,350.34元,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2,870,006.65元,归还2011年末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726,962.2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31,258.23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超募资金项目2012年超支使用募集资金58,220.50元;归还2012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00.00元。

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718,020.0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259,779.94元;以自有资金归还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因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收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1,894,800.00元。

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2,910,684.40元,均投入到了超募资金项目,其中:

投资新疆阜康项目2,910,684.40元;投资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250,000,000.00元。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833,759.92元,均投入到了超募资金项目,其中:

投资湖北青龙项目57,457,936.49元;新疆阜康拆迁及扩建项目1,375,823.43元。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34,641.04元,其中:投入湖北青龙项目42,541,298.54元;投资新疆阜康拆迁及扩建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793,342.50元。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800,000.00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39,800,000.00元,该资金于2017年3月6日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3,042,179.64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2018年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9,636,453.31元。

2、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了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满足河南及周边地区对塑料管材的需求,为城镇建设、市政工程的给水、供气

提供优质廉价的管材,完善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种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竞争力,同意公司在河南安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报告期内,因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取得,致使项目建设无法按预计进度推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83,469,403.7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3,240,653.79元、其他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存款228,75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1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 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本部在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公司、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理财专用户。

2016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为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省建设银行襄阳西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注销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因项目实施完毕或终止注销四个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注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和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7年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子公司建设银行湖北襄阳西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

2018年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总公司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3,469,403.79元,其中: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为3,240,653.79元,在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为228,7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存款方式年末余额备注
1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641301100018010117679活期存款779,846.69
2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64100105活期存款2,452,700.03
3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65001625100052503498活期存款8,107.07子公司账户
4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54520188000035918活期存款228,750.00
合计--3,469,403.79-

注: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号:54520188000035918)账户中有228,750.00元为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暂未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2018年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委托理财金额(万元)起止日期预期年化收益率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交通银行蕴遇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本金固定收益型4,000.002018.12.12-2019.1.163.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合同编号2018101048287)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3,000.002018.12.12-2019.2.124.00%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本金保障型5,000.002018.12.19-2019.2.204.2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1328D)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18.12.20-2019.1.293.7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信共赢利率结构2348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181T0189)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型3,000.002018.12.28-2019.1.303.5-3.9%
合计18,000.00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36,453.31元,全部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2,678,632.95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年度认购理财产品金额赎回金额
2014年47,000.005,000.00
2015年50,600.0072,000.00
2016年45,000.0048,600.00
2017年64,000.0070,000.00
2018年72,600.0065,6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8,000万元。

2018年度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7,510,799.16元,其中:理财产品的收益为7,423,328.22元(到期赎回2017年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

的收益2,288,109.71元、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5,135,218.51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利息收入为87,470.94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青龙管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青龙管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87,500.00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63.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275.7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267.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8.0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2,045.41568.20-568.20100.00%2014年1月6日不适用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4,980.005,194.75-5,194.75100.00%2009年9月30日0.00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7,860.006,044.00-6,044.00100.00%2011年9月30日462.05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9,010.921,917.29-1,917.29100.00%2012年2月10日不适用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420.101,420.10--0.0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0.00%2015年12月31日不适用
小计——25,316.4315,144.34-13,724.2490.62%——462.05————
二、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20,400.0020,400.0020,400.00100.00%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0.00509.80509.80100.00%2012年12月30日-58.07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2,000.002,000.002,000.00100.00%2011年5月30日注销不适用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13,051.415,332.72963.654,633.9086.90%2014年7月31日23.65不适用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1,700.002015年11月27日不适用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9,000.002015年11月27日不适用
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3,980.000100.00%2015年1月15日不适用
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2015年10月31日-404.22不适用
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建设项目10,000.0010,000.009,999.9299.99%2017年6月30日-722.51不适用
河南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10,000.0010,000.00000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
小计-96,131.4173,242.52963.6562,543.6285.39%-1,161.15
合计121,447.8488,386.86963.6576,267.8686.29%-699.1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天津海龙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成,二期项目未实施部分购置PCCP生产车间用地于2014年终止;本报告期内项目产生净利润462.05万元;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从长远考虑,为方便吸引人才等其他资源以及享受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拟将建设地点移至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而银川政府已实施了新的建设规划,实施地点尚未确定,故尚未实施。 3、鉴于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实施完毕,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
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其清算注销。2016年6月27日,办理完毕税务、银行、工商注销手续,其相关资产债务已并入公司报表。 4、本公司持有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9%,本报告期包头建龙亏损305.63万元,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8.07万元。 5、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已于2014年7月建成。本报告期盈利23.65万元。 6、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设立,于2015年10月份实施完成。本报告期内,青龙小额贷款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项目亏损404.22万元。 7、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4日公司注销完毕。 8、2016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以超募资金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本报告期该项目亏损722.51万元。 9、2018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了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满足河南及周边地区对塑料管材的需求,为城镇建设、市政工程的给水、供气提供优质廉价的管材,完善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种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竞争力,同意公司在河南安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因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取得,致使项目建设无法按预计进度推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对原有设备进行了部分改造支出1,917.2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2015年因项目建设土地长期未能落实,经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决定终止实施。 2、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不利变化,2013年7月决定终止实施,项目剩余的1,477.21万元资金变为超募资金管理。 3、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和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2013年1月支付土地款1,189.48万元,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完毕,2014年因银川市政府规划调整,收回土地,退回土地款1,189.48万元,2015年因项目建设用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4.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2011年5月完成投产,鉴于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实施完毕,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其清算注销。2016年6月27日,
办理完毕税务、银行、工商注销手续,其相关资产债务已并入公司报表。 5.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建设部分工程于2014年7月完成,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9月12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对包头建龙的增资已全部完成。 2、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已全部实施,购置房产已于2014年1月交付。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80万元置换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中投入的3,980万元超募资金。2017年3月6日,公司将自有资金3,980万元转入了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完成了置换。 3、投资设立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项目已于2015年 10 月份实施完成。 4、湖北青龙管业项目已于2016年1月22日开始实施,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5、2018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投资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了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时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满足河南及周边地区对塑料管材的需求,为城镇建设、市政工程的给水、供气提供优质廉价的管材,完善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种类,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当地市场的竞争力,同意公司在河南安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并由其实施塑料管材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未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情况1、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对阜康青龙增资完成后,实施地点由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阜康青龙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购置300亩土地并迁扩建。 2、2012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2011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全资设立方式改为合资设立方式,涉及项目运用超募资金相应减少250万元,其余建设内容与原计划一致。2011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方式的调整:原出资方式为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现变更为由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青龙”)增资的方式对项目予以实施。 2、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2月1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年1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1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3、2012年7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包头建龙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490.20万元。变更后的490.20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8,505.56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PE复合管技改项目”预投入568.16万元、“天津海龙一期建设项目”预投入5,448.97万元(计划投资4,980.00万元)、“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预投入1,075.25万元、“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预投入1,882.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9月份置换完毕。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的XYZH/2010YCA102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专项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1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9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1年9月26日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2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2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2013年6月7日归还3,000万元、2013年6月13日归还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3年6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6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2013年12月12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经公司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4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金额47,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5,000万元; 2、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5年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认购理财产品50,6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72,0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 3、201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2016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6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5,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48,6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 4、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4,000万元,收回理财产品本金金额70,000万元(含以前年度到期收回)。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1,000万元。 5、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6、剩余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PCP项目1,816.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7,093.63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1,477.21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7,718.69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90.2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土地1,700.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9,000.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北京办公房产购置投资项目3,98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3,275.7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201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
中所投入募集资金的工作。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晓锋 周春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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