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15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工程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24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联生
6.会议列席人员:胡在洪、吴继新、王海燕、邓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内容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50,300,600.00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金25,904,809.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15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906,839.06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50,300,600.00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3,822,84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76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460,210.28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50,300,600.00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3,822,84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76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460,210.28元)。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将发生改变,原公司章程也将相应修订。为了一次性完成原公司章程的修订。现拟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瑞奇工程:公司章程》(草案)(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股东江伟(持有公司4.72%的股份)与股东刘素华(持有公司2.6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关于<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瑞奇工程:公司章程》(草案)(公告编号:2019-019)。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1、《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2、《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