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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 2018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 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2018/2/81.《关于2017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2018/4/26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2018/7/5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18/8/23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10/29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执业独立性的情形。该审计单位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聘用要求。

2、充分沟通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信永中和对公司财务工作的预审结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人就2018年度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审计时间表、审计团队、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后,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审计计划。

3、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

在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审计项目组根据审计计划的要求分阶段汇报工作,并就关键问题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提高本次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期间项目组成员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工作细致、认真,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到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为计划切实

可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不断加强完善和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良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运营风险控制合理,满足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同时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了各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外部审计机构,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 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审计部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秦志军、张文明、万何弟。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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