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9-03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17:30时在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孔维海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投资 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年—2020年)》的规定;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8、《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2019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已有贷款、担保、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和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所列担保仅限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且除《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9.11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外的担保,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和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此次授信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年度用量的80%,任意连续12个月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5月27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16日修订)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8年11月9日发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