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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2 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1,550 万股,每股发行价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128,400.0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11,871,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09 年12 月21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09]第1019号”《验资报告》。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10,175,351.29元(不包含支付的发行费用),本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7,813,654.4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4,013,841.68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013,841.6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花板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东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五里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013,841.6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资金用途账户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花板桥支行436600732018010012747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14,013,841.68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187.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81.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798.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冶金电磁设备产业升级项目12,860.0013,410.0013,431.19100.16%2012/6/302,194.17
电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2,420.002,730.002,730.00100%2012/6/3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280.0016,140.0016,161.192,194.17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岳磁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1,672.801,672.801,672.80100%2010/11/15不适用不适用股权已转让
收购湖南星城石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1,825.9421,735.5521,735.55100%2017/2/176,125.80
收购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9,588.359,588.355,781.378,229.3785.83%2018/1/92,234.84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9,000.009,000.009,000.0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2,087.0941,996.705,781.3740,637.728,360.64
合计57,367.0958,136.705,781.3756,798.9110,554.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2010年 6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0年1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湖南岳磁高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集资金中的1,672.8万元收购湖南岳磁高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于2010年11月15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3、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6年9月23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额募集资金中195,032,812.50元支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现金交易对价,使用不超过11,500,000.00元支付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包括财务顾问、法律和会计等在内的中介服务费。同时,计划使用不超过11,726,562.50元的超募资金购买星城石墨主要股东皮涛、曾麓山、罗新华三人因履行购买承诺于星城石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受让的星城石墨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不超过2.3453125%的星城石墨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2016年,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13,000.00元支付了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的中介机构部分服务费用;2017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15,142,500.00元支付了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中的剩余全部款项。 5、2017年12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额募集资金中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含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手续费支出等)支付公司收购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款及审计、评估等在内的中介服务费,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2017年,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4,480,000.00元支付了部分股权收购价款;2018年半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7,813,654.49元支付了部分股权收购价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0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岳阳经济开发区木里港工业园YTP2009K02#地块变更为岳阳经济开发区机械建材工业园区南抵岳阳大道至京珠高速公路连接线、北抵监申桥路、西抵康王路、东抵监申桥村李家组的宗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出具了保荐意见,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 6月 2日出具的中准专审字[2010]1143号“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冶金电磁设备产业升级项目款3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花板桥 支行,账号为436600732018010012747,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 2、2017年5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募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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