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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19-029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于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2018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累计为中科星城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担保额度,用于其办理银行授信及银行借款事项,期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为确保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及全资子公司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特”)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2018年7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16,000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有效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30,000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分配到两个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金洲镇龙桥村)法定代表人:皮涛注册资本:6,400万元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产品、石墨矿产品、碳纤维材料、石墨稀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电子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回收废石墨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9.9906%的股权。中科星城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90,189,442.91643,829,067.70
负债总额344,820,876.21371,799,866.10
净资产245,368,566.70272,029,201.60
2018年1-12月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425,417,009.90146,861,894.85
利润总额64,282,787.6328,917,854.88
净利润56,193,690.1425,007,634.90

注:上表所列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中科星城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

(二)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北部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皮涛

注册资本:110,411,765.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营石墨化加工、来料加工业务;石墨、碳素制品及石墨粉体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石墨产品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出国家限制的除外);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碳素产品,石墨矿产品,碳钎维材料,石墨烯材料,碳基复合材料,电子辅助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回收焦炭、碳素制品、石墨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格瑞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41,283,693.79244,096,334.61
负债总额92,052,854.1573,111,371.55
净资产149,230,839.64170,984,963.06
2018年1-12月2019年1-3月
营业收入101,610,472.8536,455,356.79
利润总额32,194,233.4715,400,930.98
净利润27,754,782.2213,247,123.42

注:上表所列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格瑞特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与形象。三、担保内容

1、公司本次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30,000万元,合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2、超过担保额度部分的其他担保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及披露义务。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对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30,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为

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同时,此次担保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星城,公司持有其99.9906%的股权;担保对象之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格瑞特,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因公司为担保对象之一中科星城的控股股东,持有其99.9906%的股权,其他股东持股非常少且不参与中科星城日常运营,因此公司对中科星城提供的担保未要求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余新女士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对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30,000万元担保额度,合计为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担保原因充分,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中科星城及格瑞特提供的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15%,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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