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止2018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万元。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 聘任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事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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