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军峰 |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207、北塔2203室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 |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207、北塔2203室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06号文”批准,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广天择”)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2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2,876,415.09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43,373,584.91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7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其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其进行了回访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经核查,上市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核查了上市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给予了密切配合 |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 经核查,2018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 |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2018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2018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以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2018年度上市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中广天择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中广天择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广天择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序号 | 公告日期 | 披露信息 | 审阅情况 |
1 | 2018年1月4日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合规; 2、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
2 | 关于终止与云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业务合作的公告 | ||
3 | 2018年1月19日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
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 ||
5 | 2018年1月26日 | 201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
6 | 2018年3月30日 |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
7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
8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9 |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1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11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12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13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1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15 | 2017年年度报告 | |
16 | 2017年度审计报告 | |
17 |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18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高管薪酬考核情况及2018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 |
1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 |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1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
22 |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3 | 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2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2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
27 | 2018年4月21日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28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
29 | 2018年4月27日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30 |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 |
31 | 2018年5月17日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32 | 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 |
33 | 2018年5月22日 |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34 | 关于股票停牌核查的公告 | |
35 | 2018年5月24日 | 关于股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
36 | 2018年8月4日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37 | 2018年8月14日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38 | 2018年8月18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39 | 2018年8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4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41 |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42 | 2018年半年度报告 |
43 |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4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4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
46 | 2018年9月5日 | 关于参加2018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47 | 2018年10月12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
48 | 2018年10月13日 |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
49 | 公司章程(2018年10月修订) | |
50 |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51 |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
5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53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 |
5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55 | 2018年10月20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56 | 2018年10月26日 |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
57 | 2018年10月30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58 | 2018年11月1日 |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
59 | 2018年11月17日 | 关于拟共同发起设立文化传媒产业私募股权基金的公告 |
60 | 2018年12月7日 |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
61 | 2018年12月13日 |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6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63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64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
6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66 | 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 |
67 | 2018年12月21日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68 | 2018年12月25日 |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69 | 2018年12月29日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中广天择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军峰 杨鑫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