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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 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以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依据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的要求进行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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